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渣男后我成为狼王大杀四方+番外(177)

作者:炭烤蕃茄鱼 阅读记录

“大多数狼族民众都不想这样的,我妈妈也是犬族,我们都不想给你们造成伤害。”

魏鸣秋转过身,他满脸愁容,语气里也满是藏不住的难过:“时雨,等事情彻底结束后,取消对脑特晶体的改造计划吧,没有哪个犬族会想看到这个东西遍布世界的,用一个种族的伤痛去造福医学界?你难道不觉得荒谬吗?”

易时雨沉默了一会,然后重重地点了点头。

“我会提出这个意见的。”

他话音刚落,病房的门又被敲响了,推门进来的是凌故月和萧谨。

“哟,你们两个有椅子不坐,杵在这干嘛呢?”凌故月语气很轻松。

魏鸣秋凝视着凌故月的脸好一会,有些无奈。

现在这个情况凌故月应该是笑不出来的,他只是在强撑罢了。

准确的说这一屋子四个人都是在强撑。

“我去洗一下水果?”萧谨问凌故月。

“不用,”凌故月抓住他的手腕,“先坐下聊聊吧。”

魏鸣秋已经转到了易时雨安排的私立医院,这个单间配套齐全,他们一同坐在沙发上,易时雨负责沏茶。

四个茶杯都倒满茶之后,凌故月才再次开口。

“鸣秋哥,我希望你能回来协助我们做研究。”凌故月态度很诚恳。

“哪方面的研究?我说过脑特晶体相关的我不会再参与了。”

“是针对蛇尾实验犬弹药开发的研究,只有研究出对他们有强烈伤害的弹药,我们的作战才不会那么辛苦。”

“那也不是我该插手的事。”

“哥,你已经研究实验犬七年了,也研究脑特晶体两年了,我敢说这片土地上找不到第二个人比你更合适做这个项目的。”魏鸣秋一脸正色道。

魏鸣秋反而看向萧谨,对他问道:“你敢让我动你的身体吗?”

萧谨身体一颤,下意识的感到恐慌,但还是咬咬牙,点头道:“能,给我留口气就好。”

“鸣秋,我们真的很需要你。”易时雨眼巴巴地看着他,一脸期待。

魏鸣秋扶了下额头,有点不知所措。

他不是一个半途而废的人,他看一本小说即使再烂也会坚持看完,更别说做医学研究这种事了,他半路离开已经是做了很大的心理斗争才下定决心的,现在三个人围着他软磨硬泡,他难免不动摇。

“哥,我们救回来的这些实验犬,真的需要你。”

凌故月这句话无疑是在戳魏鸣秋的软肋,魏鸣秋叹了口气,声音无力道:“我再考虑考虑吧。”

“嗯,我不逼你,”凌故月笑了笑,“那哥你想吃什么?我今晚给你做。”

“哎哎哎,”易时雨打断了他,急忙道,“今晚他的饭我包,我食材都买好了,就等着下锅呢。”

“你排到后天吧。”

“后天就不新鲜了。”

凌故月拍了拍魏鸣秋的肩膀,笑眯眯地问:“哥,你想想和我认识多久?和他又认识多久?”

“这不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魏鸣秋被吵得头疼,他刚想拿起茶杯,发现杯子里已经空了,下一秒一旁的萧谨就给他倒上了茶水。

“魏医生,我帮你倒,”萧谨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以后要是有机会往我身上动刀子,那麻烦你帮我把伤口缝得好看点。”

“……你心是真大啊,”魏鸣秋有些无语,“我看你不该做总统夫人,而是找个寺庙上班。”

“过奖了。”

凌故月和易时雨争论了一番,最后两人各退一步,一人做两个菜,至于萧谨,安排他去洗水果。

魏鸣秋有时候会觉得,大家好像也没长大多少,在轻松的氛围下玩闹起来还是十几岁那副样子,那么的轻松自在。

有谁会喜欢整天紧绷着脸并绞尽脑汁的去打官腔呢?

