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314)

作者:大风雾 阅读记录

“更进一步的鉴定报告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完成。”

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林栋的死因,法医离开了现场。

只留下了苏白一行委托人和林栋的家属。

林栋的家属在看到自己家人,也就是林栋毫无血色的脸与身上大片的伤痕,直接崩溃……

还好,林栋的母亲在第一时间急忙捂住林栋妹妹的眼睛,哭的泣不成声。

他们难以想象林栋在死亡之前遭受到了什么。

……

一个小时后。

林关行和苏白一行人离开了法检现场,回到了致远律所。

办公室内。

林关行脸色苍白,王思源给林关行递了一杯水。

林关行接过水杯,道过一声谢后,缓缓抬头看向苏白和王思源。

“苏律师……王律师。”

“这个案子能立案吗?”

“能让伤害我儿子的凶手付出应有的代价吗?”

……

王思源沉默,这个案子是她和苏白一起委托的。

但是律师分为多种情况,苏白相当于庭审办案律师,她相当于“生活”律事。

大概意思就是会跑跑相关部门了解一下情况,这种意思。

作为当地的律师,她不好直接干预这个案子的说法。

于是将这个问题交给了苏白。

面对林关行的问题,苏白沉默了几秒:

“这个案子涉及到司法部门和羁押看守部门。”

“首先是要进行立案。”

“同时我认为应当起诉执法部门。”

“对于林栋的死亡,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王思源:???

起诉执法部门?

“苏律师……这个案件才刚开始,还没有调查清楚,就要起诉执法部门吗?”

苏白笑了笑:“不管是什么原因,但是执法部门的责任是逃不掉的。”

这个案件,执法部门本来就有义务,管理好看守人员。

造成看守人员的死亡,起诉有问题吗?

根本没有任何的问题。

王思源眼神中原本还有着一些担忧,害怕这个案子闹出来的事情太大了,不好收场。

但是看到一旁李雪珍坚定的目光,深吸了口气,点了点头。

“行。”

“那么这个案件就听苏律师的。”

“那么你们有什么意见吗?”

“没有。”

林关行摇了摇头:“苏律师,我现在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要弄清楚我儿子到底是怎么死的。”

“人家都说他是心脏病,但是今天法医过来进行鉴定了,我们也都看到了,我儿子就是被人打死的。”

“我想知道他们为什么撒谎说我儿子是心脏病死了,为什么先前不让法医进行鉴定。”

“这里面到底蕴藏着什么样的事情?”

“我就是想知道这一点!”

“我想还我儿子一个清白,我想要清楚的知道事情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我什么都不想要,我只想要一个清白!”

林关行作为一个大男人,越说越崩溃,眼眶越来越红,忍不住的流下了泪。

不过在自己的妻女面前,还是用粗糙的手掌擦了擦自己眼角的泪痕,稳住了自己的情绪。

苏白心里暗叹了口气,他能够理解林关行的心情。

……

第228章 提起诉讼,越来越离谱,进行补充调查。

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内容,到目前为止,知晓的情况还不是很多。

苏白只清楚。

在这个案件当中,是因为林栋与人发生了矛盾。

进而被羁押。

在此期间,发生了意外。

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得而知。

苏白带着林关行先去立案,然后又带着相关材料来到了监察部门。

这个案子……

涉及到了行政部门,就不只是立案的情况了。

进行立案,涉及到的是执法部门,肯定还是需要监察部门进行介入。

关于林栋意外死亡的案件。

林栋意外死亡的地点是秀东区,在进行立案以后,司法介入。

介入之后,苏白没有调查的权利。

目前的情况,就是等待执法方和相关的监察部门将真实的情况调查出来。

随即进行诉讼。

只不过在等了半个月后,给出来的调查结果是。

在羁押期间,当时的执法人员将林栋和其他当天的羁押人员关在同一室内。

林栋和其他人起了严重的冲突,导致了被其他人利用拳头拳脚重伤。

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停止了生命的跳动。

法医那边也给出了检查结果,检查结果是多处有重拳伤,并且有凶器,例如木棍,木棒殴打的痕迹。

法医的检查结果,和相关部门给出来的结论完全的不一样!

这个案子让苏白觉得越来越离谱了!

羁押期间,怎么会出现木棍木棒的殴打痕迹?

还有,为什么相关部门给出来的公告是施暴方利用拳头拳脚,对于林栋造成了重伤?

相比于前者而言,一切要用证据说话。苏白更倾向于相信法医出示的死亡检测报告。

而检测报告与相关部门的公告不一致。

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法医的检查结果有误,一种是相关部门给出的结论有差别。

苏白申请调取相关的监控内容,只是被拒绝了。

因为作为律师无权调取监控内容,只有向法院方申请提取证据,由法院方来执行。

……

并且通过监察审查的发现,得出了在本案当中,有两名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有过失行为。

导致了最终的结果。

给予了一定的处分行为。

目前,检方正在对当时殴打林栋的人员进行调查。

并且提取相关性的证据,准备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

在本案当中,存在着众多的疑点。

苏白向监察人员提交了,在本案中的一些疑点。

主要是法医的鉴定报告和稽查看守人员失职的依据。

不过后面看守部门又对其进行了解释,只是解释的理由,苏白对此并不信服。

为什么?

你说在羁押的期间,对方能够弄到木棍这种东西。

这不是扯淡吗?

怎么弄的?

看守期间是不允许带任何的私人物品的!

怎么会出现法医检测的死亡报告上面的具有棍棒殴打的痕迹?

这一点是存在的疑点。

说白了!

就是林栋的死亡,存在着各种的机缘巧合。

这种巧合有些离谱,并且和相关人员说的不一致。

结合着种种情况。

案子显得有些蹊跷。

针对法医检测报告和看守人员进行的回复不一致。

苏白将其提交到监察部门后,监察部门并没有太多的回复。

……

苏白眉头微皱,轻呼了口气,也清楚明白这个案子同样是一个棘手的案子。

“证据太少,看来还是需要依照在庭审上,进行调查和质问。”

苏白在心里默念。

……

很快,关于本案的公诉审理开始,不过在公诉审理前,苏白同样对执法单位提起了诉讼。

其中包括——执法单位的不合规行为,导致了林栋的死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并且涉事人员同样涉及到了,违法行为也就是行政不作为导致了人员的死亡,可以看作为过失致人死亡或故意致人死亡——

以此提起诉讼。

经过检方的了解和勘查,执法单位的确存在着不合规的行为。

当时的涉事人员存在着不作为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

涉嫌承担相应的责任。

并由当时值班的负责人,出庭,以及犯罪嫌疑人也就是殴打林栋的人员,作为被告方当事人出席。

案件很快就进行了开庭审理。

本案由于涉及到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由广都中级法院进行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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