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妖客栈(33)

林水仙凑过脑袋,神秘兮兮:“欸,我跟你说吧,我爹想买下你这客栈,装饰下门面,改成锦绣客栈二号,掌柜还是你,赚了一半归你,亏了算我爹的,完全无风险无压力哦。”

勺子一听火冒三丈,之前林胖子就过来说过一次,还好爷爷不同意。要是书生点头,她就、她就做了他!还二号,二你大爷!

书生笑道:“谢姑娘好意,在下并无这个打算。”

林水仙瞪眼:“为什么?明明是那么好的买卖。”

书生想也没想:“名字太难听了。”

“……”

勺子握拳,掌柜好样的!还是同福客栈好听!心情顿时愉快极了,勺子哼着曲子去厨房提菜篮子,准备去购置食材。进了厨房,就见外头大伙凑在一块叽叽喳喳,似乎瞧见什么好玩的。她从窗户跃出,拨开一个口,也要去看热闹。结果就见地上蹲着个小姑娘,抱着脑袋瑟瑟发抖。仔细一看,是个小妖怪。

她叉腰道:“你们老实交代,又是从哪里抓的小妖怪。”

爬爬又举手:“报告老大,刚才后面河流飘来一个闪亮亮的东西,我就捞上来了,是盏莲花灯,正琢磨着把它晾干点亮,就见它化身了。”

勺子歪头看她,莲花灯啊……那不是元宵中元时,承载人们思念亲人而放逐河流的灯么?这么弱的妖气竟然能化人,看在心情不错的份上,她语调轻柔:“你要去哪里?我把你抱回河流好不好?”

花灯哆嗦不答,勺子刚碰到她的脑袋,就见她猛地抬头,两眼一瞪,小脸青白,吓晕过去了!

后院登时大乱:

“不好了!老大把人吓死了!”

“恭喜老大又多了一个吓人新技能。”

“你们够了!是她自己晕过去的好不好!”

“老大好凶,会嫁不出去的。”

“啊哒~~~”

听见后院热热闹闹,书生笑了笑,末了又叹,这客栈,来来往往的妖怪真不少啊,要不改名叫妖怪客栈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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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艳锦不如,夭夭桃未可。 ”——出自元稹《红芍药》

译:如此鲜艳非常,连锦缎都比不过它,连美艳桃花也望尘莫及(哦不,如此美丽的诗句就被铜钱解释成这个鬼模样了,蹲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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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用昙花来杀罪恶之人的故事其实也算是铜钱的一个盼想,法律不能管束到全部人,也不可能真的公正,甚至有很多人会凌驾法律之上。每次看到这种新闻就忍不住的想……求神出现好嘛。可是没有神。就算现实里有这种正义的人,但是毕竟也带着人的喜好憎恶,因此才将和尚设定成“心无邪念,只杀该偿命之人”这样。

虽然法律有时会显得苍白无力,可维系一个社会的安定,想依靠人们的道德来约束也是遥不可及,因此仍然缺不了法律。

☆、恭喜勺子喜当娘呀

书生刚冒出把同福客栈改成妖怪客栈的想法,就见勺子手里拿着一盏巴掌大的莲花灯出来,笑道:“中元节还没到,怎么就把它翻出来了。”

说是翻出来,是因为那灯已经有些残旧。只是妖气极弱,想必是刚成形不久。

勺子将那灯盏放在桌上,拿干净的布擦拭:“这分明是个小妖怪,还是个胆子小的不行的妖怪,我就碰了她一指头,就吓晕了。”末了抬头看他,“掌柜我长的很凶?”

书生偏了偏脸,无法正视灼灼视线:“不、不凶。”

勺子点点头,小心将那灯盏擦拭干净。这盏莲花灯以竹制成,做工并不十分精细,而且削开的竹面厚薄不一,圈成的花瓣不工整也不大好看。只是薄片连合处能看出细线箍的很认真,做灯的应该是个新手。她倒是能理解为什么莲花灯会变成小妖怪了,因为这上面满是思念。当一种感情发挥到极致时,便极易成妖。只是勺子记不起自己是怎么出现在这世上的,只知道当有了感知时,已经在山谷里了。

余光瞥见外面走进来两个人,勺子忙放下抹布,上前问道:“客官是住店还是打尖?”

那人身躯高大,勺子还得仰起头来看他,还好妖怪里面像这么高的不少,所以这凡人的高度看起来也不觉惊奇。男子皱了皱眉,扫视了一眼店内,问道:“姑娘,打听个人,你可有见到过一个总爱穿青衫,一眼看去不像好人又懒得出奇的男子?”

勺子摇摇头:“没有。”

爱穿青衫她倒是知道一个……高人嘛,每次都是竹青色衣裳,仙飘飘的。可高人分明是邪魅狂狷的!摆明了不是。

那人皱皱眉,嘀咕“明明感觉到了怎么会没”,然后便走了。勺子摇头,转身面向钱柜,“掌柜,我们果然要摆个问路收钱的牌……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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