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当铺CP+番外(514)
摇完了,他把碗一掀,静静地看着归冰:“归大人,请。”
第337章 怎不早说
叶昭摇盅的时候,归冰甚至没有呼吸。他的全幅心神,都在那一只小小的玉碗上。
他听得分明。有整整三次,叶昭暗传内力,让丹药近乎无声地沿着碗沿滚了好几圈,期间,他让另一颗毒药上下弹跳,以一颗药丸发出仿佛两颗的声响,混淆视听。
非常精妙的手脚,可惜,还是逃不过他归冰的耳朵。
从小到大,他永远是最拼命的那一个。
五岁进学堂,每一天,太阳没出来就起床温书,一直学到太阳落山。同学们全都早早地回家去了,他还不能休息,他还要练武。
天黑了,在房间里,他也不点灯。他要练听声辨位。他蒙眼吃饭,蒙眼写字,蒙眼在插满了竹签的梅花阵里练剑。
梅花阵的木桩,每一根都只有竹竿粗细,脚步稍微偏一点,就掉下去了。
一掉下去,就会有一根竹签,扎穿他的脚。
他不记得自己究竟掉下去多少次,也不记得脚底被洞穿了多少回。他只记得,有整整三年,他的靴筒里都垫满了棉花,而那些棉花,每一天塞进去的时候是白色,到晚上拿出来的时候,已全部变作黑红。
他的听声辨位,是一步一个血脚印,这样练出来的。
他练了三年,练得世上没有任何声音可以逃过他的耳朵,然后,终于,在他八岁生日的那一天,父亲把一枚精致得宛如活物的黑色蝴蝶放在他的掌心,告诉他,他可以真正开始练玄蝶了。
父亲说,归家的武功传了这么多代,没几个人八岁的时候就能踏入玄蝶的门槛。父亲说:“你真是一个有天赋的孩子。”
这句话,归冰听了,记住了,相信了。他相信,他是一个有天赋的孩子,总有一天,他会成为天下第一。
可是很快,一个人的出现,让他所有的努力,所有的汗水,所有的鲜血,都变成了笑话。
这个人,一次都没有踏进过梅花阵,自然也没有被竹签扎穿过脚。
这个人,五岁的时候,说要练听声辨位,三个月之后,就拿到了玄蝶。
三个月。
只有三个月。
三个月。
在那个人身上,归冰终于见识到,什么叫真正的天赋。
多深奥多艰涩的口诀,只要解释一遍,就懂了。
多复杂多难练的招式,只要演示一遍,就会了。
八岁,归冰第一次拿到玄蝶的年纪,这个人,已经会遍了家中所有的门客——什么名门正派、前辈高手,没有一个能在一个八岁小孩的手下,走过二十招。
天赋、天赋。
归冰不明白。天赋,是老天给的吗?如果是,他为什么这么不公平。要把所有的才华与力量,都给了一个人。
给了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
一个淫邪放荡、人尽可夫的贱妇。
凭什么。
天赋,天赋,哪怕不给最有品德的人,起码,要给最勤奋、最努力、最拼命的人。
天下第一,本来就应该是他归冰才对。
他是归家的长房长孙,生来就是要做人上人的。
“啪”,叶昭定下摇盅的手,掀开玉碗,一脸云淡风轻地道:“归大人,请。”
阳光照耀下,两颗鲜红的药丸,璀璨夺目,并排放在一起,用眼睛果真看不出任何区别。
归冰紧紧盯着左边那一颗。从玉碗倒扣的时候开始,他的耳朵,就没有从它上面离开过。
整整三年的血,三年的蹒跚踉跄,三年的夜不能寐,练出的这双耳朵,不可能错。
他拿起左边的药丸,用两根手指捏着,左右来回地看。
“归大人确定了吗?”叶昭看了他一眼,见他没动,就伸手拿起右边那颗。
“既然如此,我数三二一,我们一起吃。”叶昭道,“三……二……”
“一。”
“砰!”
与一个“一”字同时发出的,还有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
叶昭一惊,堪堪就要把药丸送入口中的手,硬生生在嘴唇前顿住。
他满脸讶然地看着归冰。
而归冰,他手里的那颗,由他自己抢先选下的药丸,此刻不在他手里,也不在他嘴里——在倒计时的最后一瞬,他突然翻过手掌,猛地一击,将掌心的药丸拍在方才用来摇盅的木桌上。他内力之大,用劲之巧,将一颗黄豆大的药丸整颗镶进了桌面,嵌得严丝合缝,浑然天成,看不出一丝缝隙与弧度。
叶昭随手将自己手里那颗投进玉碗,道:“归大人这是何意?自己选的,事到临头,还是怕死不敢吃吗?”
归冰冷笑一声,目不转睛地看着叶昭道:“怕死的是你还是我?弄这么些乱七八糟的花头出来,我还以为呢……公爷,你身上已经没了素心针,怎不早点跟下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