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122)

作者:大风雾 阅读记录

“二:根据我方当事人的描述和执法方的证据表明:”

“第一,我方当事人在第一时间,并不知道陆影是孕妇这一事实情况。”

“第二:我方当事人车辆里携带刀具,但是我方当事人携带刀具的目的,不是故意杀人犯罪。”

“第三:我方在发生争吵的时候,不是第一时间进行动刀行凶,而是在争吵激烈和对方言语的刺激下,进行了行凶,这不属于故意谋杀。”

“按照犯罪心理学的理念,这是一种在冲动行为下的心理,情绪犯罪,也称做激情式犯罪,这类犯罪的动机不是单以故意杀人为目的。”

“而是以施害人的心理状态而呈现的一种犯罪行为。”

“同时,我方的年龄刚成年,有这种心理是属于一种正常的情况。”

“另外,我方当事人具有自首的主观意愿,刑法规定,自首应该适当减轻犯罪人的处罚,犯罪轻微的应当免除处罚。”

“我想请审判长从这几个方面去考虑对于我方当事人秦小峰的判处,而不是直接以控告死刑为结论。”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姜民在陈述完以后。

苏白目光落在被控告方的席位上。

姜民没有否认秦小峰的犯罪事实,因为这一点否认不了。

能看的出来,是对方是尽量从其他方面去争取秦小峰的减刑和驳回死刑的诉讼请求。

其中有两点关键点。

第一点是从主观携带刀具的目的来讲的,从而论证了秦小峰不是故意谋杀,而是激情犯罪。

这两点有着很大的区别。

当初苏白在为齐丰辩诉的时候,就用了情绪性犯罪这一观点来表达了齐丰的主观。

他没有想到,姜民将其用在了秦小峰的案子中。

要知道,故意谋杀的主观犯罪动机强烈,肯定是从重判严判这方面进行判处。

而情绪性犯罪,相比较主观故意谋杀方面,主观犯罪动机要稍稍弱上不少,可能会达到从轻判处的结果。

这是姜民辩诉的第一个关键点——激情杀人,情绪性犯罪。

第二个关键点,则是从自首这方面来讲的了。

在法律的定义上。

自首的确可以从轻处罚。

这也是为了避免犯罪嫌疑人坚决抵抗的法律措施。

可是……

秦小峰确定是自首……?

对于这个结论,苏白不能说是不确定,但是对方也不能说是确定吧。

咚咚咚!

审判长于彩霞敲响了法槌,在听完姜民的描述以后,于彩霞微微皱了皱眉,紧接着看向检方。

“检方对于被告的陈述,有没有什么反驳的地方……?”

郑立军看向诉讼材料,眉头紧皱。

对于这个案子,他了解过很多遍,根据对方的这种说法的话,判死刑的确是不合理。

但是自己作为检方。

抛开对方的论述观点,申请对方死刑的确没有什么大毛病。

面对姜民的陈诉,郑立军一时之间也找不到什么好的角度来去辩诉。

沉默了十几秒后,才以一个小的辩诉点发出质问:“那么秦小峰为什么要对陆影连捅五刀……?”

“第一刀可以解释为冲动下的犯罪行为,那么连捅五刀,这个怎么解释……?”

“五刀的时间在五秒到十五秒的时间内,这个时间在使用刀具进行故意伤害的犯罪中已经称得上较长时间了,针对于这一点,被告方怎么解释?”

面对质问,姜民不慌不忙开口:“通过刚才的陈述,已经表明了,我方当事人是激情犯罪,情绪性犯罪。”

“这种行为下,犯罪人的理智被削弱或丧失,自我控制的能力较弱,也这能够解释,为什么我方当事人在那种情况下会对于被害人持续的进行伤害的行为。”

苏白在听完郑立军和姜民的陈述以后,微微皱了皱眉。

很明显……

在公诉律师郑立军和辩护律师姜民两人之间的辩诉中。

目前,姜民占据了一定的上风。

因为郑立军被带偏了,跟着姜民的节奏走了。

当然。

这也能够理解,姜民的辩诉有理有据,想要从刚才的那两点来进行破除的话,肯定是不太行。

所以……

郑立军就想要通过其他方面来针对秦小峰的罪行进行控诉。

但是……却被挡了回去。

在姜民陈述完以后,郑立军看向了苏白的方向,深叹了一口气。

他作为公诉律师,不一定能打的过姜民。

可是苏白作为顶尖的刑事律师,那可说不定了。

……

与此同时。

被告人席位上的秦小峰眼睛一亮,他对于法律不是太懂。

但是他也知道,原本二审的判决已经定下来了,可是又弄过来一个什么再审。

肯定是对他不利的。

姜民作为他的辩护律师也和他说过,这一次的再审,让他做好心理准备。

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的话……

自己这边,是属于占上风的……

一开始,面对指控时,秦小峰还悬着一条心,可是现在,悬着的心落地了不少。

家属席位上的万玉萍也是同样如此。

目光死死的盯着苏白,眼中流露出很深的埋怨。

你牛啊……

虽然说你牛……可是现在不是还是我们占了上风嘛。

在姜民陈述完毕,万玉萍得意的笑了笑。

这场庭审,估计没什么太大问题了。

那个苏白,不一定能打的过他们请的律师。

姜民:……

你们吹牛,别带上我……

……

相比较万玉萍而言,秦安海就相对冷静的多。

毕竟……

他心里很清楚,目前庭审上,看上去是他们的辩护人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可是那是面对公诉人。

真正的难题是,面对苏白的控告。

没看到……苏白把不利于庭审的何辉都弄走了嘛……

所以,对于接下来庭审的情况,秦安海的心,还是悬浮着的。

第114章 钱一分不要,要的是法律的尊严!

审判台席位上。

于彩霞在听完公诉人和辩护人的论述以后,简单的进行了一下整理。

随后看向了苏白。

“请问被害人一方,你方还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苏白将刚才的姜民说的关键点都已经做好了整理。

微微抬头。

“审判长,我方需要进行补充。”

“好的,请陈诉你方观点。”

面对于彩霞的同意,苏白继续开口:

“关于刚才公诉人已经提到过的,我就不再提了。

但是关于被告方律师的发言,我想要表达几个观点。”

“第一:我需要强调的是,当时秦小峰的杀人地点是在马路上,白天,上午十点左右,这个时间点,马路上还有行人。”

“光天化日,丝毫不遮掩,不回避,直接在马路上将一名孕妇连捅五刀,致其死亡。

这种虽然说不是蓄意谋杀,可是这种在大庭广众之下使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来进行犯罪行为,不管是蓄意谋杀,还是激情犯罪,那么对于社会的影响来说,都是巨大的!

都必须要从重从严判处!”

“第二点:我想请问被告方律师,被告方律师刚才表明了,秦小峰在第一时间没有得知陆影的孕妇身份。

第一时间的这个说法……就很模糊两可。

我想请问被告人律师,第一时间指的是什么?

指的是,秦小峰先前不知道陆影的孕妇身份?

但是!

根据口供和证据显示,陆影在被秦小峰捅伤的第一时间,就告知了秦小峰她的孕妇身份,并请求秦小峰不要继续伤害她。

所以这个第一时间是指什么时间?

好!

算是指秦小峰,挥刀的第一时间不知道陆影的孕妇身份。

可是在这个连捅数刀的过程中,陆影已经表明了自己认错的态度,和提出来了自己是孕妇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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