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将(50)
“好多油,脏得很,你叫卢樟来洗吧。”苏溪亭眉心皱成一团,鼻尖耸着,可见嫌弃,指尖油腻腻的,是他很不喜欢的触感。
“卢樟有卢樟的事要做,你要不愿意洗碗,那摊子就在院子里放着,你拿出去再在桥边继续干从前的营生吧。”叶昀手里的鸡放完血,被他一把扔进极热的热水里,烫得热气腾腾,“反正你那生意也不错。”
苏溪亭瞧着那鸡,打了个哆嗦,捉紧了手里的碗,如今过惯了好吃好睡的日子,哪里还想继续“流落街头”。
“欸,你说,一个姑娘家,到底是惹了什么仇怨,简直就是不死不休的样子。”话锋一转,又绕回到了绿簪的身上。
苏溪亭擦着碗,眼睛盯着手里的动作:“你杀过人吗?就是那种白刃进红刃出,粗暴砍人,要使力气的那种。”
“杀人”两个字一出口,叶昀背上的肌肉下意识地虬在了一起:“杀过如何?没杀过又如何?”
苏溪亭两肘往膝盖上一撑,抬头去看他,只觉得背光而坐的叶昀脸上有些模糊不清:“那宰过牛杀过猪吗?再不济,总杀过鸡,砍过肉骨头吧。”他说着,指了指已经死了,还泡在热水里的鸡。
“你是说……”叶昀突然想到那夜苏溪亭说的那句话,杀手所为。
苏溪亭点头:“所谓庖丁解牛,依乎天理,批大郤,导大窾,因其固然。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
“绿簪的尸体有几个非常明显的特征,第一,血放干了,脖颈、大腿、手腕各处都有细刃划出的伤口;第二,她全身筋脉尽断,是被内力震碎的,即刻身死,死后放血;第三、肢体分离,她的胳膊、大腿都被切割得非常整齐利落,伤口处的骨头上没有多余的刀伤,应该是一气呵成;第四,分尸后,尸体被清理干净,刀口处血渍干净,没有残留。一般人无论是杀牛杀猪,还是砍肉骨头,大刀下去,通常都需要很大的力气,伤口周围会有震碎的碎骨,而绿簪身上所有的伤口,都昭示着凶手对人身体的组成结构异常熟悉。”
“可见杀人者,以内力杀人必然是个高手,分尸所使用的工具也不像是匕首、刀刃一类,而是非常纤细,类似丝线,可丝线显然没有那等力量,我怀疑是银丝利刃一般的东西,最后,凶手杀人后还有心思清洗伤口,缝合四肢,亦可见其冷静。”
这样的杀手,常人生活中甚少会遇到,通常更多出现在江湖中。
叶昀看着盆里逐渐飘起来的鸡毛,伸手捞了一把,突然道:“所以绿簪的真实身份,有可能是江湖中人,而且是一个被追杀的江湖姑娘。”
案子要想,饭也得吃。叶昀取了肥鸡的两条腿和胸脯肉,去掉筋骨和鸡皮后剁碎,把鸡蛋清、淀粉、松子仁放在一起与鸡肉拌后剁成块,用香油炸黄,起锅放入碗内。
苏溪亭闻香嘴馋,伸手想去拈上一块鸡肉,却被叶昀敲了个正着:“还没熟呢。”
调上百花酒半斤,酱油一大勺,鸡油一铁勺,再加春笋、香菇、姜葱等配料。将剔肉剩下的鸡骨、鸡皮盖在上面,加一大碗水,放在蒸笼里蒸透。
因着苏溪亭酒量不行,百花酒用的是新酿的,不醉人。肥鸡原就鲜嫩,酱油与鸡油被火蒸进肉里,有微微的“滋滋”声响,百花酒淡,但酒能勾味,春笋与香菇清甜,中和了肥鸡的油腻。
起锅后,去掉鸡骨、鸡皮,汤汁泛着糖色,将肉块浸润。腾腾余热烘着,一口塞进嘴里,咬开时有爆汁的感觉,炸过的酥皮被蒸后,脆中带软。
“苍天可鉴,如果能一辈子吃上这样的饭菜,我就算卖身给你一辈子,我也愿意。”苏溪亭还想去添碗米饭,掀开盖子,只剩下几颗饭粒子了。
第24章
樊二被带到公堂上时,让人有些意外。
他生得浓眉大目,五官端正,面皮微黄,四方口,口沿微有胡须,穿着白布褂裤,跪在堂下缩着脑袋,瞧着便是个普通农户模样。
开口说话,声音微沉,透着股老实巴交:“那绿簪交到草民手里时就是罩着麻袋的,那是个夜晚,草民拖着她回了自己住所才解开麻袋,麻袋里装着的确实就是现在这个绿簪。草民真不知道掉包了,至少在草民手里,一直都是她。”
那么,掉包的时间只可能是刘府将人绑起来转交给樊二的过程中了。
线索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庞州刘府。
县令只觉头疼,那庞刘府是庞州的地界,眼下闹成这样,恐怕还得跟庞州知州打声招呼。
于是县衙一行人,又匆匆赶往庞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