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官纨绔(565)
又譬如赵淩的生母宋巧娘,母亲去世后, 哪怕父亲建在,依旧被苛待, 甚至发卖。
在财富面前,亲情是什么?
这些财富甚至都不用很多, 几贯钱几间屋甚至于几袋粮食, 就能吞噬掉亲情和生命。
赵淩写的奏折,说的就是这类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的被吃绝户的情况。
女子拥有继承权,只是囊括在其中的一条,肯定也是最具争议的一条。
其实赵淩觉得自己的提议并没有很激进, 没说子女平等享有继承权。
毕竟现在这个时代, 很多出嫁女回娘家还得经过公婆夫家同意,让她们赡养老人不太现实。
女子出门带的嫁妆,也算是提前分家。
赵淩要求的是如果夫妻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去世, 那么女儿可以拥有继承权,不用各种过继、招赘之类的多余手段。
至于是不是把女儿教成傻白甜,把家业交给女婿之类, 只能说是个人选择。
现在社会风气开放,女子可以读书、可以当官、可以出门做工,可以养活自己。
朝廷要做的,是给女子一个依靠,让她们可以自食其力,不用被相关的不相关的人欺辱。
至于子女未成年的情况,赵淩的提议是在原来里长的基础上,结合巡街使等,成立里办。
“以前事情就交给里长一个人负责,里长的权力过大。很多百姓并不能够向朝廷反应自己的真实诉求。长此以往,百姓到底是里长、乡贤们的百姓,还是我们大虞的百姓?成立里办,由朝廷委派考核通过的官吏去管辖。对失怙或者失恃的孩童可以定期不定期去查访,确定孩童有没有被虐待,被侵吞财产。若是父母双亡,可以统一安排进慈幼院,双亲留下的遗产交里办代为打理,到孩童成年后归还。”
这么做,肯定还有人能够钻不少漏洞。
制度再完美,执行的也是人。
人总有办坏事的时候。
更何况制度并不完美。
哪怕当时不错的制度,随着时间的变迁,也会发生改变。
伴随着赵淩对里办这个新机构的阐述,君臣已经把注意力从女子能够继承财产上转移走,问:“里办的人由朝廷派遣?如何选拔?算官还是吏?”
“算吏吧。”稍后他再拟一套从吏员升为官员的方案。
这方面牵扯比较大,他得仔细琢磨,不能张口就来。
想了想,又道,“里长得是官,从九品,由朝廷直接委派。不能由当地乡贤担任……”
赵淩话还没说完,就有人说:“那朝廷不是得多花许多俸禄?全天下有多少里长,朝廷每年在这基础上的支出得多多少?”
现在的里长都是义务工,多半是推举所谓乡贤。
赵淩看说话的是现在的户部侍郎,见他一副铁公鸡的模样就有些瞧不上:“您不会以为乡贤们全都是因为高风亮节,才会抢着干里长吧?”
没好处的事情,谁干?
至于钱从哪里来?
朝廷有国营,监狱有监狱作坊,学校有校办教培,村里当然可以有村办企业。
现在的这位户部右侍郎姓薛,也是升官非常快的那种,年纪跟赵淩差不多,暗搓搓觊觎市舶司使的位置不是一天两天,最近当上了户部右侍郎,还是成天想着针对赵淩。
户部右侍郎是正三品,市舶司使是从三品,但他意属的还是市舶司使。
市舶司使权力大,利益更大,章程人员都是现成的,机构相对独立,市舶司使能够自己说了算,管理起来比户部还简单,人还自由。
赵淩一个吏部侍郎,凭什么占着户部的官职不放?
现在放了,但是放给了太子。
薛侍郎当然是没有胆子去恼恨太子的,但跟赵淩别苗头的胆子很足。
赵淩都觉得这人不知所谓,压根懒得理他。
不管钱从哪里来,规矩先定好。
保护弱势的孤儿寡母,这些朝廷官员并不怎么看重,他们看重的是朝廷对于地方统治力的进一步加强。
这个看重,有的支持,有的反对。
毕竟这动到了一些人的根本利益。
像赵家,人在神都,但大部分的家业其实是在老家泸阳县。
赵家分家的时候,房产方面,赵缙得到的是元庆坊的老宅,赵茂是给另外置办的两栋宅子。
至于现在住的尚书府是属于朝廷的,肯定不能传给赵辰。
赵辰这个长子继承的就是老家泸阳县的大宅、田庄,以及一应的产业。
这些都不需要明说,而是约定俗成的。
神都是天子脚下,置办产业太过打眼。
世人落叶归根的思想很严重,官员致仕都是说的告老还乡,所以家业基本都置办在老家。
按照现在人的思维,家业最大的部分就是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