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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内恸哭记+番外(158)
作者:桃溪花阴 阅读记录
它们两个伏在卢象昇的左肩和右肩窃窃私语,她听不懂它们在说什么。
她喃喃道:“这对你不公平……”
“但我想要个女儿。”
他目光深沉,深深地吻向她的唇。
许凝瑟缩着抗拒,泪水滴滴滚落。
“我……我是脏的……”
他心中的钝痛变成一把尖锐的刀狠狠地翻搅着。
用力把她拉进自己的怀里,他喉结涌动。
“是我不好……”
又是桃花开放的季节了。
客路那知岁序移,忽惊春到小桃枝。
天涯海角悲凉地,记得当年全盛时。
花弄影,月流辉,水晶宫殿五云飞。
分明一觉华胥梦,回首东风泪满衣。
他肩上的银骷髅轻巧地跃到了庭院的丁香树下,开始踏起复杂的步伐。
春风卷乱了一地花瓣,随着骷髅飞舞着。
巡按御史制度起于明初,严格说来,“巡按御史”只是个临时性的差事,其品级也只有正七品,与北京大兴县衙门里的县丞以及地方知县“平级”。但权力却极大,号称“代天子巡狩”。
按现在的话说,就是顶着“县长”的级别待遇,干着“中央检查团”的大活儿。
如此地位,也是古代王朝常见的“以小制大”制度设计,主要任务是代替皇帝巡查地方,按临所部。
《明史·职官志》记载:“巡按则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巡按御史代皇帝巡察地方,凡吏政、刑名、钱谷、治安、档案、学校、农桑、水利、风俗、民隐,都是其职责考察范围。
弘治以后,巡按御史的权力逐渐加大,侵夺了许多监察之外的权力,如行政方面,“凡有大兴革及诸政务、会都、按议、经画定而请于抚、按若总督”;在军事方面,“地方战守事宜,巡按得参与谋政”;在治安方面,“地方若出现贼盗,巡按下令征剿”。
巡按御史官阶正七品,只与他所监临的最基层官员知县品秩相齐,而知州从五品,知府正四品,按察使正三品;军事系统中都指挥使正三品,卫指挥使正三品,就是千户所正、副千户也是正、从五品,都比巡按御史品秩高。
巡按御史的巡回视察代表朝廷,代表皇帝,虽然品秩只有七品,但权力特重,省三司官(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及知府、知县断不敢以卑官视之,到后来甚至不敢与之分庭抗礼,唯其马首是瞻。
永乐八年(1410)以后,规定御史必须从进士及监生中有学识并通达治体者中选。
明朝能够保持比较长期的吏治澄清局面,巡按御史按期巡察地方、咨访民情、揭露官吏不法行为,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问题一:按理说“巡抚”应该是个临时性差事,那为什么卢象昇可以带上家眷呢?
一般来说,自成化、弘治以后,巡抚均于两京各寺卿、少卿,大理寺丞,资历较深的给事中、御史、郎中,以及在外之布政使、按察使、参政,资历较深的兵备副使、上等知府内推升。
原职高者为副都御史,称巡抚某处右副都御史;原职卑者为佥都御史,称巡抚某处右佥都御史。
巡抚与京师的联系也相对减弱。景泰元年,礼科给事中李实等提出:“各处镇守、巡抚等官,(违家)动经三、五、七年,或一、二十年。家室悬隔,患疾病而不能相恤;子女远违,(欲)婚姻而不能嫁娶。有子者尚遗此虑,无子者诚为可矜。乞敕各官议,许其妻子完住。”这一建议得到准许。
从李实等人的本意来看,完全是为解决巡抚与家人的异地分居问题,却无意中使巡抚与所有外官一样,得携家眷赴任,从而减少了巡抚与京师的个人瓜葛。
宣德十年,曾定各地镇、巡官每年八月赴京会廷臣议事。
后又规定,离京师较近的辽东、大同、南北直隶和北方诸省每年一次,西北的宁夏、延绥、甘肃和南方诸省两年一次。
但当巡抚赴京之时,又常因地方有事而不果行,这一规定实为虚文。
几经反复之后,成化二十二年最终废止了巡抚赴京议事的规定。明政府实际上已承认巡抚的地方化。
巡抚初设时,往往是在本省“往来巡抚”,与布政司合署办公。景泰、天顺以后,各地巡抚陆续开府建衙。从此,巡抚不仅仅是指“巡抚都御史”个人,而且是指以巡抚为首脑的新的权力机构——巡抚衙门。
问题二:巡抚与巡按御史是什么关系呢?
各省巡按御史对巡抚是制约关系。
明代御史的分道巡按,始于洪武十年。此后,巡按御史逐渐成为中央对地方的主要监察力量和都察院在各地的派出机构。
正德时胡世宁就指出:“天下亲民者,郡县守令也;总督郡县者,藩臬二司也;巡察二司守令者,巡按御史也。”
景泰四年以后,巡抚均戴都御史衔,确定了对巡按的统属关系。但是,巡按御史在履行职责时仍保持独立性,巡抚不得干预。
王鏊《守溪笔记》有这样一段记载:
(景泰间,李秉)公以都御史巡抚宣府,张鹏以御史巡按。有武臣私役士卒,公将劾之。故事,(巡抚)都御史不理讼狱,公以嘱鹏,亲诣之。鹏不可,曰:“鹏非公问刑官也。”强之再三,必不可。公乃自为奏劾之。事下御史,鹏曰:“今日乃可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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