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嫡长子(852)

作者:皇家雇佣猫 阅读记录

杨廷和很快意识到不对,“大明各地土司均以大明之臣自称,既已称臣,又何来招抚之说?”

这便是普遍的自我安慰。

道理也很简单:明明都向你称臣了啊!

朱厚照不以为然,“洪武年间,朝廷规定,凡老土司故去,袭替者要入京受命,他们入京了吗?没有吧,朕怎么听说有的土司,夫死,妻即自行替代,这是什么意思?替代了以后为免灾祸,向朝廷上疏请求册封,这又是什么意思?先斩后奏?还是越俎代庖?

再有朝廷规定了土司纳贡之数额,弘治以来还定了纳贡之人数,可入贡过期、贡物不及数,屡有发生。可以说朝廷对这些地方的掌控,远不如中原之地。甚至这些人自身还有些脾气,还要兴兵伐明,这在正统时有,难道正德就不会有?正德之后就不会有?”

“陛下的意思是……”

朱厚照已经想过了,“朕的意思倒也简单,要么不要定规矩,要么定了就必须执行。”

杨廷和皱眉,如果较真起来,那必定是要打仗的,而且仗不会小,关键手段过于激烈,容易引起这些人联合反抗。

他正要说些什么的时候,严嵩开了口,“陛下,臣有话上奏。”

“说。”

“是。陛下所言两策,一为征讨,一为招抚。臣以为或可改个说法。”严嵩小嘴一翘,“改为以武功定天下,以文教化远人。所谓武功,无需多言。所谓文教,或是招抚,不一定仅以称臣为界,而是多加教化。譬如说,土司入京袭奉,朝廷可对承袭者做出条件约束,习汉话、通儒学,明忠孝之礼,晓君臣大义,这样的人方可承袭。”

“朕记得以往也是有这样的规定的,鼓励土司进国子监读书。”

“以往是为了笼络,现今则是为了同化。理由也很简单,土司为大明官员,文书往来,陛见君主,若是字不识,言不通,那怎么能行?而若是不从者,则改为流官治之,若是仍不从,则讨之。依此类推。”

朱厚照眼睛眯出了几分笑意。

这是严嵩之前就和他密奏过的办法。

征讨这已经没得说了,到这一步就是军事问题。关键在于招抚,招抚之策下配以多个详细的办法。

譬如对土司做出某个规定,若是不听,改派流官,流官来治理,还是抗拒,就打。若是都听了,那基本就是和平收回。

因为这些详细的办法有很多。

王华问道:“这个依此类推要如何理解?”

严嵩给前辈行了个礼,“便是如刚刚陛下所说,土民也是大明的子民,大明如何管理中原之官,就要如何管理土司之官。自秦汉而至今,可有一朝一代允许治下官员暴虐淫纵,作威作福的?可有一朝一代允许官员横征强占,肆意苛派的?可有一朝一代允许官员私建土军,专事劫杀的?!”

连续三问之后他转向皇帝,“陛下,微臣以为大明既为中国,陛下既为天子,应当承天命、顺民意,严格规定土司行事之边界,不可任其肆意妄为而无人治之,否则不就是几百里一个土皇帝?但我大明只能有一个皇帝,容不下那么多的土皇帝!”

朱厚照满意的点点头,甚至有几分自得的看着一众老臣,那意思好像在说,怎么样,朕可不是随便用个庸人拿着国家大事在开玩笑吧?

土皇帝三个字还真不太敢反驳,这是原则性的重大问题了。

“诸位爱卿,严嵩这番话不知你们听明白了没,朕是听明白了。朕再说的简单一些,就是朝廷想好好的把那些地方给治理起来,愿意与朝廷同道而行的土司,朕不仅不会征讨,还会加倍赏赐,不愿意的,那朝廷也得有个态度。

朕不喜欢世领其地这样的概念,这个词听得朕脑袋发涨,他领了名义上是大明的土地,那朕领什么?还是要搞清楚些,不是大明的领土,你我君臣半分心思不要去费,既然是大明的,那便好好的治理,要给百姓土地,要设儒家圣学、兴汉家之风,土民之中说不准也有偏怪之才、骁勇之将,朝廷应该给以机会,以便为朕所用,你们说是不是?

