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379)

作者:大风雾 阅读记录

关于周立这个案件,在证据的认定方面,事实依据充足,证据充足,基本上没有新的证据需要进行补充的。

所以需要从法律意义上面去针对于周立的错误,以及周立是不是应该判死刑,死刑是不是对于他是一种过于重的判决。

从这些进行出发,来进行判定和上诉。

……

没有多长时间。

苏白就准备好了材料,然后将材料交给了李雪珍,让李雪珍准备上诉。

不过……

老李原本就在北都,最近几天时间给李雪珍打电话,得知了李雪珍在北都办案子,并且还和苏白一起。

当即一挥手,说是要见一见苏白。

“女儿,你在北都办案子,正好我也在北都,过来看看我呗。”

李雪珍:“爸……我们最近几天正在忙呢,不是太方便。”

“等我这个案子结束以后,肯定去看看你。”

“行!那个苏白律师也在,记得到时候邀请一下苏白律师,我要当面感谢一下!”

李雪珍想到苏白要和老李见面,小脑袋瓜一转,然后答应了下来:“好的爸!”

“我知道了,我到时候一定带苏律师去见见你。”

老李:“行行行!”

……

李雪珍和老李的通话只是一个小插曲,在周立的案件进行上诉后。

高院方面对于本案进行了相关的排查,在确认了苏白提交的材料具有法律依据和通过新的事实认定以及相关情况能够认定,并有可能与一审判决不同。

同意了,关于周立与城管人员爆发冲突,致人死亡一案,进行二审。

并且。

在同意后,将相关的信息,通知到了各方。

……

在通知到各方以后。

某街道,城管部门办事大厅。

一名三十多岁的女人,一脸蛮横的坐在办事大厅。

身边聚集着几个人,看样子像城管部门的领导。

女人坐在办事大厅位置上,一言不发,等了一会儿才开口:

“我家那位是在工作岗位上被人捅死了,你们说的是赔偿我家的民事补偿,还有其他的。”

“最重要的是他杀人不得偿命吗?可是现在既然又提起二审了,我不管,今天要是不给我说法,我还整天过来闹!”

“我男人是在工作岗位上出了事,我今天就必须要讨要个说法!”

城管部门的一名小负责人,开口劝解:“这个案子是归法院管,不归我们管,上一次一审的时候,你已经闹过了。”

“结果你也看到了,法院判了对方死刑,还要求赔偿。”

“但是上述二审是人家的权利,你再这么在这里闹,就显得有些过分了,可以给你介绍律师,但是你不允许在这闹,你如果闹的话,那么我们就报警!”

“闹吧闹吧,如果你再继续呆着,就报警!”

女人见对方来真的,语气才软下来:“那你们要负责给我介绍好的律师……”

“嗯!”

相关的负责人答应了下,等到女人走后,相关负责人揉了揉眉心。

他对这件事情也非常的头疼,因为现在执法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有漏洞的。

这件事情,女人的老公……从他们执法的角度来讲,同样有一定责任。

不过……

算了算了,不想那么多,毕竟他们作为同事,还是要站在同事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

……

很快……

在通知各方开庭以后,到了二审开庭日期。

庭审场上。

这一次的审判长让苏白有些意外。

这一次的审判长是林友平。

林友平,也就是高院的副院长,在苏白第一次到北都打官司,委托案件,推动正当防卫的著名案件齐丰案,就是由林友平进行审理的。

显然。

审判长席位上,林友平也注意到了苏白,不过只是进行了眼神之间的交汇,没有多说什么。

只是敲响法锤。

让检方开始陈述本次案件的详细内容。

检方公诉人同样是一审的公诉人。

对于这个案件已经经过了详细的了解和大致的概括。

事实证据清楚,并且周立造成死亡人员的是城管执法人员。

这是什么概念?

如果法院方面不判处周立死刑,那么对于相关的执法单位来讲,还怎么去进行执法?

所以……

针对这场庭审,选择控告死刑,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公诉人蔡万强开始陈述相关的事实。

“审判长……”

“检方公诉控告如下:”

“关于周立在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期间,使用凶器致执法人何平死亡一案当中。”

“检方认为,在本案中,事实依据充足,证据清楚,何平死亡是既定的事实。”

“并且由于何平是执法人员,而且案发过程中,是处在执法的过程当中。”

“也就是说,当时的城管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的期间,何平遭受到了周立的故意伤害。”

“由此,可以明确的看出,周立故意伤害成立,并且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极其恶劣的行为后果。”

“基于以上。”

“我方认为,周立形成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由于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恶劣的情形。”

“推荐刑期:死刑。”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蔡万强在陈述完毕以后,低头看了一眼诉讼材料,紧接着又抬头看了一眼审判长席位。

周立故意伤害是事实致人死亡也是事实。

对于蔡万强而言,这场庭审没有什么其他的问题。

只是……在审判长让被告方进行陈述的时候。

苏白直接反驳了对方的观点。

“审判长,我方本次做减刑答辩。”

“我方认为本次案发过程,我方当事人周立和何平,应当都承担相应的责任。”

“再有……”

“周立致何平死亡,并不是他所想要看到的结果。”

“我方认为,检方的推荐刑期过重,应当通过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出发,对于我方进行较轻的判决。”

蔡万强在听到苏白的陈述后,不由得愣了一下。

较轻的判决?

举手示意后开口:“那么被告方委托律师认为这个较轻的判决应该是什么呢?死缓?”

苏白看了一眼诉讼,思考了数秒后开口:“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

不是……致死执法人员,竟然要求法院方面判决有期徒刑?

疯了吧?!

这种诉讼要求怎么可能达成。

蔡万强当时在脑海中只有这么一个想法。

……

第269章 再问一句,凭什么?!

这一次,苏白在庭审场上提出来的并不是无罪辩护,而是有期徒刑。

因为在这场庭审中,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和线索来讲。

当时的何平,是在执法期间与周立产生了冲突。

基于这一点,以及具体的经过,对周立的判定,肯定是有罪。

这场庭审无罪辩护是不可能达到的。

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减刑的辩护,是最有利于当事人的。

当然了。

有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十年是有期徒刑一年判缓,同样是有期徒刑。

不过……

这场判决到底判多长时间,对于这个还需要审判长来决定。

……

而苏白提出来的有期徒刑,让公诉人蔡万强觉得,苏白简直是胡说八道!

TMD就是扯淡!

为什么……?

因为何平在当时是执法人员,执法人员虽然说有一定的过错,但是在执法的过程中,被相关人员致死。

一审判决死刑,在蔡文强看来理所应当,就应该这么判。

这么判,没问题,完全没问题!

毕竟如果不这么判的话,那么执法者,还怎么维护执法的尊严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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