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302)

作者:大风雾 阅读记录

后悔?自己选择走的这条路,现在坐到被告席上不是应该的吗?

李雪珍目光落在杜明身上后,明显能够看的出来,杜明的脸更黑了。

……

审判台长席位上,徐浩敲响法槌,继续审理本案。

“控告方补充完成。”

“现在请被告方马武或者诉讼代理人进行陈述。”

这一次的庭审被告方有三方,分别是马武,杜明,方世军和冯向是同一方。

马武的诉讼代理律师看了一眼马武。

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来看,马武有着伪证和滥用职权的罪名。

和杜明以及执法方那两位不一样。

检方针对马武,提交的证据有检方人员口供和检测部门人员提交的能够锤死他的直接证据。

在庭审上进行辩诉,没有任何的意义。

证据链完整,想要反驳也根本反驳不了,说再多也没有任何的意义。

马武作为前公诉人员对此也非常的清楚,所以和诉讼律师表达的诉讼请求就是:

“认罪认罚,从轻判处。”

马武的诉讼律师在庭审上,也是依照着马武的委托意愿进行陈述。

“审判长,我方当事人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非常的清楚,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性。”

“进行犯罪行为也是受到了他人的蛊惑,在主观上面有一定的增长,并且在第一时间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认罪态度诚恳,并及时反馈自己的所知。”

“我方请求审判长能够从这方面进行考虑,对我方当事人进行从轻判决。”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在法庭中的答辩。”

马武的委托律师,进行了简单的陈述。

在这种刑事判处中,公诉人掌握着充足的证据。

作为当事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认罪认罚,给审判长留下一个好的印象,说不定还会进行量刑上的较轻判决。

只是……

在委托律师陈述完毕,马武抬起头,目光复杂的看着公述人席位。

心里陷入到了深深的自责和无尽的悔恨当中。

低着头一言不发,眼中没有了色彩。

……

在马武的委托律师陈述完毕后,徐浩看向了另外两名执法人员。

方世军和冯向。

“被告人马武,在庭审上认罪认罚,承认自己罪行,合议庭已经了解到马武的坦诚和认罪态度。”

“下面,现在请被告方方世军,冯向的委托律师进行陈述。”

方世军和冯向做的是无罪辩护,他们不像马武。

马武是检方掌握了确切的证据,和完整的证据链。

而他们的罪行是可以进行反驳的,有一定的几率可以做无罪辩护。

双方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两人的委托律师林深,面对徐浩的询问,开始陈述:

“审判长,我方进行的是无罪辩护,我方的主要辩护意见如下。”

“首先:我方不同意检方控告的滥用职权。”

“根据滥用职权的定义:指的是利用自身的职能去做某些‘违法乱纪’的事情进行滥用,或者行使自身的职能用以牟利。”

“在本案当中,具体的流程是这样的。”

“在当时,我方两名当事人在安药集团进行立案后,是确认了秦宝的犯罪行为的。”

“这里说明一个前提,那就是在当时立案时确定了秦宝的犯罪嫌疑,不做现在的辩诉。”

“继续。”

“我方两名当事人对其进行抓捕行为。

是在我方的职能范围之内。

并没有违反我方的职权。

我方承认我方在当时有非法行为,可是这非法行为违反的是执行规定,执法规定。

我方愿意接受行政上的处罚。”

“但是我方不认为,有滥用职权的行为,我方希望检方能够从这一点进行看待。”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答辩。”

徐浩听完林深的回答,将目光看向了杜明。

本次庭审,被告方有三人,也就意味着需要指控三次。

对于马武的认罪认罚,徐浩表示减轻了不小的工作量。

只是这个……执法方的嘴有点硬啊!

其实在徐浩的认定,以及确定的事实当中,执法方有没有滥用职权?

肯定有啊!

只不过……

徐浩虽然在个人的观点进行这么认证,但是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和辩诉的完整性,一切以证据性和法律适用性为主要。

接下来的庭审还是需要看检方如何进行控告。

“检方请陈述或提交对于方世军和冯向两人的犯罪事实或法律解释。”

“好的。”

曹雪点了点头,翻找出关于方世军和冯向两个人的诉讼材料。

紧接着开口:“我方并不认同被告方辩述律师的发言。”

“第一点,当事人被抓捕的时候,并没有得到具体的通知,也没有告知当事人。”

“通过这一点来看,这并不符合相应的流程。”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已经是违法的行为了。”

“因为当事人作为公民有权利知道,自己触犯了什么法律,触犯了什么事情。”

“这些是需要在被抓捕的时候进行告知的。”

“基于以上,我方认定,被告人两人滥用职权。”

面对检方的质问和提出来的两点,林深立即反驳:“我想请问一下检方。”

“检方认为的是,我方有犯罪行为是因为违反了相关的规律,没有按照相应的法律流程来进行出发。”

“可是检方在陈述这些的时候。”

“一直说的是我方没有遵照法律流程来走。”

“可是法律流程是什么?”

“我方当事人的行为又是什么?”

“我方当事人,是按照相应的指令,来对秦宝进行的流程。”

“我方当事人两人,是在安药集团报警之后,采取的措施。”

“从这一点进行出发,两人,在这个过程中,进行抓捕,有问题吗?”

“从这个角度来进行解读的话,完全没有任何的问题。”

“根据检方的陈述,两个人只是违反了相关的管理条例,但是并没有犯罪行为,也没有进行职权的滥用。”

“毕竟……在检方的陈述当中,方世军和冯向两个人是进行了职权上面的滥用。”

“但是,抓捕应该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能够叫做职权上面的滥用吗?”

“我想这不能够吧。”

“话说回来,检方为什么凭借以上几点,就对我的两位委托人妄加定义,认为他们两人是滥用职权?”

“他们两个人收受礼物了吗?”

“检方的调查,发现两个人有职权滥用的目的吗?”

“换句话说,检方认为,两个人职权滥用的重要直接证据是什么?”

“基于以上几点,可以清楚的发现,我方当事人并不是职权上的滥用,而是行为不当,造成了一定的后果,造成了一系列不良的影响。”

“我想申请,检方撤销对我方的控告,因为检方对我方控告的罪名完全的不成立。”

……

林深的陈述完全围绕着“职权”。

根据对于职权的定义来阐述方世军和冯向两个人的情况,是不是职权的滥用。

在这一点上,林深的阐述,不管有没有法律上的效益。

但是!

在庭审直播上的效果非常的好。

曹雪平静的看着林深,还没来得及说话反驳,苏白就举手示意进行补充。

法锤敲响,得到了审判长的同意后,苏白开始进行陈述。

“我不认同被告方委托律师的观点。”

在苏白看来,林深的阐述,完全是从侧面进行陈述的。

为什么这么说?

林深只从职能的观点来阐述,可是并没有从其他方面进行陈述。

其中最关键的一点也没有讲——是谁让方世军和冯向两个人前往外省的?

这一点方世军和冯向没有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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