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大撕(9)

第一个学期,秦巍直接就进了高盛实习,他倒是经常来纽约,但基本没时间和乔韵见面,投行就是用全世界最聪明的员工做最笨、最机械的活,秦巍是实习生,高盛最底层,不使唤他使唤谁?他几乎很少在午夜以前下班——即使下了班又如何?国外只有比国内更重人脉,他的时间,是要和同事们一起交际,培养感情的。

乔韵也没好到哪里去,她第一个学期跟了两门课,要做两个Colle,一切和正规品牌一个流程,先做概念书,攒出厚厚一本素描簿,然后往下大浪淘沙,教授是他们的Supervisor,也是第一评论人,你这个设计,Tom Ford的影子太重,刷掉。中国学生是不是没有原创性?这件裙子是香奈儿的还是你的?刷掉。我要看到以前从没看过的东西,韵,这就是你入选帕森斯的意义,你要给这个行业带来新鲜的血液。

在国内,一个学期能出一本素描簿,已经是勤快的学生了,但在帕森斯,你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两个Colle,那就是两本厚厚的书,还有小组讨论,还有和教授、和打版师,和模特,和跟妆师的沟通,每一天都有人想退学,在这里,如果你不是一个怪物,你生存不下来——这就是帕森斯想要的,它只招收怪物级学生,怪物级的天赋,怪物级的努力,如果你只是普通优秀,那你就该去普通优秀的大学,你不该来帕森斯。帕森斯要的就是灵感丰沛到经得起这样压榨的学生。

在这样的学院里学习,最痛苦的一点,就是你只能承认自己能力的极限,承认自己的平庸——乔韵的第一个学期昏天黑地,她不断地接受挫折教育,或者说,只有挫折,没有教育,她的作业永远得B、C、C-,她已经不能再努力,但努力还是不够,她的英文不够好,不能给自己的设计辩护,越急越结巴,教授的眉头越来越紧,她的衣服烂得让自己都想哭,自己都在怀疑,这个水准,真的适合帕森斯?

秦巍就是在这时候和她提的分手。

她到现在都记得清楚,那是九月份的一个午夜,他们在华尔街附近的一间星巴克里——这是她最介意的一点,秦巍连说分手都是这么随便,对地点没有任何挑选。

彼此都冷静一下吧。他说,眉间疲惫得像是落满灰尘,秦巍身上的火苗也是奄奄一息,被耶鲁的地狱课业,高盛的实习磨得肩膀低垂。我们已经长大了,娇娇,该面向人生的下一个阶段了。

那是乔韵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第一次认真地看秦巍,她发现秦巍变了——这个穿着名牌西装的男人,已经没有了无法无天的张扬和傲气,他被硬生生地打磨出了‘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感觉,唇角的微笑是商务式的,看着人的眼神是深邃的——冰凉的。他成了在门口拿着花,开着跑车等她的那些人当中的一个,或者更惨,比他们更低俗,他开始考虑到阶级的存在了。

不适合的人非得要在一起,对双方都是痛苦。他说,身材还是那么好,大长腿在阿玛尼西装的包裹下依然那么诱人,但他说出口的话让乔韵想要摔他耳光,我们在最好的时光共享过一段最好的感情,够了……现在,我已经很疲倦了,你也一样,不要再继续勉强了,好不好?

乔韵能说什么?她用尽所有的骄傲,挺直肩膀从星巴克里走出去,一路上所有人都在同情地看她。

秦巍没有追出来,午夜的纽约,一个女孩怎么回到自己位于布鲁克林的家,他没关心这一点。

她不是没想过为秦巍开脱,后来她一直在想,其实秦巍说得没错:她是配不上他,她是一直在拖他后腿,她经常打电话给他哭,明明他也很累,她应该多一些付出,少一些索取。秦巍在那时候需要的是一个能和他一起并肩向前,能拉他一把的女孩,和他同档次、同阶级的女孩,爸爸是国务卿、能源大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己一路私校读到大,课业健身一把抓的女孩。他需要的不是黑眼圈深出三层,半夜三点打电话来痛哭,总为被退学焦虑,瘦得几乎脱了形,脾气暴躁到说一句话就能吵架的女朋友。

他后来果然就找了一个那样的女孩,乔韵退学回国三年后,他和新女友结婚了,在B市最好的酒店办的婚礼。

给她发了请帖,她没去。

那时候的乔韵已经不太恨他了,她只是无法再碰触秦巍这个名字,他代表了她一生最大的羞辱,见证了她的无能,她梦想的破灭。乔韵的家庭条件只是一般,为了送她留学,家里卖了一套房子,但父母很高兴,他们知道帕森斯是服装设计最好的学院,只有为女儿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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