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爱笨蛋美女[无限]+番外(299)
湛书君是血仆与人类的产物,当他降生于世间时,血族公爵已经沉睡了。而在很久之后,湛书君才发觉自己身上残留的诅咒,长生不是馈赠,是一项包裹着糖纸的鸩毒,每三十个自然日,他都会感受到烈火灼心的痛楚,他的心脏自降生之日时便被迫向水雾效忠,唯独得到女主人的满意,他才能够从这般煎熬之中解脱。
否则,迟早有一日,湛书君会像是他的父亲、兄长一样陷入癫狂。
但水雾遗弃了他们,直到千年之后,她才终于醒来,在记忆的角落中想起了她“忠诚”的奴仆。
血族公爵显露出的纯白都只是迷惑人心的假象,湛书君最不该被她蛊惑。男子冷静地走过去,蹲下。身,从西装外套的口袋之中拿出洁白的手帕,认真地帮水雾擦了擦脸颊。
她像是吃东西还会弄脏嘴的小孩子,水雾仰着头,任由湛书君帮她擦干净血污。
郗镜仍旧陷在迷惘的痴缠之中,明明已经唇瓣发白、身体虚弱、命悬一线,却仍旧探出手臂,紧紧地搂住水雾的腰肢,主动将自己的脖颈递过去,想要恳求着女子再用力咬一咬他。
好像黏人的狗一样。
水雾微微蹙眉,手心拍在郗镜的脸上,将他往后推了推,她才不要将他直接吸成人干,想一想就觉得浑身发抖。
所以郗镜此时最好不要再勾引她了。
湛书君的动作顿了一下:“主人,我先将他带下去,再回来服侍你。抱歉,他是第一次,不懂事,我会严厉教导他们规矩的。”
水雾矜持地点了点头,她从郗镜的身前站了起来,血仆还想要探出手,指尖在触碰到女子的脚踝时,便被湛书君扭着手臂压出了房间。
一路上,湛书君沉默寡言,而当郗镜离开了水雾之后,浑浑噩噩的意识也终于逐渐清醒了过来,失血令他的眼前一阵发白,心中这才隐隐发觉到了血族的可怖之处。
郗镜原本以为,那只是一个凶残而暴虐的怪物,只要找到弱点便存在诛杀之法,可有了刚刚的经历,男子才明白,她真正令人战栗恐惧的,是无形之中魅惑人心的能力。
湛书君将郗镜重新关进了地牢之中,他并没有与男子有过任何的沟通与交流。湛书君站在铁制的牢门之外,低眸冷冷地注视着牢狱之中的人,眼前却浮现出了卧室之中,血族女公爵坐在他的大腿上,餍足地吮吻着血液的模样。
他分不清自己此时的心情,只是手臂抬了起来,指尖莫名触碰了一下他的脖颈。
郗镜的血,有那么好喝吗?
不同人的血液,差异就那么大。湛书君主动将自己的肌肤划开,递上去让水雾吸吮,她却厌倦得连碰都不想碰,可在对待郗镜的时候,却能够将他吸干吗?
因为他是个血族与人类混血的劣等品?因此连血液都格外低劣吗。
湛书君知道他不该这样想,他的眉宇蹙起,甚至产生了一丝不解,疑惑他为何会突然升起这种仿若是卑微……或是嫉妒的情绪。
他从不曾将自己看作奴仆,湛书君一直都认为,他迟早有一日会彻底挣脱束缚,得到自由。湛书君本该憎恨着自他出生开始,便捆缚着他的枷锁,又怎可能真的对血族女公爵有一丝半毫的效忠之意。
湛书君关上了牢门,重新沿着走廊回到了水雾的卧室。
血族公爵的力量深不可测,女子的性情怪异,湛书君不想激怒她,哪怕至今为止,水雾看上去似乎都很好脾气,但谨慎的湛书君不会因此而在无法自保的时刻肆意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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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雾正坐在窗边,看着古堡下的蔷薇花园,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她的脸颊上,为她的容颜增添了一抹妖异的瑰丽感。
她的神情有些懒洋洋的,刚刚吃饱后,便感觉到了一阵无聊。
长夜漫漫,亦格外寂寞,她看向走入卧室中的湛书君,勾起唇,命令他去花园中为她采摘一支最鲜艳的蔷薇。
湛书君自然不会违逆她,他走下了楼梯,打开古堡的大门,倒悬的蝙蝠停歇在房檐下,深夜之中,显得阴森而诡谲。
湛书君走入腥红的蔷薇丛中,俯下。身,为他的女主人挑选着花朵。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脊背上落了一道视线,坐在窗边的女公爵正在看着她的奴仆为了取悦她是怎样尽心尽力。
湛书君摘下了一支蔷薇,尖刺戳穿了他的指尖,一滴血渗出来,令蔷薇花瓣的色泽仿若更加浓郁了些。
他偏过身,仰起头,风吹乱了女子的长发与裙摆,令窗边的女主人显得格外忧郁而纤瘦,盲目的文人见了她,或许还会书写出一篇爱慕的歌谣,幻想她悲伤而凄美的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