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香!疯批太子自荐枕席给我当狗/完蛋,我家狗托梦说它是太子!(244)
“这么长时间也无人购买,想来是定价不合适,三两银子,我们把这碗带走,如若不然,就只能让这碗继续躺在摊位上吃灰了。”
银碗摊主面色一僵。
萧璟承说得还真不错,自从打着“啸天神犬”的旗号卖出去不少银碗之后,他又发挥奇思妙想,做了几个金碗放在摊位上卖,谁想压根就无人问津。
毕竟在这东篱镇,谁家会有那个闲钱去买个金碗吃饭啊!
百姓们将银碗买回去,那也不是为了拿来吃饭的,而是为了拿来供奉,当作传家宝的。
从二十两砍到三两,这已是砍到要骨折了,但就这一个碗来说,刨去成本和人力,三两也是有赚头,可要错过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一番思虑下,摊主迅速作出了选择:“好吧,三两就三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一想到上一趟集市就去了三两银,叶挽眠就无比肉疼。
她依依不舍地取了钱递上去,摊主拿了钱,冷哼一声,便离开了原地。
众人看到他们达成了协议,没了热闹可看,挥挥手散去了。
叶挽眠回过头,对上萧璟承的视线,正当萧璟承以为她想要说什么的时候,脚趾头一痛,她狠狠踩了他一脚,也转身走了。
萧璟承倒吸了一口气,忍着从脚上传来的疼痛,看向女孩气鼓鼓离去的背影,倒是不见恼怒,反而还扬了扬唇角。
叶挽眠回想方才的一切,越想越是生气。尤其是听到后面传来萧璟承熟悉的脚步声,她一想到他躲到她身后装可怜的模样,到底还是气不过,倏地回过头,怒瞪着他。
“你想要买金碗,和我直说不就好了,何必要这样戏耍我!”
萧璟承一脸无辜:“你对我态度如此恶劣,我若是告诉你我想买个金碗,你会答应我么?”
答案是……不会。
咳咳咳。
“那怎么能怪我,是谁一醒来就掐我脖子,还像使唤一个丫鬟一样使唤我的?”叶挽眠毫不客气说道,“你今早是帮了我,我也帮了你呢。”
萧璟承轻飘飘道:“三两而已,既然答应了你会百倍奉还,我就不会食言。”
“哼,没有白纸黑字的契约书,我才不会相信你的鬼话。”叶挽眠,“现在就写!”
两人当即寻了个售卖文房四宝的铺子,借了一支笔和一张宣纸,坐下来撰写欠条。
叶挽眠提笔就写:“今有……”
正要写下萧璟承的名字,她动作顿了顿,有些迟疑。
他眼下是隐藏身份留在东篱镇的,自然不能书写他的真名,可若是写“景霄”二字,他将来会不会不认?
叶挽眠毫不怀疑,翻脸不认人这事儿萧璟承或许还真干得出来。
萧璟承看她迟迟没有落笔,再看纸张上娟秀的字迹,就知晓她在迟疑什么。
取走叶挽眠手中的笔,萧璟承又将宣纸夺过,续着她那两个字,继续写了下去。叶挽眠回过神来,伸头去看,在口中轻念出声:
“吾今日在东篱镇欠下江眠三千两白银,一年之内,必定奉还。如若延期,每延一日,便多还一两。沈景霄。”
这还不算,他还咬破了自己的大拇指,挤出两滴血,在“沈景霄”三个字上按下了一个鲜红的指印。
做完这一切,他看向叶挽眠:“如何,这下该相信我了?”
叶挽眠看了看他沾着血迹的手指头,轻咳两声,说道:“这还差不多。”
待墨迹干透,叶挽眠小心翼翼将那份欠条折叠起来,再妥帖地藏入怀中。
这可是她将来发家致富的凭据,可得收好了。
有了这份欠条,叶挽眠看萧璟承也顺眼了许多,两人离开纸墨铺子后,正好经过一家成衣铺子。
第一百八十四章 她害羞
萧璟承停在了那家成衣铺子前,提出要买一身新衣裳。
叶挽眠这一回就没有拒绝,欣然答应了下来。
“景大哥尽管挑就是,家中确实没有更多的衣裳可以给景大哥更换的。”她笑眯说道。
有了那张借条,他别说是买一件衣裳,就是买个百件,她也不会多说什么啊。
看到她眉开眼笑,一改之前对自己那副横眉冷对的模样,萧璟承磨了磨后槽牙。
她可真是钻钱眼里去了,难怪她对黎棹和墨知章都这么好,对他却如此差别对待!
将心里那酸溜溜的怪异的感觉压下去,他走进成衣店,逛了起来。
看了一圈,萧璟承眉头用力地皱了起来。
这家铺子的衣裳比叶挽眠之前随意走进的那家铺子要好上许多,衣服的料子和做工也精细不少,可仍是和京城的绫罗绸缎不能相比。
而且,颜色太过沉闷,穿上去只怕会显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