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山河(28)

作者:孙宇 阅读记录

朝廷很快来人了,展开诏书,向你朗读,你也不跪,坐在原处,兀自抚弄着,你那头自幼就被你从太行山里捉来,已经饲养的好几年,比猫儿还听话的花豹子。

那花豹子,一双金眼,直勾勾地盯着朝廷来使。

你打算,如果诏书内容,是要向你问罪,你就放那花豹子,去咬朝廷来使。

你还是太看得起这朝廷了,诏书里写的是,正式任命你的叔父尔朱羽生,为肆州刺史。

听完了诏书,你嘴角勾出诡异的一笑,还是撒手放开那豹子,咬死了来宣旨的那人。

你不再为这种血腥场面感到兴奋,玩多了,麻了。

让你兴奋的是,在攻打肆州时,你通过一场英雄豪杰式的一对一决斗,生擒了肆州骑兵队长,与你武勇相当的一个人。

你喜欢这样战斗,喜欢这样的人。

你问他姓名。

他说复姓贺拔,名胜,字破胡。

哦!贺拔破胡!

怀朔围城时的三进三出,破城之后,绝境中还能刺杀卫可孤,投奔肆州之后,肆州发生兵变,混乱中,他兄弟三人失散,失去大哥与三弟的帮助,他依然能凭着一己之力,平息哗变。

把这样智勇双全的人,纳入麾下,为你掠地攻城,才能让你为之兴奋。

劝降是个技术活,你不太擅长,却想起,这次出兵之前,另有两人从肆州来投,一个叫贺拔允,一个叫贺拔岳。

喂!那汉子!贺拔允,是不是你哥?

是。

那,贺拔岳,是不是你弟?

是。

那,投降我吧,我带你去见他们。

好!

于是,你凑齐了刺杀卫可孤之后,便失散了的贺拔氏三兄弟。你看这三兄弟,虽历经离乱,却依然气度不凡,像那风雨中的猎鹰,像那瓦砾中的金银。

你对他们说:“吾得卿兄弟三人,天下,不足平也!”

哦,大家知道了,你,要平天下。

大家也知道了,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人。

高欢,却还不知道。

这小子,一路风尘仆仆,未及洗漱就从葛荣那边拖儿带口地跑过来,投奔你了。

你看他那蓬头垢面的样子,心头不喜,便懒得搭理,只安排他,做个了炊事员。

你却不知道,高欢有个白鹿,最见不得别人,看不起她的丈夫,又尤其,是你!

她马上出钱,托人去给丈夫连夜做了一身质地黑亮,明红镶边的西川锦袍,又亲自把他的脸,摁进盆里,搓了个干干净净,要他明天,找借口又来见你。

你再看这小子,洗净了风尘,又兼锦袍加了身,方现面相明朗,目中有神,你又看他的个头,明显地高出众人,但又恰到好处,矮你一点。这就很适合做你身边的侍卫,足够帅气,却又不抢你的风头。

于是,你让他,走到哪儿都跟着你。

你这天,闲来无事,信步去视察你的牧场,这是你平生的第八千九百二十三次。

你这半生,满是荣华富贵,流金叠翠,这却让你感官麻木,精神恍惚,你吃什么,都只觉索然无味,你喝什么,都只恨千杯不醉,你穿什么,都抱怨负担累赘,你玩什么,都觉得不如去睡。

除非,你和你的马,在一起。

你遇见马,就像水遇见茶,就像风遇见沙,就像疲惫的人,回归他的床榻。

你最喜欢你的马,你喜欢他们自由,爱看他们挥洒。所以,你的人,都知道,军营里找不到你的时候,该去哪里找你。

高欢,跟着你,扛着你的杏黄大旗。

牧场,有为你常设的专门座位,在山谷的风口,一个俯瞰大地的高台,你站在上面,看百万骏马,看江山如画。旁人站得远的话,你有时,还潸然泪下。

今天,你看见一匹马,在和马夫打架!

