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512)

  秦卿说这些话,到是真心的,在M国境内绑架一名中国来的,传统医学代表团的知名医生,怎么看,怎么不划算。

  “难不成,你们有重症病人,打算让我帮忙?”秦卿挑挑眉,开玩笑似的道,随即,不等血玫瑰说话,又道,“折腾了一路,口一点儿渴,能不能给我些喝的东西?”

  血玫瑰莞尔:“不愧是秦医生,还真是处变不惊……明儿,给秦医生一杯咖啡,我记得,秦医生您还是挺喜欢喝咖啡的。”

  她话音刚落,明玉就果然不知道从何处走出,捧着托盘,姿势优美地给秦卿调出一杯香味浓郁的咖啡。然后就又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

  秦卿点头,客客气气地道谢,端起杯子抿了一小口,事实上,她几乎连端咖啡杯的力气都没有,手多多少少有点儿发颤。

  “既然明玉小姐露面,我想,我这次大概不会活着回去了,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们绑架我,到底是为了什么?”

  明玉在国内潜伏的那么好,背景那般完美,即使是家底雄厚的‘弥赛亚’,这样的间谍大概也不会很多,甚至可能只有她一个,毕竟,出身良好,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会莫名其妙地想当间谍的,肯定不多见,再说,想要培养一名合格的间谍,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儿……既然明玉在自己面前曝光,那对方肯让她活着的可能性,就太小了。

  血玫瑰眼睛里流露出一丝笑意:“这毕竟不是电视剧,不可能有哪个坏人乐意在你死前,还把前因后果给你解说清楚,不过,反正现在你还死不得,我们还有很多的时间,和你聊聊天,也不错。”

  秦卿的双手搁在膝盖上,安安静静地听着。

  血玫瑰轻抚了一下长发,取下脸上的面纱,没有涉及正题,反而笑道:“这是我的真面孔,你看看,我有多大?”

  秦卿把视线落在血玫瑰的脸上,她的五官深邃,立体,似乎是混血儿,不过,东方的特征更明显些,眼角眉梢略略地染了几许细纹,似乎年纪不小了,可是,她的皮肤依旧富有光泽,眸子熠熠生辉,尚有青春朝气。

  于是,秦卿也只能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不知道,血玫瑰二十年前已经成为‘弥赛亚’的高层人物,这么看来,你最起码也有四五十岁,但从面相上看,你应该不到三十岁。”

  像秦卿这样的,既是学医的高手,对人体十分了解,又曾经做过特种兵,大多数时候一眼就能分辨出敌人的年龄,出身等基本情况,要是连这都做不到,恐怕早早地就灰飞烟灭,可是,秦卿今天,却两次受挫,还都是在‘弥赛亚’组织成员身上受挫,看错了一个明家的千金小姐,也看不懂这个血玫瑰。

  幸好秦卿这人心胸开阔,她以前的几个教官,还有现在的老师沈国手,没少告诉她什么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吃亏上当都是正常的,没有人能自信永远比别人聪明,要不然,她恐怕保持不住现在的镇静。

  “我叫阿如温查斯阿思兰,祖上有蒙古王公的血统,今年四十五岁。”血玫瑰眯了眯眼睛,和其他女人不同,她一点儿都不避讳谈起自己的年龄,“曾经有过二百多情人,只有一个儿子。”

  秦卿笑了,“我早听说,你们黑猫的女间谍,最喜欢用的就是美人计,这么看来,以你血玫瑰叱咤风云这么年的经历,只有二百多个情人,还真不算是多了。”

  这种事情,她又不是第一次遇见,当初那位名满天下的苏俊涛,还不是同样着了道,多出来一个私生子,似乎这种事儿,在他们的世界里非常常见。

  “我的儿子,按说应该姓杨,但是,后来莫名其妙地让别人逼着改姓陈……哎,那可是我的儿子,居然让别人随意揉圆捏扁,未免太窝囊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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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陈?是陈良……秦卿猛然抬头,心里一时间惊涛骇浪四起。

  血玫瑰脸上的微笑如故:“你猜测的没错,我儿子和你的前男友杨梦泽是亲兄弟。”

  一瞬间,秦卿脸上的表情变得甚为古怪,古怪到血玫瑰都忍不住有些许好奇,“你在想什么?不相信我说的话?”

  良久,秦卿才又双手捧着咖啡杯抿了一口咖啡:“……不是……我只是想,我们羽林内部,安全部那群老特务的孩子虽说不多,但也不少了,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忽然冒出一群人跑到总部去认亲,要是队里那伙儿国安子弟,每个人都多出几个哥哥妹妹的,那可热闹……”

  这话,对为共和国做出巨大贡献的间谍,甚至是已然为共和国牺牲的烈士们,多少有些不敬,但秦卿还是说了出来,因为,她的心里,此刻却是浮现出这种奇妙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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