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556)

作者:大风雾 阅读记录

“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了。”

听到吴振不停的为王文远开脱,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审判长还询问王文远的主观。

眼看着这场庭审,很有可能就会判决王文远为从犯,杨铁军的整个气血就上来了。

因为他知道,一旦王文远被判定成为了重犯,那么这个案子可能就判不了王文远死刑!

判不了……

一想到张良陈述的他儿子和儿媳生前遭受到了什么。

杨铁军整个人都气愤的发抖。

刚想要站起身,怒斥王文远他们这种巧舌如簧的行为,但是却被苏白拦着了。

“放心……不会判定王文元为从犯的。”

听到苏白的话,杨铁军止住了想要呵斥的行为,重新坐了下来。

表情却显得有些担忧……

见状,李雪珍在一旁小声开口:“杨先生,你就放心吧……”

“苏律师打官司很厉害的!”

“他说了,不会判定成从犯,那肯定就不会判定成从犯。”

“你的委托我们都知道,我们一定尽力去完成!”

看到李雪珍真诚的开口,杨铁军的心情才平复下来。

他不是担心这场案子胜诉不了,他只是看不惯被告人犯了那么大的罪,还在庭审上为自己开罪。

不敢想象如果对方真的脱罪成功了,自己会做出什么事。

……

而在这个时候。

审判长在听完王文远描述的同时,询问检方和受害人委托律师有没有什么其他的看法。

在看到苏白举手示意检方李雄暂时放弃了陈述,将陈述的权利交给了苏白。

苏白整理好自己面前的诉讼材料,紧接着开口:

“我方并不认同被告人王文远委托律师的陈述。”

“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是,认定主犯和从犯需要看从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强迫他人发生关系这一点开始认定的。”

“但是被告方委托律师有没有考虑到,犯罪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犯罪的主观意图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还有就是杨帆为什么会攻击张大力,导致张大力非常气愤,生出了想要强迫胡云云发生关系的这种想法?”

“在这个过程当中王文远起到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这些问题,被告方委托律师有没有考虑到过?”

“目前整个案件的详细情况已经非常的清晰,那就是王文远提议,并且决定带着张良,张大力和于卫三人前往杨帆家中实施犯罪行为。”

“在这个过程当中,其他三人是不是听从了王文远的提议?”

“王文远是不是其他三人的主要领导者?”

“被告人委托律师陈述的是,如果不是张大力,可能王文远不会实施犯罪。”

“可是,被告方委托律师有没有想过,王文远是一开始提起犯罪的主要人!”

“并且他自己还在调戏着胡云云,让其他三个人控制住了杨帆。”

“以上都是王文远进行的组织行为。”

“至于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的强迫妇女发生关系和杀人,不是王文远提出来的。”

“可对于这种提议,王文远为什么没有拒绝?”

“王文远在整个前期的犯罪过程中,都是组织人的身份。”

“而在中后期的犯罪过程中,又没有拒绝张大力的提议。”

“从整个过程上来看,王文远属于组织策划人,而张大力只是作为一名归从人员,进行了一般性的建议问题。”

“所以从整个过程来看,王文远属不属于主犯?”

“属于!”

“当然,如果按照被告方委托律师所提出来的问题,和其他建议。”

“在这个案子中,我认为张大力也可以当做主犯。”

“毕竟两个人作为主要的谋杀人员,可以作为共同主犯被提起公诉。”

“以上就是我方的观点和看法。”

对于吴振为什么王文远进行开脱这件事情,不算太难解决。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王文远在法律的定义中就是主犯。

这在检方的陈述中就可以明显的看出来。

不过从为王文远进行开脱的角度,吴振利用了犯罪事实的主要提出者作为主犯的依据。

可以这么认定吗?

勉强可以。

但那是在审判长倾向于被告人的时候,才会采纳王文远作为从犯的意见。

可是这个案子不一样啊,首先这个案子的性质就特别的恶劣。

那么,如果站在被告人委托律师的角度上,认为张大力作为主犯。

站在检方和受害人的角度,同样也可以认为,王文远是主犯。

两个人同为主犯,这在法律的意义上是可以认可的。

不一定说一个是主犯,另一个一定是从犯。

这一点并不冲突!

再有一点就是,在这伙小团体内,王文远是什么身份?

王文远属于张良,张大力和于卫的小领导。

又是一开始出主意和谋划的人,怎么可能就因为没有提出犯罪,这一点原因判定成从犯?

既然吴振认为张大力是主犯。

那么王文远也可以一起拉过来当主犯,这一点没毛病吧?

完全没毛病!

说白了!

王文远是其他三人的领导者,那么肯定就会被判定成主犯!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毋庸置疑!

只不过从吴振的陈述当中出发,从一个主犯变成了两个主犯而已!

……

两名主犯……

面对苏白的陈述,吴振微微皱眉,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总有种隐隐约约的预感。

审判长很有可能会采纳苏白的陈述意见!

……

第382章 判定完成,死刑跑不了了!

吴振原本还想要在反驳些什么,为自己的委托人去争取相关的法律权益。

可是在整理诉讼材料,好几次脱口而出的情况下,又欲言又止。

因为对苏白的陈述,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反驳。

或者说,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去反驳。

从两名主犯的角度来看,更容易被接纳。

当然……合议庭可能不会采纳两名主犯的情景。

但是会考虑到苏白陈述的这一个观点,从而去判定王文远继续为主犯。

毕竟……

这个案子虽然说不是王文远提出来杀人和强迫他人发生关系。

可是……

王文远是组织者。

也就是说,在这个过程中,张良,张大力和于伟其他人都听王文远的。

就算不是王文远提出来的,那么在这个案件当中,也等同于说是王文远默认的。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站在审判长的观点就是,张大力提出这个观点的时候,王文远为什么没有拒绝?

没有拒绝就是默认。

而在这个案件的犯罪小团体当中,谁是主要的领导者?

是王文远!

如果王文远拒绝了张大力的这个提议,那么在那里还会继续实施犯罪吗?

肯定不会!

所以通过苏白的陈述,而后审判长思考到这个角度。

肯定还需要判定,王文远作为主犯的。

这是吴振所担心的情况。

和吴振预想的情况差不多。

审判台审判长席位。

吕鹏辉在听取了各方对于判定主犯的这一个意见,对于相关的情形进行了整理。

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情况,是一个什么情况?

是一个有团体,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

王文远作为这个小团体的领导者,他有权利去决定是否继续犯罪。

根据当时的法定情景来讲,如果王文远拒绝了犯罪要求,还会有继续下去的情况吗?

再有。

张大力提出犯罪的想法有没有,或者说是不是在争取王文远的意见?

其实还有一点吴振并没有说出来。

这一点是什么?

那就是张大力在这个团体里面有没有发言权,有多少的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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