那真是一匹烈马,它只是不愿意,被剪去潇洒的鬃毛,便拉开架势,与三个马夫混战。

它脖子上已经被套了三根绳索,也降不住它,几个马夫再拉,也只是白白腾起风沙,无法招架。

这让你来了兴致,坐姿由瘫坐,变成了蹲坐,认真地看那人马之战,你喜欢看被束缚的马儿,桀骜的样子,也喜欢看桀骜的马儿,被征服的样子。

三个马夫,已经有两个,被踢死了,剩下一个,也快死了。

你要想继续看下去,就得做点什么,你回头一看,看见了高欢,你用下巴,指了指他,再用下巴,指了指前面的烈马。

高欢,明白你的意思,就去了。

你不觉得可惜,高欢这样的凡人,你麾下,多了去了。

你不觉得可怜,高欢这样的蝼蚁,这世上,多了去了。

你不觉得……很神奇?

那刚刚还在力战群雄的烈马,见了高欢,就像老鼠见了猫,就像老猫见了狗,就像老狗见了你,就像你见了你爸,就像你爸见了你妈,瞬间木然,不动了。

甚至,居然,竟然,那烈马还去舔高欢,掐媚地去舔高欢的脸。

你站起来了,惊异地望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心里胡乱猜想,这个高欢,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和你一样,高欢也是一个,从小喜欢马的人。

和你不一样,你喜欢马,随意出钱买马,是生活情调,高欢喜欢马,到处替人牧马,是生存技能。

你没有亲自养过马,你没有亲手喂过马。

夜幕降临的时候,你没有和马,在一起住过。

风雨来临的时候,你没有和马,在一起躲过。

狼群逼近的时候,你没有和马,在一起哆嗦过。

而这些,高欢,都做过。

高欢老远就看出来了,那马乱踢右前脚,是因为它的右肩,正在被蜱虫咬,于是,他从马儿的右边缓步靠近,走到它面前时,找到上风的角度,停顿了一下,伸手指向马儿瘙痒难耐的右肩。

人,用眼睛看世界。

马,用鼻子闻世界。

马的嗅觉,比人要灵敏得多,上风处的高欢身上,传来与同类日日夜夜地朝夕相处过,才会有的特别气味,那气味,比那三个懒惰的马夫,更让它感到亲近。

如果,马,不通人性,那么,马,不会成为对人类历史,影响最大的动物。

那烈马不知道,这人,名叫高欢,或者贺六浑。

但它知道,这人,是个真正爱马的人。

高欢与烈马,确认了一下眼神,于是,大胆上前,先为它捻走了几只蜱虫,然后,拿起剪刀,顺顺当当地为它,修剪了鬃毛。

高欢回来,你急切地问他,这是什么操作手法?

已然学会心口不一的高欢,不会傻乎乎地直接告诉你,这是牧人的基本手法,却神秘兮兮的说:“御恶人,亦如此马矣……”

你不明觉厉地望着他,就像一个茫然无助的旅人,望着一个语焉不详的禅师。

话里有话的他,一定天外有天。

你看一个人,只看三条,出身好,气质好,本事好,三条任居其二的人,你就会喜欢他,贴心贴肺地喜欢他。

高欢,占了后两条,所以,你就不计较第一条了。

你这个人,平时不爱吭声,但遇见你看得上的人,就绷不住了,立马变身话痨。

你拉着他,跟他聊,从牧场聊回家,从客厅聊到卧室,天黑了,你也不放他走。

他也没想走,就等着天黑,周围没人时,好跟你说话。

到那个时候了,他忽然说:“听说您养的马,塞满了十二个山谷,每个山谷,都是同一种颜色的马,养这么多,是有什么用处吧?”

你看着他,笑了一下,知道他是明知故问,有话想说,便叫他直说。

注意,接下来,高欢说的话,会彻底改变你的一生。

他凑到你耳边说:“当今天子愚弱,太后淫乱,奸臣当道,朝政混乱,以您的雄壮威武,何不找准时机,以清君侧为名,举兵上洛,霸业,举鞭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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