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种攻他决定换个老婆+番外(224)
傻黎黎,”那人伸手捏住面前人的下巴,指腹蹭过他泛白的唇瓣,“过惯了穿大牌、出入五星酒店的日子,你还能穿二十块的地摊货,啃馒头就咸菜吗?人都是往高处走的,以前靠着你男朋友的钱还能勉强过活,可现在不行了。”
“可你说过喜欢我……”
“我是喜欢你啊,你是我带着长大的,我怎么会不喜欢呢?”那人语气骤然放软,手臂圈住对方的腰往怀里带,“但我们现在这样不好吗?他给钱我演戏,你乖乖待在我身边,何必较真非要捆死我呢?黎黎乖,我们不闹了,今晚我还去你家找你好不好?”
带着哄骗意味的语调,像裹着蜜糖的砒霜。
程英的指甲深深抠进水泥墙面粗糙的纹路里,墙灰簌簌落在手背上,他却浑然不觉。
“……我知道了,想哥……”
缠绵悱恻的尾音带着程英从没听过的顺从,甜腻得发齁的语气与记忆里那个冷漠的声音判若两人。
他感觉太阳穴在突突直跳,眼前的画面开始扭曲变形。
黑暗中,高一些的黑影指尖顺着后颈缓缓上移。下一秒,较矮的身影仰头踮脚,主动吻上对方的嘴角。
时间仿佛被按下了慢放键。
程英能清晰看到黑影指腹蹭过颈侧皮肤的纹路,看到两人喉结滚动时吞咽的弧度。
那些细节被无限放大,刺得他眼眶发酸,连呼吸都带着痛。
第105章
程英记得秦胜曾经问过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肖黎, 那时他回答,因为肖黎英语好。
他还记得秦胜当时不可思议的眼神,可只有他自己知道真正的原因是这个,却也不是这个。
那是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后, 在班主任重新编排座位后的第一节英语早读课上, 他正对着某个单词反复咬舌, 突然有支水笔尾端轻轻敲了一下他的课本。
“重音在第二个音节。”
新同桌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念单词时舌尖抵着上颚的弧度标准得能掐出水来。
等他跟着念对音节,转头去看时,阳光正好洒在过对方微垂的眼皮上,好看得要命。
那个暑气蒸腾的清晨, 校服领口灌进的风都是烫的,程英的心脏也跟着发烫。
后来的三百多天,他的书包里永远装着两份早餐,自行车后座总挂着肖黎的书包。
追到肖黎的那天更像场不真实的梦。他攥着攒了三个月的零花钱买的钢笔,送给肖黎时在教学楼天台上憋红了脸, 连一句简单的“我喜欢你”都说得磕磕绊绊。
肖黎听完只是垂眸拨了拨额前的头发,神情没有什么变化。
“那就试试。”说完便没了下文,语气平淡得就像在讨论今天吃什么。
程英听完却像被点燃的炮仗, 绕着操场跑了五圈。
他那时候悄悄发誓, 自己一定会对肖黎很好,不让肖黎吃苦, 不让肖黎流泪,永远最喜欢、最宝贝肖黎。
但那时的他并不知道,一年后的自己会躲在这片狭窄的阴影,看着自己的宝贝跟其他男人抱在一起。路灯把肖黎的影子投在对面斑驳的砖墙上,那人正仰着脖颈吻向陌生的男人。
程英记得第一次和肖黎牵手时, 对方指尖的冰凉让他紧张得冒汗,连多停留一下都要偷瞄肖黎的脸色。而此时那双被他牵过的手,正熟稔地勾住别人的后颈,指腹摩挲着别人的喉结。
为什么呢?
他对肖黎不够好吗?
早餐永远是温豆浆配肖黎最喜欢的糖心蛋,冬天晚自习后不论多冷都要绕远路送他回家,连对方随口提过的绝版漫画,他都会翻遍整个榕城的旧书市场淘来送给对方。
可那些小心翼翼捧出的热忱,怎么就焐不热眼前这个人?
回到饭店时,程英依旧有些神思恍惚,直到服务员连唤数声才如梦初醒:"先生,您的酒水。"
他低低应了声“嗯”,接过托盘的指节微微泛白。
推开包厢门,金属托盘轻磕桌面的脆响惊破了席间的谈笑声。
“钟想人呢?没找到他吗?”
“肖黎也不见了,他又去哪了?”
“程英,秦胜真的是因为肚子疼才走的?”
接二连三的追问扎得程英太阳穴突突直跳,他默不作声,只是坐回自己的位置重新拿起碗筷。
几分钟后肖黎和钟想先后推门而入,絮絮叨叨编造着离席的缘由。
程英连眼皮都没抬一下,肖黎在身侧落座的声响也没能让他分神。
整桌饭菜在推杯换盏间渐渐凉透,他始终保持着同一个姿势,脊背挺得笔直,却像座没有生气的雕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