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徐徐待景来(76)

作者:胖莓 阅读记录

和昨晚那些阴暗的杀手不同,这群人身上带刀,有些人脸上带着疤,手上的茧子厚厚一堆。

徐瑾确认完她的金子好好的后,就没任何兴趣了,对着高叔点点头,转身离去。

年轻,非常年轻,高良东背着双手看着一时还无法起身的唐墨,手里捏着那块金牌,如果真的是,那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

“你是锦衣卫?”

高良东完全没有想等人好了,再好好询问的意思,趁热打铁还趁火打劫一向是他的风格。

四十岁上下年纪,气息绵长,身姿挺拔,是这几人中脸色最平静的一位,也是最让他看不清的,那就是头头了。

不用伸手去摸,唐墨也知道对方知晓了他的身份,但他们还是救了他。

锦衣卫的名声,臭名昭著,所以,他们图什么?

唐墨想撑着让自己仰起身子,好过那种被人居高临下扫视的感觉,但这具身体实在不争气,轻轻一动,胸肺间泛起抑制不住的骚动,蔓延至喉咙。

唐墨止不住的咳嗽起来,惊天动地,舌尖隐隐传来铁锈味,腹部一阵抽疼。

“高叔,等好点再问吧!”

如娜看着唐墨身上白色绷带下,慢慢透出血迹,急得赶紧找来初一,可别让他翘了辫子,那是小姐的金子。

估计那人一时半会也撑不住精神,高良东眼神示意了下旁人,便去思考其他事情了。

不知道是不是药的问题还是这伤势严重,唐墨发现自己手脚无力,这让唐指挥史的脸色阴沉得如滴水,若是曾经栽在他手里的人见了,一定会举双手称赞。

所以,刺杀他的人,一定是他的仇人,但自从入了锦衣卫,做了皇帝手里的一把刀,他唐墨的仇人没有几十个,也起码有一打。

不过事情从那天起就透着一丝古怪,那天他刚从宫中出来,忽然得到线报说有人看见疑似凶手的人出了城,一路往南而去。

他随即派了手下去探查真假,不到两天,飞鸽传来消息,说那人找到了当年东宫太子妃的人,唐墨当机立断亲自带人出了城。

谁知在合水县附近遭遇了埋伏,一群黑衣人手法残忍利落的扑了上来,雨水混合着血水在那个暴风雨夜,呼啸着带走了无数人的生命。

唐墨带的人为了掩护他都死了,只有他逃进了深山,借着地形之势,避开了追杀,而后被这群人救了。

直到现在,唐墨还有什么想不明白的,这就是一个局,一个让他有去无回的局,绝对少不了下面的打配合,锦衣卫内里出了奸细。

唐墨正在抽丝剥茧中,突兀的嘴中似乎被塞了一颗略带苦味的丸子,而后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胸口,丸子就这样滑进去了。

唐墨冰着脸看到那个正得意洋洋的弯着嘴守在他旁边的丫头,一双眼睛神气满满,丝毫不畏惧的盯着他,就像刚刚那个姑娘。

“小锦鸡,你可得养好了,好给咱们小姐赚金子。”

趁着锦鸡还没反应过来,如娜还伸手摸了两把他的脸蛋子,也没什么特别的,还没她的皮肤好呢,不就白了点,还是苗家汉子俊,不,不,是零嘴最好看又好吃。

唐墨瞪着眼睛唇线微微张开,他,他这是被轻薄了。

居然有人对锦衣卫指挥史动手动脚,怕说出去也没人敢信。

唐指挥史目前的脑子里是一百种让敌人生不如死的酷刑,丝毫没注意到那个奇怪的称呼。

徐瑾扭头看了下不远处树下捡来的奄奄一息的“锦鸡”,转头对着身边的高良东,“高叔,你不喜欢他。”

高叔不喜欢锦衣卫。

高良东低下头看着身高不及他肩膀的徐瑾,面色和蔼,“锦衣卫是皇帝的亲信和耳目,原本是为了监察朝廷中那些图谋不轨的人,但现在,完全是为了某些人的一己私欲,人一旦进了北镇抚司,很少有活着出来的,他们手上的人命一点也不比战场少。”

