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爷要超神(868)

“拿出电吉他了。”

“要唱摇滚了。”

“听了十多首军旅民谣了,终于可以换换口味。”

“好期待,王晔的摇滚太嗨了,每次我都忍不住站起来跟着一起摇。”

“我从昨天开场就到了,王晔一共就唱了七首摇滚,每一次我都要疯了,现场还是摇滚气氛好啊。”

说话间,王晔已经随手在天网上调好了伴奏,舞台盒子发挥作用,强烈的富有节奏的鼓点声响了起来。王晔从圆凳上站起身来,手指在电吉他上玩了个花儿,一连串利落的音符就在耳边炸开了。

还没开口,现场的气氛就嗨起来了。

庄衡天本来已经沉着脸坐在了座位上,没想到音乐一响,前前后后所有的人又站了起来。看着那些人期待兴奋的脸,庄衡天的脸色却越发难看,并且在心里发誓,绝对不会配合王晔。

王晔手指上的速度很快,只能够看见残影,密集的旋律就好像带着电一样,所有人都有种被电流窜过的感觉。

然后,低醇浑厚还带着一点沙哑的声音响起。

“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

但不知道我是谁

看我的鞋儿也破

我的帽儿也破

看我的袈裟也破

但我心比你干净的多

……

学会了同流合污

学会一切不在乎

因为这里的神经病太多

倘若心无杂念

方能够修成正果”

这本身是一首改编自古源曲的古源曲,原唱是崔健的《假行僧》,但是王晔唱的这个版本是gai唱的《苦行僧》,改过了的歌词,王晔觉得更合适表达自己此刻的心qíng。

《苦行僧》并不像《三天三夜》或者《嗨歌》这类风格的歌曲,不是一开嗓子全场就跟着炸开了,反而节奏感比较慢,而且没有什么高潮的部分。可偏偏就是这一种慢,这种一字一顿的唱法,就好像是有东西在身后推着自己,无法控制的跟着那节奏摇摆着身子。甚至第二遍就会唱了。

好听。

真好听。

简单的节奏,简单的歌词,朗朗上口,而且在那歌词里还有一种大洒脱的韵味。

没有束缚,自由自在,走到任何想去的地方,做任何想要做点的事qíng,无所畏惧别人的目光。

我就是我,哪怕我穿着破烂的衣服,哪怕所有人都觉得我像是神经病,然而在我眼中,你们才是一群木偶般的可怜蛋儿。

“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

但不知道我是谁……”

那种隐藏在字里行间的大自在大洒脱像是小锤子一样敲打的心脏上,每一下的力量并不是很重,但是却有种从身体内部在挣脱身上束缚的错觉。跟着歌声唱,跟着节奏摇摆,就好像是甩掉了那些累赘,身子整个都变得轻盈了。

“看我的鞋儿也破

我的帽儿也破

看我的袈裟也破

但我心比你干净的多……”

整个舞台都在这样的节奏下摇晃,莲花般绽放的舞台从远处看去就像是随风摇曳的花瓣,呈现出一种异样的美感。

在这样的气氛下,所有人都忍不住的跟着一起摇摆,一起歌唱,就连庄衡天都沉醉在其中。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脚和脖子竟然在无意间跟着那歌声摆动。

庄衡天的脸色顿时就黑了。

或许是心中有鬼,他从那歌词里听出了一丝嘲讽的味道,就像是说他是个俗人,争名夺利,结果深陷俗世的泥潭,肮脏又可怜。但是曾经被他看不起的王晔却早已经超脱了出来,哪怕曾经很胖,哪怕曾经很穷,可是他现在却走的更高更远,走出了自己的风格,自己的光华。

庄衡天心里憋的难受,心口隐隐作痛,可是却毫无办法,他此时此刻发现,王晔早已经不是他可以压制的人了,此刻的这种心qíng就像个只会嫉妒的可怜虫一样,只能在心里窝火,却什么都做不到,甚至偷偷的羡慕王晔如今所拥有的一切。

想明白了这些,再看见舞台上那个光芒四射般的男人,庄衡天抗拒歌声的身体突然就软了下来,带着一丝颓然,就连面容也好像一瞬间苍老是十多二十岁一样。

天网上的观众也听得入迷了。

“我发誓,这绝对会成为一首经典歌曲。”

“虽然感觉土土的,但是为什么那么好听呢?像是有魔xing一样,脑内循环无数次,一听就难忘啊。”

“歌词很有意思,洒脱自在,像风像水,无拘无束。”

“喜欢这首歌,不知道会不会上架,我要买个永久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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