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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选夫(79)

作者:三风吟 阅读记录

江温安看见他,竟没有半点惊慌,反而喘着笑说:“你也可以试试,艺术……本就诞生于欲望和肮脏。”

江墨竹胃里一阵翻搅。他盯着父亲笔下那些圣洁的人像,声音发颤:“你和他们都上过床吗?”

“当然。”父亲答得理所当然。

那一刻他看清了:如果继续做这个“天才”,代价是性、酒精、和更多堕//落,最终变成另一个衣冠禽兽。

因为他骨子里就是这种人,总得把那些阴湿的、见不得光的东西,掰开了揉碎了,再混着血咽下去,最后才能从胃里反刍出一点所谓的灵感。

江墨竹比谁都清楚。

他甩不开。这些碎片扎在肉里,时间长成了他的一部分。每当他想创作,最先涌上来的从来不是美,是痛楚,是恶心,是那种近乎自虐的清醒。

他站在废墟上捡拾残渣,然后才能拼凑出一点能见光的东西。

这一点,他无可否认。

那他宁可不要这种天赋了。

于是他放了那把火。

冲天的火光卷起画布、颜料、还有他曾经视若生命的所有作品。

热浪舔舐着他的皮肤,他原本也没想走出来。

他原本想自己也死在那里,活着实在太没意思,可是他父亲的人把他救了出来。

他父亲江温安气急败坏,咒骂他是疯子、是毁灭艺术的罪人。

而他母亲得知后,却在轻轻地笑了:“那地方哪是什么圣地?根本就是个淫//窟。烧得好。”

后来江墨竹去了国外念书念了两年回国,他母亲送他时只说了一句:“别把人生押在一件事上。筹码分散点,会好过很多。”

江墨竹学什么都快得惊人。健身、陪母亲一起做慈善、修完学位,把自己严严实实伪装成一个情绪稳定、人格健全的“社会人”。

那年收到商家婚宴请柬时,母亲正忙得抽不开身,只随手将帖子递给他:“这是喜事,去沾沾喜气,也多认识几个年轻人。”

他原本只打算露个面就走,却到得太早。侍应生引他入席,他便成了观礼席中一个可有可无的背景。

婚礼序曲响起时,他抬眼望向红毯尽头。随后目光定格在新郎身侧,另一个穿着白色礼服的人。

是李兀。

头发黑得柔软,面前蒙着一层薄薄的蕾丝白纱,是谁的恶趣味不言而喻,却反把他衬得愈发干净,几乎圣洁。

西式典礼的步骤按部就班进行。

商时序握着李兀的手,司仪的声音温和却郑重:“你是否愿意在任何境遇下,都选择不放弃对方?”

李兀答“是的”。

商时序笑着掀开那层白纱吻下去,动作急不可耐。

江墨竹坐在台下,他想,这么干净的人,他也想有。

他回到自己的公寓,笔记本电脑屏幕亮着幽光,页面停在一份关于李兀的简单资料上。他心想,两个那样差劲的男人都能拥有李兀一段时间,凭什么他不行?

事实证明。

他行。

但他也只有一段时间。

“兀兀,你会不会觉得……我有点遗传我爸的病态?”

李兀沉默两秒,实话实说:“……那肯定吧。”

这要是说没点毛病,估计也没人信。

江墨竹声音低了下去:“你会不会后悔跟我结婚了?”

李兀叹了口气,实话实说:“嗯,有点吧。”

江墨竹立刻抓住他的手,抬眼时眼神湿漉漉的:“可我当初见你第一眼就爱上你了……我这辈子只爱你一个人,我会努力改变自己的。”

李兀心想魅力大又不是我的错。

李兀:“好了,知道了,五分钟已经结束。”

江墨竹生就一副舒眉朗目的好皮相,浅棕色的瞳仁在背光时显得更深,几乎幽沉得像墨,当他面无表情看过来时,那股低压旋涡般的气场仿佛只聚焦在李兀一个人身上。

“……那可以再靠五分钟吗?”他微微蹙眉,手指轻轻拽住李兀的衣角,柔弱道,“我觉得还是有点头晕。”

李兀还是觉得江墨竹该住一下院,虽然他本意的确想整一下他们。

但是听了江墨竹的事,又觉得他变态也不能全怪他,谁叫李兀天生善良:“这样吧,你还是住几天观察一下吧,万一有什么隐患,节目停几天吧。”

江墨竹心想,停几天,那这几天熬过夜算什么。

李兀就见身边虚弱的人突然腾地站起身,充满决心地道:“……我突然觉得我浑身都是力量,完全可以现在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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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你挖我我挖你

三的性癖就是绿色,但是他看不上任何人,就只好忙上忙上玩点cos

兀看他一个人也挺累的,就说行吧行吧,我配合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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