喜欢她呀+番外(60)

作者:葳林顿街 阅读记录

“我知道,我一定会成为我自己想要成为的人的。一定。”

而且,她也不会故意假装很漫不经心同人说起,唉,我觉得这个蛮有意思的呢。她会直接告诉对方说,嗯,我挺喜欢的。

她也在小脏孩说很喜欢跟自己相处的时候,回应她说:“嗯,我也很喜欢跟你相处在一起啊。”

“真的吗!”小脏孩特别兴奋。

从来一直都是她在她跟前喋喋不休说个不停,不是说自己好喜欢她啊,就是说自己想要做什么,做什么。阮盖配合她说话,甚至有时候还会让人觉得敷衍。

阮盖:污蔑。

这是诽谤呢。

她可从来没有过敷衍。

小脏孩意外落水受伤后,阮盖以为自己再见到她时,应该是不知道该要如何面对的。甚至可能就此关系会变得尴尬。

但事实却截然相反。

她和小脏孩的关系越发亲近了。

同老莫也是。

还跟她说起了很多以前她在医院工作时,甚至是她学生时代的趣事。她说,以前她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学医的。那时候念书的女生本就不多,能够念医学系的更是少之又少。

她有幸成为那么一个幸运的人。

当时家里一直想要她学会计来着,说会计有前途。也还说让她学护理,总之没想过是医生。

因为在她父母那辈,还是觉着,男孩子学医会更有前途一些。

年少时的老莫同旁人的想法就不一样,她极其不喜欢,别人强调什么,这样事情,该是女人做的,那样事情,才是男人做的。

为了出心中的怒气。

十八岁刚出头的老莫,愣是头铁开了三次,才如愿考上的医科大。

为了考上心中理想的大学,老莫甚至跟自己家里险些断绝了关系。

其实老莫也并非是那种很有天赋的,她就是凭着自己的努力,不断朝前。尽管那一路,她可能会失去很多。

甚至在后来结婚生子也是。

老莫是自由恋爱的。

从学生时代开始谈的对象就是老林。

老林念的历史系。

平日里戴着个黑框眼镜,不爱说话,就喜欢自己呆着手捧一本书。

老莫第一眼见到他时,心想,这历史系的都是书呆子么?

但没想到,就是这么一个不爱说话的书呆子,却改变了她的一生。

“我有段时间,看到书就想吐。尤其是医学书。我以前总觉得,我那么拼命去考上医学院,去学医,我该是有多热爱啊。可直到我真正开始全面学习医学的时候,我才发现,从前是我想的太天真了。我打不起精神。我觉得一切都好难啊。”

“我甚至开始在想,为什么当初不选一条,不那么辛苦的。我们那时候学习啊,不像现在这样便捷,那图书馆的资料,可没有打印机给你,熬夜复习的时候,都是一个字一个字抄下来,拿去背的。”

“我考那三次高考,可都没有那几年来的痛苦。”

但就是在那么痛苦的一段时间里,正值青春美貌的老莫认识了明明意气风发,却喜欢故作老成的老林。

老莫真正开始注意到老林,是在一次同国外学校交流的演讲会上。老林作为代表,跟国外叙述各个朝代关于文学发展的历史。

大家都以为这个演讲该是枯燥乏味的。

历史系的老头带出来的小老头。

结果却没有想到,不过十八九岁的老林,竟然用一口流利的英文做演讲。震惊当场所有人。

也是因为这场演讲,老林收获了不少女生的芳心。

但那时候的老林跟老莫还是不相识的。

只是老莫单方面觉得,嗯,这个历史系的小老头,怪厉害。

英文说的比他们平日里要看国外文献的医学系学生都还要好,老林说英文不是那种字正腔圆的,但咬字和发音,让人觉得特别舒服。

“那后来呢,你们认识的,并且相爱的。”

阮盖好奇极了。

小脏孩也是。

但阮盖是听懂了故事,并且知道什么时候相爱的意思。

小脏孩那就是纯粹的爱听故事了。

“后来,老林就在人群中瞥见貌美如花的我了呗。发现我有无限魅力,然后对我一见倾心,除我不娶。”

“切。”

老莫说这话的时候,老林拿着个小茶壶猛翻白眼。

老莫乜了他一眼:“好好说话啊。”

但在阮盖和小脏孩看不见的地方,她偷偷用很小声的声音说:“给个面子呗,老公。”

“嗯,是我猛追的。非她不娶。”

阮盖:???

小脏孩:???

合着刚刚那一声切只不过狗粮的前奏?

老莫眉开眼笑。

虽然素日里她看着十分沉稳甚至不熟的人还会觉得她很严肃,但她的另外一面,非常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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