一群人勾心斗角,搞得头破血流,有这么些功夫,还不如去守边境杀胡人。

“所以说,他们都奸的很,仇人一大堆,要不怎么会被人伏杀,别看现在受伤了,等好了就能跳起来反咬你一口。”

高良东算得上苦口婆心的说了一大堆,只希望大小姐没看上那阴险的小白脸。

徐瑾有没听进去,心里怎么想的没人知道,但一直跟着她的阿耐脸色不善的瞅着躺在地上的“锦鸡”。

因为唐墨而耽搁了时间的众人没法在天黑之前赶到下一个镇子,只能在这山里凑合着过上一夜。

好在一群人都颇有经验,捡柴火取水烧锅抓鱼烤肉一个不落,当月夜升起之时,熊熊火光燃起,窜起的香味让人疲惫全消。

徐瑾安静的坐在篝火旁,手上拿着一条香喷喷的烤鱼,火光传来的温度让她手脚暖意融融,桔色的光芒映照她眉目如画。

阿乐捧着一个红果果,不时低头啃上两口,又抬头看看徐瑾手里的鱼,滴溜溜的眼珠子似乎分外纠结。

这些落在远处半靠着树的唐墨眼中,让他想起了幼年在乡下的时候,他的姨娘在炉火炭灰里为他煨番薯,庄子上还有一只黄色的肥猫,一到吃饭的时候就会准时出现在他的脚边喵喵叫。

那时候没有锦衣玉食,一只番薯就能让他开心很久,但什么时候起,那些都消失了呢!

“给”

一个白胖胖的馒头带着淡淡的香气出现在唐墨眼中,算了,命最重要,只有活着他才能去争回属于他的东西。

一口咬下,干涸太久的喉咙猛然收缩了起来,平复间他看见那只小猴子不知什么时候爬到他面前,歪着脑袋瞅着他及他手里的馒头。

“唧唧”

“乖乖,过来,那馒头不好吃,咱吃果子去。”

有人朝着小猴子晃着手里鲜艳的野果子,试图把它从唐墨身边引走,奈何小猴子似乎盯着了这块馒头,坐在那儿一动不动,闪闪大眼分外惹人怜爱。

一水儿的金毛披露上夜空洒下的星子,加上巴掌大的金色小脸,就那么的瞅着你,手上的馒头。

等唐墨回神的时候,手上不知何时已经扯下一小块馒头扔给了小猴子,饶是他自己也很是诧异。

徐瑾瞟了一眼,就移开目光,有时候小动物的直觉比人还准,看来这个锦衣卫还不够恶。

结果,唐墨手里的馒头一半都喂了这个小东西,他从没见过这么会吃的猴子,吃完后居然还两爪子搭着他小腿,不停的蹦来跳去,兴奋得不明所以。

当然,养眼可爱也是一方面。

火光打在唐墨微微垂下的眼睫毛上,在他脸上投下一层阴影,苍白的嘴唇轻轻抿紧,右手握拳放在身侧。

身为锦衣卫,唐墨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但眼前这群人身上带着一股子血性,却不是山匪,行事利落不拘小节,功夫在身却极守规矩,看似护卫却又隐隐有些奇怪。

尤其是那个看似头头被称为高叔的人,一双眼睛似乎就看透了唐墨的内里,他不喜欢他,或者说是厌恶锦衣卫。

或许是幼时的经历,唐墨对旁人的目光尤其敏感,他们看似吃得欢快,但却有不少人暗地里盯着他。

唯独那个姑娘,就看了一眼她的猴子后,就再也没往这里瞧过。

是放心,还是绝对自信他不敢也不会动手。

身边的一个咋咋呼呼就没停过嘴,一个一直在给大伙烤鱼照顾到所有人,还有一个一言不发却最是警戒。

一场看似热闹,却有条不紊,以她为中心,她才是这群人的主儿。

篝火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累了一天的他们纷纷开始倒地酣睡,三四人注意着周围的动静。

不知为何,唐墨觉得今晚这林子特别安静,蚊虫都似乎消失了,只余下悄悄的风声划过空中。

今早的朝会上,一个接一个的消息轰在所有人耳里,先是锦衣卫指挥使唐墨出京办事,遭人伏击,目前生死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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