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妖(145)
轻瞟着纠结的老乞丐,时媱道:“天色不早了,看他说不出所以然,算了,明日再说吧。”她小声和程思嘉嘟囔:“估计附近的其他人应该也能知道些,多余花这个钱。”
程思嘉点了点头,接过了钱袋子。塞回怀里不过是片刻的事,老乞丐站起身。
“我去,我带你们去。先说好,就只是三日内的,本地商铺。”
时媱点点头:“就这些,决不食言。你带着去,这些就都是你的。但假若你说谎,我们也有法子找到你。”
她说的肯定,叫本想糊弄一番的老乞丐有些犹疑,覷了眼程思嘉,见她也丝毫没有动摇,妥协道:“行行行,就按你说的办,现在就走。”
老乞丐在前面带路,时媱和程思嘉不远不近的缀在后面。
“为何是那么要求?本地商铺如何,便是外来行商的也有可能啊,那些盗墓贼大可自己扮作商人入城。”
时媱:“那可不是。我刚才吃饭的时候,一直瞧着他们。那般做事,绝不是为了躲懒,只查几个箱子。”
反倒是有些货多的,成为了那些守城官兵仔细盘查的对象,直到为首的那个商贾,苦笑着迎上前,拉扯间塞上些什么,才被放行。
故而,时媱能断言,轻易被放行的,都是提前打点好了的。
再说那盗墓贼,若真是外乡人,就会面临被盘查的风险,十分危险。除非,他们有内应。
早早的准备好了货物,夹带着那三个孩子,一同进城。
能轻易做到的,最大可能,就是本地的、早就有所准备的大商户。他们,是有备而来的。
第72章 荷包
一连走访了好几家,都没有什么新的线索,时媱有了其他想法。老乞丐也有了别的的盘算,他估摸着这两个女子,就快走不动了,顺势卖个人情,提议明天再继续,然后跑路。
可惜他全然低估了她们的耐力,就那么哼哧哼哧的走了快三个时辰,在这春寒料峭的时节,浑身是汗。
他瘫倒在墙边,干枯的手指,有气无力的指着对面的商铺:“这里就是最后一家了,再有就没了。我可提前说好,还不是,让我带你们找其他的,得加钱,至少五两银子。行了,剩下的钱赶紧给我,累死我了。”
程思嘉将钱袋一抛:“拿去。”
老乞丐喜滋滋的收下,盘腿坐地,仔细的数着银钱,计较着一会儿去哪里买下酒菜,好好撮一顿,犒赏犒赏自己的这双老腿。
见她们不急着进去,意味深长的说道:“也不知道你们找什么,但这牧记绸庄,可有的聊。听不听?”
左右都没什么线索,时媱看
时间来得及,点点头:“条件呢。”
“丫头,够上道!”老乞丐嘬了下牙花子,“也没什么,老头子我也不贪,一会儿你们进去,帮我买个好看的荷包。”
时媱诧异的挑了挑眉,也不问给谁,直接道:“行,您说吧。”
“不用我讲明,你们也能看出来,这牡记绸庄以卖丝绸出名。但最开始的时候,这铺子里,只卖些棉布、麻布,不值什么钱,一年到头也卖不出去几张布,勉强维持生计。”
“你说咱穷苦人家,哪舍得买新布,都是缝缝补补又三年。老牧头,也就是这家店前头的老板,折腾了半辈子也没挣几个钱,直到他儿子继承了这家店,娶了个新妇,才好起来,成了现在的样子。”
但要归功于这个儿子?
纯招笑。
这牡家这位公子没什么本事,说他会养蚕织布,有本事干这些,那就是扯淡。他资质平平,打小就是个没主见的人,他爹自己都愁,说独子是个心善的,做不成商贾,让他继承家业,迟早赔个底儿掉。
做商贾的,要的就是狠。
他这样子的,不如去做个书生。老牧头便花钱请夫子,托人把他这个不争气的儿子送进书院读书去,给他铺新的路。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又或许是太耗费心力,早早就去了,没等到这个儿子功成名就的那天。
老牡头去世头两年,牡大少爷几乎干不下去,甚至连伙计的工钱都发不出来,直到娶了个媳妇——不知从哪里认识的女人。
她那媳妇,厉害得很,会养蚕、会织布,还会经商之道。
夫妻二人卖出了一匹又一匹精美、舒适的丝绸,赚了钱,才好起来。不过倒是也对得起他爹给他起的名字——牡天泽。
承天恩泽,老天给他许了个好妻子,怎么不算是恩泽呢。
老乞丐语句微顿,见没人接话,故作夸张的咳嗽两声:“好多人觉着,是这新妇厉害,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里面有古怪。可不是我老头子嫉妒人家,确实是怪。”
“怎么个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