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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朱棣,迎娶毁容郡主我乐麻了(208)
作者:过节长肉肉 阅读记录
无论无论富贵贫穷,无论健康疾病……你都会不离不弃吗?
可上一世,即便新娘新郎说了愿意,可往往因为现实,生活的不如意,也会劳燕双飞,往日的誓言烟消云散。
那时,李逍就在想,明明作出了誓言,可为何是这样的解决。
如果是自己,既然说出,就要做到,这才是真男人!
无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李逍都期待这样的爱情出现,不掺杂任何杂质的爱情。
自己很幸运,遇到了,遇到了她。
终于轮到自己了,李逍毫不犹豫说出了这样的誓言。
无论富贵贫穷,无论健康疾病,无论人生的顺境逆境,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我都在……
话音落下。
在场的宾客都被感动到了。
没想到在燕王府能看到这样感人的一幕。
“呜呜呜……好感人啊……”
朱高燧感动的摸起来眼泪。
“我的眼睛,又进沙子了……”
朱高煦也摸了摸发红的眼眶。
朱棣和徐妙云二人,也不由心中感动无比。
“夫君……这戒指,很好看,我很喜欢……我会永远戴着它……”
朱凝云感动得留出泪花。
在这一刻,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她很庆幸,自己虽然经过劫难,容貌尽失,可却得到了一个无可挑剔的如意郎君。
一个深深爱着自己的男人。
一个爱她内心,不在意她容貌的爱人。
如果上天再让她选一次,给他一次机会。
她还是会去选择在火海救人,失去容貌。
因为她想着,如果容貌还在,自己可能早就被父王或者爷爷赐婚,许配给了别人,那样,她就等不到最好的那个人,逍郎。
自己愿意等,哪怕付出所有代价,也要等到他。
而现在,他就在自己的面前。
朱凝云甚至感觉到,李逍进入了自己的心中,自己能时时刻刻的感受到对方的存在。
有这样感觉的,还有李逍。
原来,系统送的金戒指,并不是普通的金戒指,这样的戒指只要情侣双方一旦带上,就能有种心灵相通的感觉,冥冥之中,能感受到对方的所在。
没错,这系统送出戒指有定位功能,心灵定位!
今后无论李逍在哪,朱凝云都能感觉到。
而朱凝云在哪,李逍也能感受到……
双方之间,再无秘密可言。
此刻,朱凝云泣不成声,这种神奇的感觉,让她以为是真爱的感觉,是高兴,是喜极而泣……
“逍郎……”
朱凝云从身上掏出两块玉佩,她也早已经为这一刻准备了礼物。
“逍郎,我们心灵相通,就连图案都如此相似……”
她抹了抹眼泪,旋即将两块玉佩拿起。
两块玉佩,用的极好的料子,通体翠绿是为帝王绿,绿色浓艳、色正、水头足,通透、纯净、无杂质。
雕刻玉佩的匠人,手艺也是顶尖,上面的祥云、玄鸟栩栩如生。
凝云的玉佩,竟然也是玄鸟与祥云,两人送的物件,竟是一样。
在场观看到这一幕的人,终于确认了一个事实。
眼前名叫李逍的青年,是真的爱上了郡主,并非贪图燕王府的荣华与富贵权势!
而燕王朱棣,对女婿也是极为器重,明眼人来的时候就发现,隔壁的府邸不叫郡主府,而是叫李府。
并非郡主的婚嫁,而是如普通人一般,真把女儿给嫁出去了!
“逍郎,你名字带逍,在我心中,你犹如逍遥的玄鸟,而我愿为云,永远在你身边,陪你翱翔。”
在她的心中,李逍如无所不能的、逍遥自在、翱翔九天的玄鸟,就这样落在凡间,遇到自己这样普普通通的女子。
朱凝云将玉佩系在李逍的腰间,随后看向李逍,道:
“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话落,两人对拜。
马和眼眶发红,主持了这么多次婚礼,这是最感人的一次。
他揉了揉发红的眼眶,高呼:
“礼毕!新郎新娘入洞房!”
