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总跟着我(42)

作者:十六春令 阅读记录

他这辈子第一次在放学前把作业正儿八经全做完。

晚自习的下课铃响起时,闫贺安“啪”地放下笔,长出了一口气。

闫贺安仰天瘫倒在椅背上,沉浸在新奇的、前所未有的成就感中。

啧,路知那家伙肯定想象不到,他哥们儿如今摇身一变就他妈快成为模范生了,真的牛逼。

他神清气爽地站起身,把作业本子一股脑往桌洞里一塞,背着包催促安浔:“走走走,抓紧撤。”

累死累活学了一整天,就是为了这根悬在眼皮子底下的胡萝卜。

安浔把书整齐摞起来,问他:“去哪?”

闫贺安花两秒钟琢磨了一下,果断决定:“先唱k。”

他拨弄了一下碎头发,四仰八叉地抬头:“好久没去了,对我这种麦霸来说,简直是精神折磨。”

想当年,他在首都唱遍ktv,唱完去打篮球,打完再去游戏厅,别提有多快活了,简直是他最完美的第二个

家。

鬼哭狼嚎无敌解压。

不爱唱歌的安浔不是很懂,他点头“哦”了声,提醒闫贺安:“唱完别忘了去买菜。”

闫贺安服了:“……喂你今年八十吗,你这个没生活乐趣的家伙。”

安浔背上包往教室外头走,留闫贺安一个人在那表演。

“你又不知道去哪儿,走那么快干嘛?”闫贺安跟上去,胳膊勾住安浔的肩膀,搭着他往前走。

“所以去哪。”安浔冷静发问。

闫贺安属于走哪看哪的类型:“呃,随便找一家离得近的呗。你知道附近有哪家有好吃的吗?”

安浔瞥了闫贺安一眼,满脸写着“你看我像是会给你推荐在哪唱k的人吗”。

他无言:“你不是去唱歌的吗,为什么不找设备好曲库全的,反而问有没有好吃的。”

闫贺安这个人简直是没有逻辑。

“你不懂。”闫贺安摆摆手,表示跟安浔没法沟通,“唱歌的时候吃东西快乐会加倍。”

他描述的时候很显然是想起了愉快的回忆,眼里直冒星星,自顾自搁那傻乐。

安浔看着闫贺安,有点理解为什么医生说养猫或者狗会给人疗愈感了。

嗯,脑袋一根筋的动物无论大只还是小只,都很容易快乐的样子。

第26章

最后闫贺安在网上简单查了查, 跟安浔一块儿骑车去了附近的大型商场,四楼就有ktv。

“正好买点东西带进去吃。”闫贺安看了眼时间,还早。

说好的劳逸结合, 安浔不干涉闫贺安, 他怎么开心怎么来,都随便。

商场里人满为患, 穿校服的倒是不多,绝大多数是大学城过来的。闫贺安拉着安浔一层一层转悠, 没多久俩人手里已经拎了一大堆吃的喝的。

安浔他妈文静雅三天两头加班, 昨天跟他说过近期都是九点以后才回家,让他自己吃,闫贺安更是没人管, 俩人在商场里晃晃悠悠,没人催他们回家,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浪费。

为了防止安浔唠叨,闫贺安在网上订的是小包间。

装潢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ktv特有的显眼的配色,视觉效果上就给人热热闹闹的心理暗示。

闫贺安把书包往沙发上一扔, 手里各种食品袋子一搁, 就直接选歌去了。

安浔闲着没事儿干, 帮闫贺安顺手把一次性话筒海绵套套到麦克上。

先点了一首歌放着听的闫贺安扭头, 看见安浔只套了一个麦, 干脆地把另一个给套上了:“你也唱两首呗, 来都来了。”

