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父(104)



当晚,叶崇义留宿陆公馆。
两人在床上狂欢一场,随后相拥着谈起闲话。叶崇义侧身枕了陆雪征的手臂,郑重其事的要求道:“你去给我挑一枚好看的戒指,我要戴一辈子。”
陆雪征把他往怀里搂了搂:“我带你一起去,你自己挑,好不好?”
叶崇义立刻摇了头,而且用手指一戳他的胸膛:“我不。我要你的眼光。”
陆雪征摸索着拉起他一只手,在昏暗灯光下仔细审视他的手指:“万一尺寸不对,怎么办?”
“尺寸不对,就再去改。反正我要你为我选。”
陆雪征放下了他的手,转而去抚摸他的头发:“唉,你就是麻烦。”
叶崇义洋洋得意的笑道:“嫌我麻烦吗?那又怎么样?有本事你来咬我啊!”
陆雪征凑上去吻了吻他的嘴唇:“真有心咬你一口,可又舍不得。”
叶崇义用手臂环住了他的脖子:“怕我疼?”
陆雪征笑着一点头。
叶崇义不屑的一撇嘴:“那我刚才喊疼,也没见你可怜我!”
陆雪征一翻身把他压到了下方,很爱怜的笑道:“谁知道你是真疼假疼?你在床上装神弄鬼的次数还少吗?”
叶崇义笑出声来,眼神亮晶晶的有些涣散:“那都怪你!谁让你没完没了的玩我,当我是铁打的么?”
陆雪征听到这话,却是垂头正视了叶崇义的眼睛,又压低声音问道:“那……好不好玩?”
叶崇义把脸扭开:“好玩个屁!”
陆雪征作势要翻身下去:“那我以后找别人玩!”
叶崇义立刻一瞪眼睛:“敢!我宰了你!”
陆雪征向下一缩,一边蜷进被窝中去,一边继续自语:“我找别人玩去!”
叶崇义心中一动,当即冷笑问道:“找谁啊?”
棉被下传出了陆雪征那闷声闷气的回答:“找你小弟弟!”
下一秒,叶崇义大叫一声做出一个鲤鱼打挺,随后弓起腰来捂住□,发疯似的又是求饶又是笑:“雪哥,别捏我这里,哎呀……哈哈哈……”

叶崇义只要不发疯,那就很有资格去做陆雪征的心肝宝贝。而在事实上,自从入夏之后,他也的确是终日乐观,不曾疯狂。
他这样开朗健康,让陆雪征也觉得很有希望。哄着叶崇义乖乖睡了一夜,翌日清晨,他先把这人打发回家了,然后就自己盘算着路线,决定当真是出门一趟,为叶崇义买下一枚戒指。



66 光天化日...

陆雪征如今只要是出门,就必定会有危险。
暗杀和战争不一样。战争一旦爆发,便是大开大阖,战火所及之处,一概化为齑粉;相形之下,暗杀讲的是机缘——要有机会,还要有因缘。
李继安若是坐在家中闭门不出,那苏清顺再怎样嚣张,也不能冲到李公馆内开枪;同理,陆雪征在迈出家门的那一刹那,就已陷入了无影无形的危机之中。破绽一定是有的,只看自己能不能防备周全,还要看对方有没有火眼金睛。

这天下午,陆雪征像往常一样乘坐汽车出门,李纯充当汽车夫。苏清顺的手下人马事先得到他的出行路线,也都各自身藏武器,沿途埋伏游荡。如此顺顺利利的将汽车开入闹市,陆雪征连走了几家金店银楼,虽也见到几只尚可入眼的戒指,但因想到叶崇义要把它“戴一辈子”,故而格外挑剔,不忍拿那粗蠢货色回去搪塞对方。
末了,他在一家白俄珠宝行里,倒是看到了几枚上等品质的好钻戒。
星星点点的大小钻戒被嵌在了黑丝绒板上,有方有圆,宝光璀璨;白俄店员又格外打开了一盏小小台灯,钻石反射了灯光,越发光彩夺目,其中有一颗最大,像枚小豆子似的,形状是方中透圆。陆雪征拈起这一枚钻戒仔细看了看,心想崇义将来要是又闹了穷,这一枚戒指也够他吃几年白米饭了。
随后他却是对自己摇了头——叶崇义那样古怪的犟种,也许会戴着钻戒活活饿死。届时自己若在,倒也罢了;自己若是不在,他一个穷鬼戴着这种东西,岂不是要招贼过来剁了他的手?
陆雪征放下钻石豆子,转而再挑,这回就选了一枚纤细秀丽的小号货色——钻石约有米粒大,配着白金指环,看起来实在是不大起眼;再问价钱,果然也不甚贵。
白俄店员问他手指的尺寸,他并未回答,因为自己估量了戒指的大小,仿佛正适合叶崇义的无名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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