易时雨往魏鸣秋碗里夹了个鸡腿,魏鸣秋看着肥腻的鸡皮皱起眉,又把鸡腿夹给了凌故月,凌故月不是很爱吃鸡腿,又转移给了萧谨,萧谨张了张嘴,却不敢反驳,只能默默把鸡腿吃了。

“哥,你什么时候能出院?”凌故月问。

“这两天吧,医生说恢复得还不错,没有大问题就可以出院了。”

“那方便跟我们出个远门吗?”

“要去哪?”

“清苇湖。”

“怎么要跑去那么远的地方?你发现了什么吗?”

“我查到了,那边是符月的生成点。”

“什么点?”魏鸣秋一脸迷惑。

“哦不对,出生地,”凌故月解释了一下,又觉得不对劲,“不过……说是生成点也没错,符月确实是人为生成的。”

“什么乱七八糟的?”

“出院再跟你说吧,”凌故月拍了拍魏鸣秋的肩膀,意味深长道,“绝对,颠覆你对生物极限的认知。”

第143章

凌故月一行人没急着去清苇湖,而是先去了泠安村。

数据组顺着关系网找到了五十年前在泠安村任职的一个派出所民警,那位民警在当年因为不听从指挥受了处分,他一气之下带着妻女举家搬迁去了北五区,在市里开了一家卖早餐的小店,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了一生,这也让他躲过了一劫。

老人家已经七十多岁了,但收到凌故月的通知还是答应过来一趟,专车把他送过来的时候他因为身体不适躺了一天,等恢复得差不多了就拄着拐杖赶了过来。

车门打开的那一刻,凌故月刚想去扶他,他立马躲开凌故月的手,自己撑着拐杖下车了。

老民警语气很和蔼:“哎呀,不劳烦你了,我只是前几天扭到脚了,其实身体还不错的。”

“这路有点不平整,您小心点。”凌故月还是有些担忧。

“我活那么大岁数,什么路没走过啊,”老民警看着面前的山路,感慨道,“这条路跟五十年前比已经好很多了,那时候要是空气潮湿一点,这条路的泥土就会变软,连自行车都骑不了。”

“这村里没有学校,出去上学挺困难的吧?”

“何止是困难啊,很多人读完小学就不读了,或者干脆就不念书,我刚被分配过来的时候都愁死我了,第一次见到那么多文盲,贴公告栏上的告示他们都看不懂。”

“那你们也挺辛苦的。”

“辛苦什么啊,”老民警嘲讽一笑,“当时我们局里好好干事的都没几个,收保护费的倒是很多,你是不知道以前管理有多混乱,稍微有点权势的,杀死一个人随便丢山上都不用坐牢。”

泠安村四面环山,是一个盆地村,从环山公路下去的水泥路已经因为战争被破坏了,现在只能走下去,即使老民警百般抗拒,凌故月还是把他背起走下山。

老民警叹了一口气,无奈道:“其实你是个干实事的人,但是这个社会像我们这种老实干事不吭声的人就是容易吃亏,那些油嘴滑舌会哄人的反而比较受欢迎。”

“把自己手头上的事做好就行,我不喜欢摆那些花架子。”

到了泠安村的村口,凌故月把老民警放下了,他抬头看着破败的村口大门,眼眶渐渐泛红。

泠安村那块石碑上的字已经褪色了,上面积满了灰尘,底下全是杂草,风吹过的时候那些杂草会扫过褪色的字,那个木造的村门之前被烈火焚烧过,但用的是很好的木材,并没有让它倒下,只是表皮上都是烈火啃食的痕迹,显得更为荒凉。

里面的房子表面都是焦黑一片,有些房子墙皮脱落露出了里面的石砖,大多数窗户被烧得破碎,可以看到里面被烧得不成样的家具。

无人打理的绿化在烈火过后依旧能肆意生长,但是在那天晚上去世的村民再也回不了自己的家了。

泠安村在个地方已经存在了六百多年,在一夜之间烧得精光,只留下了几个遗孤,他们被月洄部落送去了孤儿院,以后大概会向各地分散吧,这个村子的历史到此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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