男人最值得称赞的事情,便是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李逍在今天,已经实现了一半。
燕王府,宾客瞩目之下。
迎亲队伍,张罗打鼓,浩浩荡荡,抬着轿子,带着厚重的嫁妆,将新娘从燕王府抬去了李府。
众宾客跟随来到了李府门前,傻了眼。
这燕王的女婿府邸,上面不是挂着郡主府,而是挂着李府。
可以见的,这大女婿的牌匾,是真大啊!
这下,真的没人敢小瞧这个叫李逍的女婿了。
李逍领着朱凝云,一一回礼前来道贺的人,领了众人进去府内观摩一番,再差人热情的将人送回了燕王府入席。
而李逍和凝云二人,在童男童女、未婚嫁的弟弟妹妹的簇拥下,进入洞房。
打发了一圈金豆豆,喜糖之后,李逍就迫不及待的将门给关了。
“二哥、三哥,你们怎么不走呀?”
见朱高煦和朱高燧还偷偷在墙角站着,一位还未出嫁的妹妹露出可爱的虎牙问道。
“老三,你怎么不走?”朱高煦问。
“二哥,你怎么不走?”朱高燧问。
“母妃给我的任务……”朱高煦回道。
“父王给我的任务……”朱高燧回道。
“……”
感情,都是带着任务来的啊。
朱高煦掏出一把金豆子递了过去,“去去去,二哥、三哥有任务在身,你们先走。”
小朋友们拿着金豆子立马就溜走了。
而朱高煦和朱高燧两人,则开始躲在墙角,听声辨位……
第164章 洞房之夜,容貌恢复!
之所以两人领了任务。
是因为朱棣和徐妙云都有一个担忧。
那就是……李逍虽然和凝云相爱不假。
但因为凝云的相貌……
他们担心,李逍可能爱的是闺女的内心和才华,而不是相貌。
有没有可能……是柏拉图式的爱情……
也就是精神恋爱……
当然,这种事,不好说。
朱棣习惯的让朱高燧去打听打听。
徐妙云本来也是打算让朱高燧去的,这小子嘴巴严实。
但没找到朱高燧的人(被朱棣叫去了),就喊了朱高煦,毕竟朱高煦跟姐姐的关系也不错,应当不会到处乱说。
夜深了。
两人蹲在墙角,一声不吭,宛如石头。
“老三,你小子不得了啊,气派啊,一直给父王办事?”
朱高煦越想越不对劲,小声对朱高燧说道。
他有点吃醋,为何父王不找他办这事??
“哦……我明白了……”
他突然恍然大悟,瞪向朱高燧:“老三,我说怎么感觉不对劲,你小子南下旅行的时候,一直偷偷给父王报信吧!”
一看瞒不过去了,朱高燧只好咧嘴一笑:
“二哥,我的好二哥……爹吩咐的,我能不应下吗?再说了,我在信中,可是没说你坏话,那小青柑的事情,我也是一字没提。”
“哼!”朱高煦哼了一声,恶狠狠道:“你小子,原来还有这差事,以后有这样的事情,不可瞒我,知道吗?”
朱高燧连连点头:“二哥,您就放心,以后有什么动静,我都第一个跟你说。”
朱高煦道:“这还差不多……”
“谁!”
这时,李府的巡逻士兵发现有人鬼鬼祟祟,蹲在墙角,立刻走来,一看是朱高燧和朱高煦。
两人瞪了巡逻士兵一眼,立刻闭嘴,退了下去。
心道,这怪事真多,还真是姐弟情深,姐姐入洞房,两个弟弟在门口听声?
不过,这种事情他们可不敢管,立马溜了……
就如此。
夜黑风高的。
朱高煦和朱高燧两人,躲在墙角,耳朵贴着墙壁跟贼似的。
……
……
房间中。
李逍和朱凝云交杯酒喝了十几杯,两人都不太好意思提下一步的事情。
“逍郎……再来一杯?”
朱凝云已经有些醉意。
“行,那就再来一杯。”
到了关键时刻,李逍也有些紧张了。
无论上一世,还是这一世,自己还是第一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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