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做大嫂好多年(424)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他已经声名鹊起,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只知道无论多强大的妖魔,只要他出手,必然能降伏。他再也不是当年势不如人的小混混,天下人都知道,他是最有天赋也最有运气的降魔师,人们开始传言,像他这样一身战功的降魔师,是可以成神的,他自己也有些信了,虽然谁也没见过所谓神界是什么样子,但他满怀期待地想:若成了神,是不是就可以复活他的小学徒了……

“他去了当时的白邺城,因为很多年前,那个小学徒教他看地图的时候,曾经指着这里说:‘白邺城,风水极佳,抱海环山,背靠山麓,俯瞰平原,在这里建城,将成为天下第一难攻不落之城。’临出发之前,他先回到故乡那个小镇,找到当初流放他的那几个乡贤。就如同一个人不会记得自己随手拍死的一只蚊子一般,那几个乡贤也早已经不记得当年那个桀骜暴戾的小混混了,他没有直接动手杀人,而是将那几个乡贤关在屋子里,告诉他们,太阳升起的时候,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屋子,之后的事便没有再管,屋子里先是传来相互指责的声音,很快便厮打起来,等太阳真的升起的时候,屋子里已经一个活人都没有了,他走进门,一张黄符劈散了满屋恶魂,然后留下满地残尸,悠然去了白邺城。

“白邺城这样的当世巨城,当真是满城浮华,但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不识字的小混混了,如今他锦衣玉食、优雅雍容,人们都说他定然出身清贵,才有这般华彩照人的气度,岂知他根本连半本狗屁圣贤书都没读过。人生如戏,全凭演技,更何况世间的俗人们惯会锦上添花——他降妖除魔,那他一定胸有乾坤,一定高风亮节,一定虚怀若谷,一定博学多才……他说一句某篇诗文写得好,那即便是个打油诗也定然是古朴深邃、寓意深远的,他说一句写得不好,那再惊才绝艳的诗句也必须是辞藻堆砌、庸俗空泛的……他行走在白邺城繁华的街道上,心想老子就是个心狠手辣的混混而已啊,你们不要自作多情。有人想要追随他,有人想要招揽他,还有人想要爬上他的床,他觉得他们丑陋,世界上可能再没有一个人,能够像他的小学徒那样好看了。

“或许他真的有超凡的运气,在白邺城,他竟然看到了一个与小学徒几乎一模一样的男人。”

后面的故事,陆行舟却没有讲完,石饮羽饶有兴趣地问:“世间真能有两个人几乎一模一样?”

“我觉得不可能,那不科学。”陆行舟道,“所以那应该就是小学徒本人吧,只是不知道他怎么活下来的。”

石饮羽:“风极反没讲?”

陆行舟摇头。

石饮羽又问:“那后来呢?”

陆行舟还是摇头,咬牙切齿地说:“那个混蛋一贯任性,连讲个故事都烂尾,还毫无愧疚之心。他跟我讲,小混混找到了他的小学徒,互诉衷肠,发现两人都深爱着对方,于是买下白邺城最豪华的府邸,风风光光地成亲,两人琴瑟和谐,白头到老,剧终,HE。”

石饮羽不满:“这特么也太敷衍了吧,怎么突然就深爱了?简直OOC啊,负分差评!”

“噗……”一个轻柔的笑声在旁边响起,顾曲倚靠着墙壁,含笑说道:“二位难道没听说过‘缺什么秀什么’的道理?”

陆行舟:“哦?”

“嘴上越是琴瑟和谐,背地里越是各怀鬼胎,”顾曲道,“这个故事之所以前后不一、头重脚轻,恐怕是因为只有之前那一段算得上甜蜜美好,重逢之后,已经全是肮脏龌龊。”

“肮脏龌龊?”石饮羽摸着下巴,嘀咕,“听起来有点淫秽的意思……”

顾曲笑眯眯:“陆组长?”

听到他的笑声,陆行舟用尾巴尖轻轻抽了石饮羽一下,石饮羽立马闭嘴老实了。

顾曲缓缓地说:“小混混是出了名的运气好,而小学徒的运气其实也不差,当年黑心老板只是劫了他随身的财物,把他扔在荒野之中自生自灭,大概也是不愿担个杀人的罪名吧,偏生小学徒运气好,快要葬身野兽腹中的时候竟遇到一个商队,商队的东家是白邺城有名的大商人,见小学徒识几个字,便将他带在身边,还将独生女儿嫁给他。”

陆行舟吃了一惊:“你结过婚?”

顾曲浅浅地笑了两声:“陆组长不也结过婚,有什么值得惊奇的?”

“那不一样。”陆行舟道,“我结婚是因为和某人的感情到了可以结婚的火候,你当真喜欢东家的女儿?”

“她叫阿琴,是不是很好听?”

陆行舟顿了一下,喃喃道:“我以为你真心喜欢过风极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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