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门主捡了个宝贝+番外(39)

作者:桐华影微月 阅读记录

“他要实在不肯说,我就杀了他。”循循诱导什么的,太麻烦了,墨清漓只对夏灵均有耐心,对其他人……

夏灵均停下来了,看向墨清漓,噗呲一下笑了。

“那我拿皇室的身份压他如何?他若不老实交代,以后他们白梅书院的学子,朝廷不收了。”这些学子们来读书,自然是为了求功名,虽然仕途之道被世家垄断,但这些被朝廷承认的书院,手里也握着一些举荐的名额。

“灵均这法子果然比我的好。”

两人说着话,路程原本很远,但走着走着,夏灵均竟希望这路永远都不要走到尽头。

墨清漓牵着他的手,一直没有放开过。

但路再远,也有走完的时候。

他们站在了书院脚下,抬眼望去,是看不见头的石阶。

这里叫白梅山,却种满了桃花。

桃花正开得绚烂,一片粉红,有些梦幻。

墨清漓把马拴在了一旁的树上,搂着夏灵均的腰,直接用轻功飞到了山门处。

看守的小童见到两人突然出现,还以为见到了神仙,揉了揉眼睛,忙站起来迎接。“两位公子是?”

“找你们山长。”

“哦哦,好。”小童年纪岁虽不大,但做的就是迎来送往的活计,看得出来,眼前这两人穿得比那些地主家的公子哥还富贵,忙带路进去。

第四十七章 一个人守着百花酿

夏灵均和墨清漓很快就见到了刚散学的柳庭之。

柳庭之好像不是刻薄的性子,反而热络地请二人与自己共同用午膳。

三人入坐后,柳庭之主动问了两人的来意。

“不知二位公子来找老夫有何事?”柳夫子也不愚钝,也看出了两人不可能是来自己这种小地方求学的。

“我们来请夫子进城喝酒。”墨清漓意味深长地说。

“哦,老夫虽然喜欢酒,但饮酒也要适度,这还没到老夫喝酒的时候。”柳夫子喝酒定量定时,自制力确实不错。

“那若是花婆婆酿的酒呢?”墨清漓把玩着手里的茶杯,漫不经心地抛出了钩子。

果然,那柳庭之听到花婆婆的名字愣了一下,随即摆手道:“花婆婆的酒,哪是那么好喝到的。”

“柳庭之,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觊觎皇室中人!”墨清漓把那个茶杯捏碎了,陶瓷的茶杯在他手中化为粉末,语气也变得狠厉严肃。

柳庭之一个读书人,还是没什么背景的读书人,哪里经得起墨清漓的吓。

竟还真的,被墨清漓诈出来了,柳庭之失神,喃喃自语。“皇室?阿蕊她,真是皇室的人?难怪……”

夏灵均看着墨清漓只是几句话就击溃了柳庭之的防线,一脸崇拜,他的清漓好厉害。

墨清漓看了夏灵均一眼,宠溺一笑。“问吧。”

“柳夫子,你知道些什么,能告诉晚辈吗?晚辈是……花婆婆的亲人,家里长辈这些年一直到处找她,去世前还惦记着让晚辈找到这个姨奶奶。没想到在清州找到了,也不知道,花婆婆这些年在外面孤苦无依的,在清州都是怎么过的?”

夏灵均大抵是跟墨清漓学坏了,扯谎也能脸不红气不喘了。一番话说得情真意切,再加上他年纪小,更不容易让人设防。

墨清漓负责唱白脸,他就负责扮演那个红脸。

既然已经诈出来了,那就当花婆婆是皇室的人吧。

他们来找孤苦无依流浪在外的老人家,很合理。

柳庭之叹了口气,讲起了故事。

“阿蕊大概是五十年前来清州的。”