俩麦克防风罩一红一蓝。

红配蓝, 特别幽默的配色。

来之前闫贺安说“鬼哭狼嚎解压”, 但他实际上选的歌没安浔想象的闹腾。

至少并没有点什么广场舞常用曲作为开场热场。

安浔知道闫贺安喜欢听歌,吉他和电子琴后头就放着一台黑胶唱片机。

照片墙一侧的储物柜上摆满了闫贺安收藏的唱片。

听闫贺安唱歌倒是不无聊。

实话实说, 闫贺安唱歌挺好听的。

安浔有时候挺服闫贺安的,哪怕他自己一个人唱他也完全不尴尬。安浔安静坐着听,他自己也能嗨。

闫贺安跟着节拍轻点头,边唱边吃,吃着还不忘哼哼。

没听多久安浔就发现了,闫贺安的听歌取向没什么规律可言,流行,R&B,电子,乡村,甚至是摇滚,没有他不听的。

“唱一首呗安浔,唱首歌要不了你的命。”闫贺安彻头彻尾e人,一路燃烧生命到赤道。

他举着麦克风,把另一个麦塞到安浔手里,弯腰拿起桌面上的饮料,咬着吸管含含糊糊嘟囔,指着自己的喉结:“虽然头一回有一个人唱全场的机会,感觉也不错。但是你听听我这动静,再唱下去我嗓子该废了,你唱首歌救救我。”

安浔握着被闫贺安硬塞过来的麦,到底没再给闫贺安泼冷水。

对方唱得正高兴的时候,被拒绝会扫兴的。

他起身选歌。

安浔不常听歌,主要是没时间和精力。

他连最近新出了什么歌都不是很清楚,不像闫贺安一样看上去是全球小曲库,体力够的话能一直唱到时间的尽头。

他听歌的记忆,大概就是主要来自于在烧烤店打工时,店里放的歌。

再就是很小的时候,家里的车还没有卖掉还债,他妈总是在开车时放一些她喜欢的歌听。

人总是在年轻的时候爱听新歌,年纪上去了以后,爱听的依然是年轻时听的歌。

文静雅二十岁时的歌单,和四十岁听的歌单是一样的。

大概因为歌曲就像是一台免费的时光机,听到某一首歌的时候,就能把人短暂的带进回忆里,恍惚梦回旧时光。

她总是循环听那几首歌,安浔听的遍数多了,熟悉到几乎刻在了dna里,连歌词都能背过。

安浔点了首文静雅常听的歌,一首年纪比他大很多的歌。

前奏响起来的时候,闫贺安一脸懵逼的表情看得安浔想笑。

一听就很有年代感的伴奏,闫贺安茫然看了眼屏幕上划过的歌名:“?”

他连听都没听过。

这什么歌儿?

安浔不知道为什么想笑,看闫贺安摸不着头脑的样子挺有意思的。

屏幕上的节拍提示在倒数。

他拿着麦克风熟悉又陌生的开口。

熟悉是因为小学的时候,他也有过跟任清华一样天天被爸妈开车接送的回忆。那段回忆里,几首歌不断循环,在回家的路上一遍又一遍的播放。

陌生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自己唱过。

“轻轻地打开背包”

“发现我的行囊”

“是一本年轻的护照”

“装过了多少希望”

“装过多少惆怅”

“像一张岁月的邮票”(*注1)

安浔一开始唱的时候还挂着笑意,后来慢慢的,他眼前闪过文静雅握着方向盘的样子,音质一般的车载音响跟现在的伴奏声渐渐重叠。

那时候她还很年轻,还没有经历过现在的一切,她轻哼着歌,问他晚上想不想吃炸鸡。

他刻意忽略掉回忆里车内的另一个人,努力将注意力放在屏幕上。

安浔视线一直专注地看着歌词,哪怕他闭上眼睛也知道下一句是什么。

记性不应该太好的。

记得太清楚,连分散注意力都做不到。

“不唱了。”

一首歌结束,在闫贺安说点什么之前,安浔率先坐回了原来的位置,把麦克风放回了桌面上。

闫贺安本来想开玩笑说’我也没打算再让你唱第二首’,转过头在看到安浔稍显沉默的侧脸时一怔。

Ktv里的光线偏暗,闫贺安开的灯光模式是深蓝和深红交替,他坐在角落里,抱着胳膊垂着眼睛,稍长了的头发散落在眉眼间。

“……喔,正好。”闫贺安没问他怎么了,而是拿着麦起身去选歌,语气轻快地摆着手道,“歇够了,还是我来。”

安浔没有拆穿他’一首歌的时间就歇够了’这个递给他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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