这件事内阁要去办。给土司定规矩,在当地要开科,要取兵。开科取到的人,可以派回去做官,当地的官员也是朝廷的官员,朕也应当要委派。各地土司还要按自己户数规模,向朝廷提供精壮之兵,战场上立了功,一样受封。总而言之一句话,既然是大明的臣子,就得听朝廷的调遣。这个具体的规矩要什么时候能定好?王鏊、杨廷和、张骢,你们是阁老,说个时间。”

一直没讲话的王鏊终于抬了抬眉眼,“陛下,老臣有一问,请陛下旨意。”

“说。”

“改土归流一事,极易受各地土司激烈反抗,甚至引起战乱不断。哪怕如此,也仍要改?”

朱厚照:“要改,不管是先礼后兵,还是先兵后礼,都一定要改。”

“那还是先礼后兵吧。老臣方才也再细想,不若朝廷以先易后难、先小后大、先近后远的原则分步进行。”

这个无所谓,什么方法不重要,达到目的才是最为主要的。

“谁最难?”皇帝问了句杀意腾腾的话。

先易后难嘛,不知道哪个容易,哪个难,还怎么先易后难,而作为皇帝来讲,他肯定关心最难的几个,容易的正常去做就可以了。

第七百三十三章 两头难

正德十一年的氛围明显和前几年不同。

想七年、九年大朝会那会儿,皇帝每次召人商议的或是红薯的推广情况或是某地遭了灾的赈灾情势,唯一要花大钱的就是水师宝船的铸造。

总体上,从来都是问民生之苦,解民生之急。

到了今年,忽然之间要给土司立规矩,的确令人措手不及。

旨意已经到了内阁,现在不是办不办的问题,而是怎样办的问题,按照皇帝的脾性,若是不办,怕是又找个张璁第二来办了。

而且张璁第二这个人也有,严嵩严惟中嘛。

张璁这个人,杨廷和不是很担心的,此人性格孤傲,心里装不下人,就算一时得势,也很难行稳致远。

但是严嵩看起来并非如此,他圆滑多了,又不怎么出头,而且听从皇帝旨意竟就在西南偏远之地耐性子待了这么好几年,事情办得也敞亮。

现在皇帝要内阁拿个主意,弄得内阁也得听听严嵩要如何讲。

“……昨日皇上其实已经陈述了大半。不过当时也很难说得极为具体,改土归流不可一概而论,而应分步实施,近中原者宜流不宜土,边疆荒蛮之地宜土不宜流,流官自有朝廷管束,土官之管辖,无非是五个举措,编其户、取其兵、输其赋、控其袭、断其罪。”

这五条是严嵩认为中央王朝应该对土官实施的管辖,当然这是总体上,细节中还要有更多的规定。比如取其兵,是取多少兵呢?如何取兵呢?万一不让取或是浑水摸鱼的要怎么处罚呢?

这些都需要详细拟定。

但朱厚照不可能陪同他们一行一行字的细究,否则要他们何用?

而所谓输赋,就是要这些地方给朝廷纳赋,这一条原来就为人所重视,是不是纳贡是判断其是否归属统治的重要一条,甚至纳贡多少决定了朝廷给土司封赏多大的官职,但‘威柄渐弛’以后,实际上也执行的不是很到位,现在提出来就是要当个事情来办。

控其袭也有很多内容,主要是对承袭土司职位的人的学识、经历、血缘、年龄等都做出规定,根本目的是要选一个让大明朝廷满意的承袭人。

断其罪就不是那么很好听的话了,不过有明一代本来就有对于土司犯罪如何进行惩罚的规定。相比于元代的‘土官有罪,罚而不废’要严厉得多,除了反叛必诛以外,还有典刑、革降、迁徙等等手段。

比如弘治八年,朝廷查明马湖府土知府安鳌存在陷害谋官等事,所以“拟凌迟处死、家口迁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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