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州午夜事件簿(5)

作者:金烟灵 阅读记录

最初的那段日子,我每天都在红雀坊歌舞厅的大门口等她,但她看到我扭头就走。歌舞厅看门的杂役驱赶我,常常用苕帚打我。有一天,我见她提着个大皮箱和一个陌生男人出门去,此后我再没见过她。

四季轮回。

夏夜我在垃圾堆里东翻西找,看有没有能吃的东西;冬夜我睡在大街上,冷得瑟瑟发抖,时间很快过去快两年了吧。有一天,在红雀坊门口,我又遇见一个穿丝绸旗袍的女人。这个女人长了张尖下巴的长脸,旗袍是大红色的,她脚上的高跟鞋也是大红色的。

红衣女人把我捡回了她住的地方。我天真地以为,幸福的日子又回来了。她关上屋门后,突然用她那尖尖的鞋跟,狠狠地踩在我的右脸上,我立刻痛得昏迷过去。

我醒来时,已经失去了我的右眼。我虚弱地在角落里发抖,唯恐她再用那噩梦般的红色高跟鞋,再夺走我仅剩的左眼。

女人脱下旗袍,换上布衣,我在角落里,就着灯泡昏暗的光,看见她雪白的背上有许多道暗红色的伤痕。这时,有人敲门。她去开门,一个帽子压得很低的男人走了进来。

男人进屋后,女人没有任何待客的意思,冷冷地张口对他说:“我知道你的事,你私自截了易哥的货,藏在东码头的仓库里。如果我告诉他,他会派人杀了你。不如你给我钱,我离开这里,没有人会知道你的秘密。”

男人沉默了两秒钟,开始在屋里踱步,他绕到女人身后,利刃如光般落在她的脖颈,血梅花似地撒满整面白墙。

男人从兜里掏出一块手绢,擦了擦刀上的血,冷静地离开了。我躲在角落,用左眼看着房间里发生的一切。直到过了许久,屋子里那女人依然一动不动。房间里充满一股鲜甜而奇妙的气味,我小心翼翼地走过去,用粉嫩的舌头舔了舔从她脖子里流出的血。这口血让我尝到了复仇的快感。我兴奋极了,一口咬下她的眼球。

因为丑陋,一只眼的我只敢在午夜出来活动。每当我遇见穿红色高跟鞋的女人,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扑过去咬她们的小腿。女人们被咬伤,都尖叫着逃窜,我也常常遭到人类的围捕,但每次我都能逃脱,因为我变得越来越强壮,越来越敏捷。血让我上瘾,但这点血已不能满足我的欲望,我流窜于各个城市,于是,穿红色高跟鞋在午夜出门的女人会被怪兽咬断脖子的传说流传开来。

子墨:

七十年后,我终化人形。我需要个像人类的名字,于是我把“芝麻”改成了“子墨”。因为只有一只眼,我很自卑,也很孤独。我来明州是因为我听说这里有家白草堂,能治人也能治妖,便决定试一试。

白草堂果然和传说中一样厉害,他们修复了我失去的右眼,但我也付出了相应的代价——我的八成妖力。

如愿拥有了两只眼睛的我,双瞳是异色的。在这个光怪陆离的年代,这缺陷竟成了我的长处。因为俊美而特别的外貌,我被星探相中,不久后成了炙手可热的模特。毕竟,有谁的猫步能走得比一只真猫更好?

我渐渐出名,越来越多的女人想要靠近我。起初我很享受这种生活,因为我不仅不用再害怕光,还活在不断的闪光灯里,这令我忘记,自己曾是一只人人见到,都觉得害怕又可怜的独眼流浪猫。

做人的日子久了,我渐渐开始懂得人情世故。我明白了自己犯下的罪孽。被人迷恋与崇拜的日子也会有感到厌倦的一天,我开始明白,美不是一切,甚至会浪费人生,粗糙但强大的力量,有时胜过虚伪的美丽。失去八成妖力的我随着年纪渐长,力量逐渐衰弱,这些被杀死的女人,积攒在我体内的怨气正在吞噬着我,我变得不受控制。只有妖怪的血才能让她们平息,毕竟有些事,只有亲身经历过,才能感同身受吧。我彻底成了怪物,我讨厌自己却已无法回头。我知道,我的报应就要来了………

四、妖魂阁

无邪背着萌萌的太空喵包,与春池二人来到明州大酒店一楼大堂。这是一个巨大而宽广的圆厅,边缘开了八道沉重的铁门。铺着高级大理石地砖的大厅里人来人往。圆厅中央有一个用鹅卵石组成的奇怪图案。春池突然像只狗一样蹲下来,趴在地面,用手指戳最中间那个被黑色鹅卵石围住的白色鹅卵石,戳了一下又一下。

“春池姐,你在干嘛啊,这么多人,怪丢人的”无邪一脸嫌弃地说到。

“指纹解锁啊!靠,怎么接触不良!”春池说完,一个边缘紫光流动的立方体显现出来。“二傻子,没见过世面吧,这里是无序空间,外面的人看到的只是我们路过的幻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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