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IV·奥丁之渊(出书版)(83)

不过这一点路明非倒也不用羡慕嫉妒恨,因为第二年是他的名字写在红榜的榜头。楚子航的名字写在榜头大家都没疑问,说实至名归,路明非的名字写在榜头就有人不服了。

那年有个兄弟考上了悉尼大学,出榜的时候却比路明非低一位,他老爹很不高兴地跟校长说,我以前知道体育和少数民族能加分,敢情你们学校出榜,狗屎运也能加分啊?

对于这种质疑路明非全盘接受,因为没法反驳,回想起来今天他所拥有的这一切都是因为……走在他前面的那个名叫诺诺的女孩挖了个坑,他就自己跳进去了。

他抬起头来,忽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和诺诺、芬格尔走散了。

他漫步在这座熟悉又陌生的校园里,看着彩旗招展,听着锣鼓喧天。操场上正在表演大型团体操,当年他可选不上表演团体操,负责挑人的老师说他坐没坐相站没站相。

心情也是熟悉又陌生的,他有时觉得自己是个外来的观光客,有时觉得自己还是当年那个衰仔,不过趁着课间跑出来瞎玩瞎看。

他从篮球架下经过,记起当年那个穿“11”号球衣的红色身影起跳扣篮,女孩们坐在场边的台阶上欢呼,风吹起她们的裙裾。

那是楚子航,楚子航的球衣是“11”号。

路明非是没机会去篮球场上露脸的,所以只能远远地坐在草坪上,叼着根草斜眼望天,表示自己既不喜欢篮球也不在意漂亮女孩的欢呼。

楚子航也不在意漂亮女孩的欢呼,他打完球,默默地把球上的汗擦干净放进包里,然后转身离去。有时候是他家那个叫老顺的司机开大奔来接他,有时候是那辆更加豪华的迈巴赫。

目睹这一幕,路明非那个心情,就好比当年刘邦和项羽看到秦始皇南巡的依仗,旌旗连云铁甲铄日,刘邦感慨说“大丈夫当如是也”。

要他路明非是这般少爷,何止是称心如意,绝对是土豪恶霸!每天都要穿李宁运动服和耐克鞋,放学就拦住你新看上的小娘子,啊不,女同学,把长长的刘海往上面一捋,说我送你回家啊,今天我家大奔来接我!

见鬼!怎么觉得越想越美?难道他小时候的理想是成为一个高衙内式的恶霸么?

他胡思乱想着,一时没留意,迎面撞上一个人,赶紧后退几步说对不起对不起。

对方也说对不起对不起,路明非垂着眼帘,视野里只有对方白色的裙裾。

素白的棉布裙子,很有森系少女的气质,就是最简单的平纹细布,裙摆到膝盖,下面配一双系带的白色坡跟运动鞋,光着双腿。

问题是这双腿看着太熟悉了,裙子看着也熟悉,唯一变化的是鞋子,这双腿的主人以前爱穿的是那种平头的黑色系带皮鞋……妈的不会那么巧吧?路明非心里嘟哝。

抬眼一看,陈雯雯,披肩的黑发,还是当年那种略显病弱的素白肤色,全身上下就黑白两种颜色,除了手腕上缠着彩色丝带,那东西说明你是校友。

真他妈的那么巧啊……路明非下意识地耸肩缩头。

他倒不至于仍对陈雯雯念念不忘,可毕竟对方是自己最早暗恋的女孩,回想当年情窦初开,偷喝叔叔喝剩的半瓶啤酒,还曾有过“此生老子非陈雯雯不娶”的壮志嘞!

偏偏这时候人群忽然散开了,就剩他俩四目相对,路明非紧张地挠头找话说,却没注意到陈雯雯也紧张得左手抓住右手的食指和中指。

他俩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北京,东四教堂,圣诞弥撒。那天陈雯雯是唱诗班成员,赵孟华是刚刚信教的“福音兄弟”的代表,上台讲话,两人的目光穿越烛光相聚的时候,路明非和芬格尔就在下面观礼。

赵孟华接受了学院的洗脑,自然不记得是路明非把他从尼伯龙根里捞了出来,陈雯雯重新迎回前男友,也是心无旁骛。

路明非没等弥撒结束就跟芬格尔溜了,望着满街幸福的情侣,芬格尔幽幽地说了一句妈的我忽然有点想念小龙女了,至少她会给我们送吃的。

废柴师兄又拍拍他的肩膀说,别想你前女友了!总有一天你也会遇到小龙女那种拉风的女孩!把你抢上马背一溜烟走了,你想半推半拒都没机会!你前女友算个屁啊!平胸!

路明非本以为已经完全彻底地把陈雯雯从自己的人生里删除了,没想到又会在这里碰面。

有人说人生里每个相遇都是措手不及,还有人说有情人就是要互相伤害……路明非满脑子都是稀奇古怪的脑洞,这时候陈雯雯细声细气地说,“路师兄你也来参加校庆啊?”

路师兄?我嘞个去这个称呼听起来虽然性感但是有点问题,陈社长您要记得我俩是一个年级一个班的!我怎么可能是你师兄?您当年主掌文学社,座下无数热爱文学的美少年——或者热爱文学少女的美少年,比如赵孟华——我在您的后宫里就是个跑腿的马仔,我怎么就师兄了?您当年虽然娇娇弱弱可也是女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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