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498)

作者:大风雾 阅读记录

显然,在这个案子中,并没有调查出张小军和何文杰。

主要还是因为自己审查,在这方面给予了一定的便利。

要不然只凭借吴艳,何娟和李冰三名未成年人,对于刑侦人员的审查,肯定都如实交代了。

没有调查出来,只能说刻意的没有往这方面进行调查。

不过,这个时候,夏明远再次开口:“苏律师……”

“这个案件是判决了,是恢复了我的一定的名誉。”

“可是对于吴艳和何娟的亲属,以及二审审判长那种明显的倾向。”

“难道就没办法了吗?”

“说实话……吴艳和何娟这几名学生,虽然说控告我,但实际上,背后还是有他们家长的支持。”

“如果没有支持,那在立案的时候肯定就已经调查清楚我没有猥亵,我也不会住了六个月的看守所。”

“更不会遭受了这几个月的流言蜚语。”

“说实话……”

“苏律师,难道没有办法对这些人进行控告吗?”

谢慧拉了拉夏明远的衣服:

“这场案子咱们能胜诉都全靠苏律师了。”

“要不是苏律师这场案子,咱们都胜诉不了。”

“学校方面也同意你回去教学了,咱们别想其他的了。”

夏明远长叹口气,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将目光放在苏白的身上。

对于夏明远的想法,苏白能够理解。

说白了……虽然说表面上是对吴艳等人进行了应有的判决处罚。

可实际上在夏明远遭受诬告的过程中。

不只是吴艳等人的口供控告,肯定还涉及到了张小军和何文杰以及审判人员的故意倾向性。

夏明远的想法也很简单,将应该受到惩罚的人,应当将其全部处罚。

涉及到的人员必须要进行追责。

对于这一点,苏白缓缓开口:

“这一点涉及到的还是比较麻烦的。”

“不过不是没有办法……”

听到这话,夏明远瞬间来了精神。

说实话……

如果可以将失职的人员,都给送进去。

那么他肯定愿意!

……

第345章 我不是药神,后续结果,该处理处理

关于对张小军和何文杰,以及蒋峰,李非等人的后续情况。

如何让其接受应有的法律制裁。

这件事情说简单简单,但是说复杂也复杂。

总之,要看怎么进行处理。

先前……

针对以上等人提出来的监察审查,没有用。

要先考虑一下为什么没有用。

首先。

对于张小军和何文杰的监察审查,是由百川县的监察审查部门进行审理的。

根据谢慧所说的,百川县的司法环境原本就不是太好。

在这种情况之下,对张小军和何文杰的监察审查情况,自然而然的不会有太多的结果。

并且,在提交监察审查时,夏明远的再审结果还没有出来。

也就是说……

在当时,夏明远还不是被判决无罪的情况。

现在……

夏明远已经被判决无罪。

并且判定吴艳,何娟和李冰三人诬告诬陷夏明远一案事实成立。

那么在当初……是怎么判定夏明远有罪。

以及吴艳,何娟和李冰等三人的诬告诬陷是怎么成立立案的。

为什么立案时和检方审查时没有审查出来,吴艳等人的口供不实,对夏明远的控告属于诬告诬陷。

这些问题都是可以进行追责的。

可以对相关部门提起追查相关的责任……

尤其是针对一审立案时的相关人员和检察人员。

说白了,张小军和何文杰有问题吗?

有问题!

主要的问题关键点,就在为什么没有查出来是诬告诬陷。

这其中,张小军和何文杰是不是进行了舞弊的行为。

从这一点作为切入口,进行提起监察审查。

当然,再次提起监察审查,肯定是向上一级部门提交,或者是向更高级级别部门提交。

如果仍然交由百川县提交监察审查。

那么说实话

在监察审查当中,很有可能会遭受到一些遗漏的问题。

说白了,就是相关的事实得不到任何的回应。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交审查需要一级一级往上提交。

并且在每一次提交时,需要提交新的证据证明。

一级一级提交,对于夏明远这个案子来说太慢了。

如果按照这种情况,至少需要三个月的时间。

三个月,说实话……黄花菜都凉了,根本等不起!

这个时候就体现出来舆论的重要性了。

在夏明远向监察部门,提交要求对于该案件的整个流程进行审查时。

网上,关于这个案子的相关流程也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声音。

其中,南都媒体是第一个发表该案件的媒体。

发布的标题也很直接【疑似冤假错案,要求公开案件相关流程细节,是否是过分要求?】

发表视频和内容中,也将该案件的详细情况进行了介绍。

无论是从诬告方面,还是从立案,提起公诉以及判决方面。

这个案子……明眼人一看就非常的不对。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原本是作为受害人的无业等三人。

为什么突然变成了被告?

那么在当时立案人员和检察人员,为什么没有发现吴艳等人的诬告诬陷?

是失职还是渎职,或者是其他情况?

关于该案件的某些相关细节一经发布,立刻引起了网上的讨论声音。

讨论的重点就在于,当初到底是怎么进行立案的,究竟有没有好好的进行调查!

毕竟这件事情涉及到,如果立案和起诉都是这样的话,那么对于普通人来说,会是什么结果?

会是很容易被诬告判罪。

所以这个案子,在南都媒体发布以后,引起了很多普通人的关注。

产生了巨大的舆论性。

伴随着事件的发酵,舆论的声音越来越大。

很多人开始纷纷艾特相关部门给予回应。

很快,本次案件引起了市检和省检的重视。

市检和省检,先后发表声明称,将会对该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排查,并给予公告说明!

……

与此同时。

市检直接接手了百川县监察部门对于本次立案和审查的流程,由巡查组对其进行监督调查。

话说回来。

这个案子的本身流程有没有问题?

肯定有问题!

那为什么第一次监察审查没有审查出来?

那是因为是由百川县进行的监查审查,所以没有审查出来。

再有。

这个案子涉及到蒋峰,为什么市监察,一开始审查蒋峰没有发现任何的问题。

因为根据当初的流程进行监察,的确审查不出蒋峰的问题。

可是如果市监察直接越过百川县,对于当初立案的行为和其他流程进行审查。

查找出了张小军与何文杰的不回避以及包庇情况。

那么牵带着就会带出李非和蒋峰。

这其中的先后顺序不能变……

因为李非是判定蒋峰主观性的一个重要因素。

如果李非没有给蒋峰打招呼,那么蒋峰就不存在问题。

可是调查出李非给蒋峰打过招呼,那么就涉嫌违法行为。

两者具有完全不一样的情景。

……

巡查组对于相关的立案流程以及起诉流程的审查结果。

很快就审查出来了。

这么快的原因是,直接审查了吴艳,何娟和李冰三人。

三人作为这个案子中的诬告人员,对于相关的立案情况以及经过肯定有着详细的了解。

再加上,张小军和何文杰的特殊利害关系。

想要审查出相关情况,不是一件难事。

在相关的事实以及吴艳等人的交代下。

张小军和何文杰,也不得不交代了作为其亲属,有着包庇和职务犯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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