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霸非要我给他暖被窝+番外(198)
巨大的恐惧和愤怒淹没了他!
他像一头被彻底激怒的困兽,狠狠一拳砸在坚硬的墙壁上!
指骨瞬间皮开肉绽,鲜血淋漓!他却感觉不到丝毫疼痛!
“操!!!林隼!!!老子要你偿命!!!”野兽般的咆哮在空旷的走廊里回荡,充满了绝望和毁灭一切的疯狂。
他知道,他最害怕的事情,可能已经发生了。
那个他拼尽一切、用血肉和黑暗守护着、想要推往光明未来的弟弟,最终还是被他身处的这滩致命泥沼,无情地吞噬了。
那个“等我”的承诺,成了秦锐留给哥哥最后的声音,也成了秦枭无法摆脱的梦魇和复仇的执念。
他最终选择将计就计入狱,为了深入这黑暗的核心,在炼狱中寻找弟弟死亡的真相,以及……向林隼讨回那笔血债。
第64章 番外2:回响(沈言×秦锐)
国徽高悬,肃穆庄严。
今天的旁听席上坐着更多神情悲戚、眼神中带着刻骨仇恨的面孔——他们是“游隼地产暴力拆迁案”的死者家属,是秦锐生前帮助过、最终却未能救下的受害者亲人,也是林隼黑金帝国累累罪行的无声见证者。
林隼站在被告席上,穿着囚服,剃光了头发的脑袋让他显得格外苍老,右臂依旧不自然地垂着。
往日的“教父”气场荡然无存,只剩下一种被抽去脊梁骨的萎靡,但那双深陷的眼窝里,偶尔还会闪过一丝不甘的阴鸷。
然而,当审判长用洪亮、平稳的声音,开始逐条宣读经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时,那最后一丝阴鸷也被巨大的恐惧和绝望取代。
“……被告人林隼,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情节极其严重;指使他人故意杀害记者秦锐,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长期贩卖、运输dú品,数量特别巨大;行贿国家工作人员,数额特别巨大;非法买卖人体器官,造成多人死亡,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贩卖、运输dú品罪、行贿罪、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罪……”
一桩桩,一件件,罄竹难书。
每宣读一条罪状,旁听席上便传来压抑的啜泣或愤怒的低吼。
“……数罪并罚,依据《华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判处被告人林隼,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死刑”二字落下,林隼身体晃了晃,几乎要瘫软下去,被两旁的法警牢牢架住。
脸上血色尽褪,嘴唇哆嗦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关押地:国家重刑犯监狱——秦城监狱
林隼的上诉被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死刑判决。
行刑前,他被移送到位于北方某省,戒备等级堪称全国之最的秦城监狱。
这里关押着的,无一不是曾经位高权重或罪行惊天动地的重刑犯。
高墙电网,岗哨林立,探照灯的光芒能撕裂最深沉的黑夜。
监控无死角,管理严格到近乎苛刻,彻底杜绝了任何内外勾结、传递消息或再次兴风作浪的可能。
与东区监狱那种混乱的“丛林法则”不同,秦城监狱是冰冷的、绝对秩序化的“钢铁囚笼”。
在这里,林隼不再是“教父”,只是一个编号,一个等待最终时刻的死刑犯。
所有的权势、阴谋、金钱,在此地都化为泡影。
他将在绝对的孤独与寂静中,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直到注射死刑的执行命令下达。
而在另一间审判庭,针对原副市长——张伯韬的庭审,气氛则截然不同。
没有激愤的受害者家属,更多的是纪检干部、政法系统人员以及媒体记者。
庭审过程更为程式化,但压力同样巨大。
张伯韬穿着得体的便装,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试图维持最后的体面,但眉宇间的憔悴和灰败无法掩饰。
公诉人指控其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构成重大玩忽职守,并试图杀人灭口,情节特别严重。
证据链清晰无比:林隼提供的秘密录音录像、SD卡中清晰的交易画面、赵天雄的指证、以及他紧急销毁证据、安排灭口的行为……铁证如山。
在最后陈述时,张伯韬放弃了辩解,只是低着头,声音沙哑地表示“认罪悔罪”,但这一切为时已晚。
法庭最终宣判:“被告人张伯韬,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较于林隼的死刑,无期徒刑似乎“温和”一些,但对于曾经手握重权、站在城市权力顶峰的张伯韬而言,这意味着一生荣耀的彻底葬送,意味着将在冰冷的监狱中度过残生,意味着身败名裂,成为反腐教材上的一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