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骨医心(267)
骨头架子好像没太多耐心听这几人在此讨论,它鞠了个躬,在三个大活人的注视下一蹦一跳上了楼。
除了洪钟之外,这楼里的另外三户人家都是年过七旬的老人。他们一般八点就要入睡了,大概率不会看到骨头架子上楼的诡谲画面。但凌岓不放心,还是决定跟上去看看。
小骨架蹦跶到六楼,扛起601门前方才被打倒的“鬼”,“腾”一声遁入地下,不见了踪影。
“……我是不是误伤好人,不对,误伤好鬼了?”卫斯诚抽了抽嘴角,不知道该怎么说。
“可能吧。”凌岓叹了口气,把心收回那两封信。
忽然间,洪钟猛猛一拍脑袋大叫,“依山傍水,你的名字不就带水又带山吗!”
“昙花,我们见到过那么多次昙花,这个昙花会不会是说小姜?还有荼靡,我今天收到的那本书上刚刚讲了荼靡,这上面就也提到了,哪儿有这么巧的事?”
洪钟还在絮絮叨叨,凌岓却没再听进去他还说了什么——他想起第一次在布喀达坂峰时和姜泠看到的那个幻境——古树和昙花。
老郑的消息来得很快,一封邮件,满心期望。
春溪镇就在禾城郊区,这个叫法已经很古老了,算起来这个称呼距今已有近两百多年了。古老的春溪镇几经战乱和变迁,已经没有了当年的模样。从邮件中附上的照片来看,现在那里是一片待开发的荒地,四周有零零散散的砖土钢筋,还有一条脏兮兮的臭水沟。
“这地方,真的是能重逢的地方吗?”在卫斯诚心里,重逢应该是在春暖花开春和景明的地方,这么一片荒地,半点没有剧情发展该有的氛围。
“我查到了,我查到了!”洪钟捧着一本掉页的书凑过来,“这书上说了,那种上千年的老树有起死回生的能耐。老树的筋脉枝叶让人吃下去,百病痊愈;埋在植物根系下面,则枯木逢春。”
“千年老树的枝叶…我姐姐给过我一片银杏叶,我一直随身带着的!”卫斯诚从脖子上解下来一个树叶状的坠子,只是里面的叶片已经全然枯萎了,“这怎么?”
“在布喀达坂峰的时候,银杏叶保护了我们,所以我们才能安然无恙下山,不被山里的怨灵所害。”凌岓回答他,“不管怎么样,我都要去那儿看看。”
两条交错笔直的路穿过曾经的春溪镇,一条叫寻春街,另一条叫遇溪路。名字听起来还不错,实际的地方却和照片上别无二致。
荒地上没有草,只有细碎的石头和砖块;旁边的河道早就停止了流动,水面上飘着厚厚的浮萍和油污,隐约散发着臭味。
“介地方有嘛?嘛也没有!别说花和树了,连根草都没有!”说书人一脚踢开身边的石块,试图从下面找到半分绿意。
凌岓紧紧攥着金荼靡吊坠,连花瓣嵌进了手心也浑然不知。掌心里的鲜血带着人的温度流进荼靡花,金色的花瓣缓缓绽开了。
感觉到手心里的异动,凌岓摊开了手掌。金荼靡越长越大,花瓣慢慢向外绽放,把透过云层的阳光挥洒到了各个角落。阳光所到的每一处都像被施了魔法,生出许多变化:
浮萍褪去,油污融化,黑臭的河水变得清冽,在春风中缓缓流动起来;荒地上开出一簇簇五彩缤纷的花,粉色、白色,像春的使者临幸此地;碎石砖块上长出了青绿的嫩草,灰蒙蒙的大地立时变得生机盎然。
在花丛的最中间有一片洁白胜雪的荼靡,风轻云起,花香顺着风飘飘悠悠钻进了人的鼻子里。凌岓往花丛中走,身边的花叶就像有所感知一般纷纷让到一边。
“走,我们也去,我姐说不定……”
话还没说完,洪钟已经一把捂住了卫斯诚的嘴蹲到了一旁,“别煞风景!”
月白色的裙摆被风轻轻拂起,青丝划过衣衫主人柔和的面孔,她转身看向来人,一双剪水秋瞳波光闪闪。
“好久不见。”
凌岓张了张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三步并作两步跨到日思夜想的人身前,想也不想就把对方揉进怀里。
卫斯诚在不远处看得很满意,这才是重逢时该有的景象:碧水长流,鸟语花香,和煦的春光遍洒人间,相爱的人在春花的环绕中相拥。他想跟说书人聊点什么,一转头发现对方正在用手机抓拍。
“老洪?”
“别吵吵,没看我正忙着呢嘛!”洪钟按快门的指头都快戳断了,“回去以后发到咱那群里,让胖子和老郑他们看看嘛叫久别重逢!他们这群单身狗肯定羡慕!”
卫斯诚沉默了半天,小声问,“咱俩难道不是?”
说书人抽了抽嘴角,放下手机道,“你懂嘛呀你!看别人谈恋爱比自己谈有意思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