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空间(54)

叶老爷子盯着穆昱宇的脸,过了半响,才闷闷地说了一句:“四十二年。”

“嗯?”

“我管了四十二年。”叶老爷子用缺乏起伏的声音说,“从我父亲手里接过来时,它还只是一间小作坊。八十年代初,我还倒卖过钢材,跟南美人做过贸易,骗过俄罗斯人,我经历过这个国家经济改革之后所有惊心动魄,乱来乱撞的时候。我本想给儿孙挣分产业,怎奈娶了三个老婆都生不出个好儿子,后继无人,没啥好说。”他抬头瞥了穆昱宇一眼,说,“不管你信不信,我招你做女婿,是想过把叶氏交给你打理。”

穆昱宇淡淡一笑,说:“谢谢。”

“可现在想起来一件件都是因果,只是苦了我女儿。”叶老爷子叹了口气,抬头看他,“穆昱宇,你是个男人,做男人不要为难女人,尤其是自己的女人,你明白吗?”

穆昱宇勾起嘴角,说:“今晚我才发现,原来叶芷澜还挺招人疼,她的父亲,她的大哥,都没忘了她。”

叶老爷子摇摇头,叹息说:“我向来看重儿子,对女儿从小没怎么在意,可现在回想起来,所有的人中,我最对不住她。当初她明明乐器学得不错,可我还是让她辍学结婚,我连问都没问过她一句。”

“后悔吗?”

叶老爷子没回答,却反问他:“你呢,后悔吗?”

穆昱宇沉默了。

“回去吧。”叶老爷子挥挥手,重新戴上眼镜看书,“别跟芷澜说你来看我。”

穆昱宇看了他半响,冲他点点头,转身离开。

他这个时候突然有些明白了这个老头,他一定也觉得累了,累到一个极致的程度,原来看得比命还重的那些东西,莫名其妙的就如失去地心引力一样,全都飘了起来。

哪怕是目睹它们一一飘远,他也丧失了重新追求的欲望。

“先生,去看夫人么?”老陈在他身后问。

穆昱宇点点头,转了方向,朝养母所在的住院楼走过去。

还没进病房,却听见那里飘出一阵歌声,唱歌的是个少年,声音清澈透明,夜晚听起来格外动人,犹如夜莺啼叫,美不可言。

他在唱一首家喻户晓的流行歌曲,准确的说是跨越流行音乐的古典乐曲,穆昱宇知道这首歌,名为《timetosaygoodbye》,九十年代由盲人歌手波切利演唱后一炮而红,迄今已成为经典的唱段。

这个少年的声音听得出没过任何训练,可难得的是,他毫无雕琢过的嗓音空灵婉转,轻而易举地攀上高峰,就如冰山高峰最透明的冰雪,在阳关下熠熠生辉。

Timetosaygoodbye

PlacesthatI'veneverseenorexperiencedwithyounowIshall

I'llsailwithyou

uponshipsacrosstheseasseasthatexistnomoreI'llrevivethemwithyou歌声美到极致,反而透露出不祥的信息,穆昱宇知道这是养母喜欢的歌曲,但是作为音乐学院的声乐讲师,她会的唱段太多,为什么要选这一段?为什么要将它教给别人?穆昱宇忍不住加快脚步,走到门边,一下推开门。

歌声戛然而止,屋子里的人都吃惊地看着他,穆昱宇一一扫过他们的脸,有常来的两名病友,有养母的两三个老同事,站在中间的少年俨然是倪春燕的白痴弟弟,他从来没想过,那个小白痴居然能记住这么繁复的歌词和旋律,居然还拥有一个好嗓子。

那倪春燕呢?穆昱宇下意识寻找她,就在一转头,他看见倪春燕捧着洗好的水果从外面走进来,脸上带着笑,可那个笑容在接触到他的第一秒就消散了。

“那什么,小超,想穆老师了,我就带他来看看,我没想在这撞见您……”倪春燕局促地说,“我,我们马上走了。”

第24章

穆昱宇注视着这个女人的脸,他发现除了一般普通老百姓见到所谓大人物的局促外,她还带着某种惶急,仿佛生怕自己误会似的,她飞快地瞥了自己一眼后,把手里的东西放下,对那个小白痴说:“小超,时候不早了,走了走了。”

小白痴却不买账,盯着水果说:“我还没吃葡萄。”

倪春燕有些尴尬,说:“咱不吃了啊,姐回去给你买。”

“阿姨说我可以吃。”男孩固执地说,“阿姨说都是给小超的。”

倪春燕窘迫得脸颊发红,她过去一把拽住男孩的胳膊作势训斥说:“姐说咱回去吃就回去吃,哪那么多废话?啊?快走,晚了赶不上班车。”

“我不,”小白痴扭过身体,看着穆珏,撅着嘴求助说,“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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