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起/像一场意外+番外(10)

作者:年远/佬野 阅读记录

“其实,”我突然之间改了口风,“你们真觉得那就叫喜欢,就一定要发生一段爱情吗?”

“什么意思?”他们几乎是异口同声,我知道他们受不了我这副老干部的样子。

“跟外貌协会,想吃软饭,假装洋气,为了炫耀或是纯属寂寞的人说不了太多话。”我把剩余的半瓶锐噢都喝尽。拿起麦克风就开唱。

“亲爱的 爱上你 从那天起 甜蜜的很轻易 亲爱的 别任性 你的眼睛 在说我愿意……”

周杰伦的《告白气球》几乎算是那个时期我半听不厌的歌。

我喜欢节奏,喜欢流行歌曲,喜欢伴着节奏唱自己喜欢的歌,我喜欢麦克风,喜欢占着,像占着最喜欢的男孩一样。

没带时迟来真是遗憾,但想想周边人八卦的嘴脸和一副势在必得的霸气模样,又何尝不是幸运。

发烧的时候我通常会吃点退烧药然后躺在床上,但是我不会立即睡下,我喜欢点开手机顺序播放我的歌单。

以往做数理化的题目总要专心致志,所以没什么机会听。睡前正是个好机会,我不会放弃。

这个习惯和很多个习惯一样,也都是我在遇见时迟并喜欢上时迟后,他无意间赠予我的。

运动会当天项目比完之后,班里同学都喜欢在教室里休息。我坐在时迟旁边,他一边大口大口地喝着矿泉水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跟我搭话。

“要不然一起听点歌吧。”他看着我未息屏的手机屏幕。

“可以啊。”我笑着小跑回座位拿起抽屉里的耳机,末端属于手机,它为我们引来我所喜欢的流行歌。首部属于我们,我和时迟,一个人插一个。

当时阳光正好,花开正茂,风从窗口爬进来,拂过时迟的发丝却吹在我额头,一落竟就是在心底。这个画面我还记得,我一直没忘。

时迟品味跟我还是有些相近的,或者说还是习惯性地在迎合作为他身边人的我。每一首歌,他都比我还认真地听,听到一两句特别喜欢的词,会像之前的我那样把它们记下来。

他的字很好看,不是正楷,连笔很多,但是个性,又有些天马行空在内。我是个贫穷时连四块钱的床袜都不敢买的人,但是在手机上一连三四个都是我花“高价”买下来的字体。

而他的字就像那些我冲动时刷下来的手机字体,好看至极,没有之一。

运动会的比赛项目都是自愿的,除非在某个项目上无动于衷,没人参加才会有强制性。

为了跟时迟所报名的项目错开,好看他比赛,我只报了50米短跑。因为害怕一个失误危及兄弟绝了后,跳高不敢尝试。

50米就在第一天,张坎搀扶着我,黄奕维语重心长:“ 加油啊!要为班级争光,为025宿舍争光,为我们争光!”

夸张得像是上42千米马拉松赛跑。我都顾不上吐槽,东张西望:“班长大人呢?”

“哦,他被叫去搬水了。”张坎回答,“我让他待会儿过来,顺便给你带瓶。”

“我要喝百事,不喝可口。”我吩咐。

“想吧你,百岁山还是冰露,没有选项了。”黄奕维说。

以前总觉得是时迟这名字起得文艺,不食人间烟火,后来才发现,那才叫真实。我在终点处等了不下十来分钟,他才拿着瓶矿泉水横闯跑道过来。

“你跑的也太快了吧,我都没来得及看。”时迟旋开瓶盖递给我。

“是啊,还没开始就结束了。”我说。

时迟讪笑地问我:“怎么样?”

“摔了一跤。”我揉了揉自己的胳膊,看着真实,“爬起来的时候已经是最后了。”

时迟挺吃惊。

我抓了抓他的刘海:“笨蛋,进决赛了,第三。”

“这样挺不错的唉。”他比我想象得还要高兴,“听说隔壁班就好几个飞毛腿。”

“我也是毛毛腿。”我撩起裤脚,腿毛是遗传的,又在我爸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标准的“蚊子想叮我都不知道往哪个地方下口”。时迟双眼瞪得老圆,两唇瓣张成o形。

在宿舍四个幼稚男人抓了条毯子铺地上围成圈划拳闻袜子的那会儿,我就往时迟短一截的睡裤内侧偷瞄过,挺光滑,也挺白。

“好看吗?”我挺臭不要脸地加上一句,“我还有胸毛,你看不看?”

时迟笑着摇了摇头。

胸肌一说纯属扯淡,但我有的是胸肌。

不忍心看时迟千山独行,2000米比赛当天,我几乎跟他是形影不离,也就因此逮着了机会跟他共赏音乐,于是,有了上一幕。

我不计前嫌地给他送水,中程喂他喝的时候,他只顾着跑和喘气,喂一口滑出来半口,气得我就想按住他脑袋用嘴巴来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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