五十年前,清州还不那么繁华,醉巷也不叫醉巷。

那时,柳庭之已经进城两三年了,每日做些零活,所得报酬也只是勉强温饱罢了。

一日,听说一个小姑娘开了一家酒馆,小姑娘脾气火爆,揍了好几个来砸场子找事的大汉,一战成名。

此事倒也没引起柳庭之的注意,那时他也不叫柳庭之,他只是个庄稼人,哪有这么好听的名字。

他也只是个吃不饱饭的苦命人,又哪里有钱去那么好的酒馆喝酒。

那些年头,日子过得比现在苦多了,战乱频繁,海上又有海寇时不时来清州洗劫一番。

军阀混战的时候,清州市今天属于这个人,明天属于那个人。

他们争来争去,倒霉的还不是老百姓。

大家都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

他干活的地方就被流寇洗劫了,没地方去,饿了几天没饭吃,晕倒在了百花酿门口。

林蕊,也就是现在的花婆婆,一脸高傲地,给了他一碗饭,那神态就像在喂一只流浪狗。

他不懂什么叫气节,更不懂什么叫“不食嗟来之食。”

那个小姑娘虽然眼神不屑,但那碗饭真的很好吃,是热乎乎肉汤泡的白米饭,里面还有大块大块的肉,是他短暂的前十五年人生里,吃过最好吃的饭。

可他吃了饭还是没地方去,那是冬天,他蜷缩在百花酿的门口,几乎快要冻死。

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进的百花酿大门,仔细想想,林蕊不像是会背自己进去的人。

林蕊是一个,很高傲的小姑娘,她的眼里看别人,都是垃圾。

但是他没想到,这个高傲的小姑娘,居然只是别人的丫头。

林蕊恭恭敬敬地给另一个蒙面的女子行礼,在外人前的不可一世收敛得干干净净。

他被林蕊捡回去,顺便在百花酿做些劈柴打杂的苦力活。

那女子一看就是大富大贵之人,不苟言笑,不爱说话,头戴珠翠,身穿绫罗绸缎。

那时候,这样一身打扮的贵小姐,怎么可能不被贼惦记。

但奇怪的是,百花酿也就两个女子,那些匪徒却不敢前来洗劫。

一日,店里又来了一人,此人读书人打扮,与林蕊和那小姐极为熟悉,那小姐平日不怎么说话,见了此人,也会说上几句。

“这个读书人是谁?”夏灵均听到这里忙追问。

“是章夫子,我也得唤他一声老师。”

这个章夫子,很是博学,话还很多,林蕊不爱跟他说话,小姐又是个高冷的性子。

他便每日在柳庭之的耳朵边念叨,念的都是些柳庭之听不懂的大道理。

章夫子或许是太过于无聊了,便生出了教柳庭之认字的念头。

教着教着,这人想一出是一出,没过几日,让林蕊出钱,盘下了对面的一个铺子,开了一家书馆。

但章夫子也是个没什么耐心的,书馆开好了,没开几天,又觉得无趣了,便让柳庭之去看店。

日子这么过了有半年,店里的蒙面小姐不见了。

林蕊自然不会说她家小姐去哪里了,依旧每日在店中酿酒开店,一点儿也不见担心。

战乱的日子,饭都吃不饱,又有几人会来买书,书馆的生意惨淡得很,不过他们倒也不怕亏本,看着便是那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

“章夫子一边在馆中写书,一边教我识字,还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但是后来,章夫子和林蕊都离开清州了。留给了柳庭之一个书馆和一笔钱。

世道太乱了,他只能躲回家里,章夫子实在是博学,那几年写的书,够读书人读半辈子了。

回到家中,他也没有荒废学业,拿着书自学。

“后来,当今陛下打到清州,清州才太平了一点。”

柳庭之回城里,想看看林蕊和章夫子有没有回来,谁知道,他们还真回来了,百花酿又开了门。

“我想继续去百花酿打杂,给章夫子看店。”

章夫子恨铁不成钢的敲了柳庭之的榆木脑袋。

“他说,他教我识字,可不是想让我一辈子打杂的,他让我去开学馆,教书育人。”柳庭之只是个普通人,就算得高人指导,他也是个榆木脑袋,当时他确实没想到自己居然可以去做别人的夫子了。

章夫子看他实在愚钝,甚至出钱帮他在家乡盖了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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