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710)

作者:大风雾 阅读记录

又或者说,他个人认为如果认罪了,那么自己就要被判死刑,还想要再挣扎一番。

在庭审要求他陈述罪行的时候,张传成拍着桌子,不承认自己是主犯,不承认自己有杀人的情况。

只见,张传成把自己面前的桌子拍的阵阵作响。

愤怒的在庭审上陈述:“审判长,我不同意对我的判定结果。”

“我也不同意他们对我的控告。”

“我承认我参与了对于李素珍的殴打,可是主犯并不是我,主犯是死去的江军!”

“他们三个人和江军之间的关系好,为了给江军说好话,所以一直在控告我。”

“除了他们的口供有其他证据来证明我杀害了李素珍嘛?”

“这完全是没有的!”

“再说了,现在已经没有了证据能够证明到底是谁给了李素珍最后的致命一击。”

“他们说是我拿李素珍的头往石头上撞,导致了李素珍的死亡,可是这是真的吗?”

“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一点是真的。”

“也没有证据证明我是主犯,证明是我策划了这场犯罪行为。”

“所以对于这种控告我坚决的不承认,不认同。”

“如果说,法律一定要对我进行控告,对我进行指责,判决我是主犯,让我承担大部分的刑事责任。”

“那么这就是法律对我的判决的污蔑,这就是辱没了法律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公开性!”

“我要求,要有实质性的证据才能对我进行判决!”

“否则的话我就是抗拒,就是坚决的不认罪!”

“本次庭审是公开庭审,我相信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能够对我进行毫无理由,毫无事项的判决!”

“我也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些自媒体可能在造谣我是杀人凶手,可是事实真的像自媒体说的那样吗?”

“现在网上自媒体造谣的可不算少数,他们那说的都是假的。”

“都是拉我来进行背黑锅的!”

“我坚决的不认同本次庭审上任何的说辞。”

“我只看直接的证据,如果没有直接的证据能够证明我杀人了,那我就是没有杀人。”

张传成在庭审上说的声嘶力竭,想要试图以自己的言辞来扰乱社会对于本案的印象。

来逃脱法律对自己的制裁。

或者说,想要利用自己的说辞来影响舆论,扰乱舆论的影响力,来给法庭,来给法律施加压力。

只是,对于张传成的做法,作为审判的审判长怎么可能不清楚?

如果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在本次开庭中,肯定不会控告张传成有罪。

否则的话,造成的舆论的后果是非常巨大的。

所以在本次庭审当中,审判人员已经做好了十足的准备。

当然,其中也包括了张传成的这种故意扰乱真相的做法。

审判长直接从正面回击了张传成的言辞:

“被告人张传成先不要在庭审上喧哗。”

“在本案当中,事实和证据已经非常清晰的表明,是你要抢夺李素珍家里的那块地皮,所以才组织人员对于李素珍进行殴打。”

“并且在对李素珍进行殴打致死之前,你有多次欺辱过李素珍和其孩子张寇。”

“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也有清晰的证据人证物证。”

“刚才说其他三个人污蔑你,而且因为他们和另一个受害人的关系好一起指证你。”

“可是……”

“你的做法有没有可能是由于担心自己作为主犯,而受到严重的刑事责任,所以将刑事责任全部都推给了一名死者?”

“有没有这种可能性?”

“或者说你认为,在本案当中将所有的罪名推给一名死者,你就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先不说你的主观想法是什么,咱们就以事实证据来看待这次庭审对你的控告。”

“通过走访的调查和证据,能够明显的表示清楚,在你们这群人当中,你是核心成员。”

“而你所谓的,杀人的主犯江军,是你的一名忠实的跟班。”

“他是因为帮你抢到地皮,出手的,这一点江军的家属可以证明。”

“他帮你抢地皮,那就是你组织的犯罪行为,难道说他帮你抢地皮,是他组织的犯罪行为吗?”

“再有,另外三人和江军之间的关系在当初,并不是那么密切。”

“按照你的说法,江军是怎么找到另外三人做这件事情的?”

“你刚才陈述了这么多,将责任撇的那么干净,可是你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你不是主犯呢?”

“目前根据口供,根据现实证据,已经能够认定你参与了这次的犯罪行为。

并且已经能够认定你是作为主犯的身份参与了本次的犯罪行为。”

“你所谓的陈述,你所谓的自己没有犯罪行为,只不过是为了逃避自身的责任而作出的一种说辞而已。”

“如果被告方张传成,没有其他实质性的证据,来反驳现有的证据和口供,那么就不要再做其他的陈述了。”

“请问被告方张传成,你对于拒不认罪的原因,以及你对于你刚才自身所陈述的事项,有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来证明?”

最后的这一个问题,才是刚才答辩中的最关键的一点。

张传成说了那么多,实际上还是自己的主观来逃避责任的一个行为。

在庭审上,检方作为指控方,已经出示了多份证据材料说明了张传成的主犯身份。

而且证实了张传成的杀人的行为。

这些都是客观的事实和证据。

张传成想要否认这些,那就必须要拿出,其他的事实证据。

而不是仅仅依照着自身的口供,在庭审场上,进行着陈述。

仅仅依照着自身的口供,没有这事实证据,依照相关规定肯定是需要进行驳回的。

张传成心里面也非常的清楚这一点。

现在面对审判长的询问,张传成好几次开口,可是都没有具体的回答他有没有证据能够表明自己的清白。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因为张传成心里面也清楚,自己就是杀人的主犯。

但是他想要逃避刑事的处罚,所以只能在庭审上进行这种无赖式的行为。

只不过……

在庭审上审判长并没有惯着张传成的行为。

直接宣布了判决结果。

判决张传成死缓,另外三人分别判决,十年到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判决结束后,公开直播间,响起了很多的不满声音。

“这个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当初张寇,为母报仇一审判决了死刑,可是为什么这个张传成只是判了个死缓?”

“这合理吗?压根不合理呀!”

“凭什么判决张传成判的这么轻?!”

“对呀,凭什么呀?这个张传成只判了个死缓,还有没有公道啊?!”

直播间中,响起了各种的不满声音。

但实际上,从主观上来讲,张传成在一开始的时候对于李素珍的想法是进行狠狠的教育。

在此过程中产生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想法,导致了,李素珍的死亡。

大部分观看庭审直播的人对于张传成的这一做法,从道德上来讲是非常的愤恨和痛恨的。

但是从法律的层面上讲,判决死缓是依照法律的。

在这一点上没有任何的问题。

这一点就像是拐卖儿童罪一样,拐卖儿童,可能会导致被拐儿童的家庭遭受到惨重的损失。

遭受到长达数年或者是数十年的精神折磨。

可是拐卖儿童罪在法律的定义上,只有几年的定罪。

虽然说让人接受不了,让受害人家属接受不了,可是这是法律所规定的。

张寇对于这种情况同样接受不了,眼睛通红,不是太理解审判长的这一判罚结果。

扭过头看向苏白,想要试着询问苏白能不能够判定张传成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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