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297)

作者:大风雾 阅读记录

“所以我方认为,秦宝触犯了刑法第221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并且造成了他人重大损失和其他严重情节。”

“检方提议判决两年有期徒刑。”

……

啧啧,两年有期徒刑?

没搞错吧?

要知道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最多判多少年?

根据刑法规定,最大程度是判两年有期徒刑。

检方的申请提议。

可以说是顶格判处。

并且,苏白也不认同检方后续所提交的检验报告。

……

在马武陈述完,杜明敲响法锤:“请安药集团代理诉讼律师补充民事附带责任。”

“好的。”

安药集团诉讼代理律师周华山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缓缓开口:

“基于秦宝造谣,并且损害我方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对我方的商业信誉损失造成的伤害不可估量。”

“并且造成了我方商品声誉大幅度下降,造成了销量上的滞销。”

“我方的诉讼请求为:”

“第一:秦宝需要公开向我方进行道歉,消除负面影响,并为我方的声誉进行澄清。”

“第二:基于秦宝对我方造成的商业损害,我方有权要求秦宝对我方进行赔偿,申请赔偿金额为265万。”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民事诉讼请求。”

周华山陈述完后,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审判长杜明点了点头,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

这个案子的判决目标很简单。

那就是判决秦宝有罪。

从法理上面说的通就可以,刑期上面原本杜明想简单一点,让苏白退一步,他判个缓刑。

也算是有了一个大概的交代。

可是没想到……苏白竟然直接硬刚,既然硬刚的话,那么就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在法理上能够判定秦宝有罪,肯定是需要进行顶格判处的。

杜明嘴角略带笑意的看向苏白:“现在请被告方或被告诉讼代理人进行陈述。”

苏白微微抬头目光对视杜明。

秦宝的检验报告造假?!

并且检方提交到了相关的机构对安神药酒进行了检验,没有达到危害标准,是合格产品?

扯什么呢!

关于这一点,苏白已经提前询问过秦宝是怎么证实安神药酒对人体有危害性的。

得出的结果是,秦宝亲自在实验室里进行化验,并且让其老师帮忙进行检测。

秦宝作为博士生,老师虽然说不是医药行业的顶尖大佬,可是检验的水平还是有的。

根据秦宝的发文,苏白也从互联网上找到了当初喝过安神药酒,在发文下面的评论。

其中秦宝提到过,喝完安神药酒后可能会出现什么症状。

购买过安神药酒的人也纷纷表示,自己出现过这种情况。

同时。

苏白也购买了一瓶安神药酒,提交到了相关机构进行检验。

检验的结果和秦宝所描述的相差不大。

这是这场庭审中最关键的证据。

也是苏白做无罪辩护的最大证明。

但现在……

???

你说通过相关机构的检验,危害性不存在?

你这检验报告哪里来的?

苏白并不觉得对方的检验报告是真的。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性。

非法证据!

苏白收回目光,接着看向检方马武:“审判长,我这里也有一份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所显示的内容和秦宝发文中的内容相差无几。”

“我想请问检方,你们所提交的检验证据报告是从哪里来的?”

“有没有按照规定盖上公章?”

“我怀疑检方出示的是非法证据,现在请检方提供检验报告证据的来源合法性。”

马武平静回复:“检验报告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已经提交给了法院。”

“法院已经证实检验报告的合法性。”

行!

既然检方拒绝,那我向法院申请就可以了吧?

苏白看向审判长席位:“审判长,我方怀疑检方提供检验报告,证据来源不合法。”

“根据检方的陈述,法院已经证实检验报告来源的合法性。”

“根据法律规定,我方有权利对于检验报告来源的合法性进行确认。”

“我方想要申请确认。”

对于苏白的申请,杜明平静开口:“针对检验报告来源的合法性,可以进行庭后审查。”

“现在先请被告方针对与检方提供的控告做出答复。”

苏白:???

我已经做出答复了,我对检验报告来源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这难道不是答复吗?

现在你来一句进行庭后审查,还让我继续回答。

回答什么?

现在的情况是,法院,检方以及作出检验报告的机构伪造相关证据,进行不合法诉讼。

准确来说,机构伪造相关证据,另外两方估计心知肚明。

但是不进行揭穿,装作不知道……

还要将庭审继续下去……?

苏白目光凝视着杜明,却发现杜明的表情平淡,没有丝毫的情绪。

第217章 耍流氓?行!来判,我看你判?!

庭审场上的气氛凝重。

目光收回,苏白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

深吸了口气。

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遇到这种情况,再让这场庭审继续下去,那么对于他们被告方来说,就是绝地逆风。

这个合法性的证据材料证明他一定要看到。

苏白继续开口争取:

“审判长,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举证条款第五十一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等相关条例。”

“检察部门对于举证应当负有相应的责任。”

“检察方对于非法证据的来源具有排除的责任,对于证据收集需要出示合法性的证明,庭审当中对于怀疑其庭审当中出现的非法证据,可以提出并选择进行排除。”

“根据对证据的规范,我方有着质疑的权利,我方要求检方出具合法的证据证明!”

“这是我方的合理要求!”

“这是法律赋予我方的权利,如果检方不能提供证据的合法性,那么就是违反了法律赋予我方的权利义务。”

“我不知道审判长是以什么样的心理来拒绝我方提出来的合理的法律权利。”

“要不这样吧。”

“关于证据来源的合法性,我方不要求了。”

“审判长你直接判我方当事人秦宝有罪,我代表我方当事人接受你的审判?”

……

杜明:……

苏白的这番话,直接让杜明沉默了。

虽然说……他要判。

可是不走流程直接判,没有一个好的“借口”和正当理由,别说是他了,就算是院长今天来了,也不敢这么判。

该有的流程还是要有的,该出示的证据还是要出示“证据”。

为什么会搞出来一个检测报告?

为什么有些冤假错案会有非法证据不直接判?

那就是庭审上必须要根据流程走。

面对苏白所陈述的法律内容以及强硬的态度。

杜明只好提供证据来源的合法性。

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安药集团早就弄好了,要不然的话,他也不敢这么做。

苏白在看到证据来源的合法性,以及第三方提供检测报告,微微皱了皱眉。

好家伙!

针对于安药集团中安神药酒的检测报告,是安市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

他说第三方检测机构怎么那么轻易的进行造假呢。

合着是自己的东西,关起门来进行检测,说自家的东西没有问题!

……

法槌敲响。

杜明继续开口:“被告方,现在法院方面已经向你证明了检测报告的合法来源,你方还有没有什么其他疑问?”

“有的。”

“审判长,我方提交的检测报告显示的相关内容和秦宝说的没有差别,可是检方验证的检测报告,与秦宝发文的内容有着重大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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