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秒(72)

是首短诗。胡珈瑛的字迹,没有题目,没有作者,也没有英文。

我从未说过爱你

爱你正直,勇敢,担当

爱你的朴实

爱你偶尔的笑

爱你一生光明磊落

爱你给我勇气

追逐太阳

我从未说过爱你

但你当知道

你是我的太阳

我追逐,拥抱

我竭尽一生

只为最终

死在阳光之下

夕阳橘色的光线铺上硬纸光滑的纸面,在他的指缝里留下一圈浅黑的阴影。

他脚步一顿,梦里的声音又闪过脑海。

“你说过你想像你妈一样,一辈子过得踏实、对得起良心。”

温和,含笑。

——“我也喜欢你这样。”

作者有话要说:

珈瑛的最后一首诗。

第33章14-3

“赵队长!”吴丽霞远远响起的喊声拉回了赵亦晨的思绪。

他抬头,见她正站在一幢居民楼楼底的铁门前冲他招手。将那张硬纸重新夹进皮套,他合上笔记本,抬脚小跑上前,随她进了楼。

与赵亦晨从前同母亲生活过的那间房子一样,吴丽霞的住处也在老城区。居民楼大多有十年以上的房龄,物管松散,违规改建的商铺随处可见。她住三楼,屋子底下便是一间打通了里层的小卖铺。

楼道的白墙早已污秽发黄,写满了办/证的号码,还有孩子的鬼画符。赵亦晨跟在吴丽霞身后上楼时,留意到她腿脚似乎有些不方便,每上一级台阶都要捂一捂膝盖。想要扶她,却被她摇摇手笑着拒绝。倒是那条拉布拉多活泼敏捷,一溜烟窜到了阶梯顶端,回过头蹲坐下来,摇着尾巴哈气,等她慢慢上去。

好不容易进了屋,她行动才再次利索起来,抬着膝盖左右敲敲,请他在客厅坐下,自己则从厨房里端出了一套旧茶具。拉布拉多一路跟在她后头,片刻不离。她坐到茶几边舀出一勺茶叶,它也凑上来闻。拿手肘推开它,老人白它一眼,没有责骂,却让它懂了她的意思,乖乖地趴到了她脚边,抬着眼睛可怜巴巴地瞅她。

赵亦晨将他们的互动收进眼底,又抬眼瞧了眼前方的电视柜。正中央摆的是一台旧彩电,只一旁的机顶盒是新的,上头还搁着三张镶在相框里的照片:正值壮年的夫妻俩,都穿着警服;吴丽霞和一群孩子一块儿站在客厅里,孩子们有大有小,都系着红领巾;她同儿子、儿媳坐在沙发上,背后的墙还贴着一张福字。三张照片的背景都是这间屋子,前两张似乎已经年代久远,可见更久以前这里曾经十分热闹。

但如今屋子里收拾得干净简单,像是常年只有老人独居。

“您现在一个人住?”赵亦晨的目光转向了吴丽霞。

“还有这小家伙。”老人刚巧起身,拿脚碰了碰伏在她脚旁的拉布拉多,转身拔掉窗台边电热水壶的插头,端起了水壶,“我老伴过身得早,儿子又是做警察的,跟你一样。”重新坐回茶几边,她把开水浇进茶壶,唇边自始至终挂着笑容,“三天两头不回家,结了婚之后就更少过来了。我们干这行的都这样,习惯啦。”

一壶茶很快沏好,她给他斟上一杯,递到他手边。

“谢谢。”接过茶杯,他思忖片刻,最终开口:“家母也是警察。”

“我知道。你母亲的葬礼我也去了。你那时候还小,可能没印象。”替自己也倒了杯茶,吴丽霞短叹一口气,再抬起头来却又对他笑笑,眼尾堆满了细纹,“她要是知道你这么有出息,一定高兴。”语罢便喝掉杯中的茶水,习惯性地拍了拍膝盖,敛下嘴边的笑,望向他的眼睛,“今天来,是想了解跟曾景元有关的事?”

喝一口茶,赵亦晨放下手里的茶杯,微微弯下腰颔首,手肘搭上了膝盖。

“他的团伙最开始是在这片地区活动。”他交叠起十指,“据说还是八十年代的事。”

抿唇点头,吴丽霞绷紧了下巴,将茶杯搁回茶几上。

“赌场,‘洗脚店’,毒品。什么来钱搞什么。”两手覆上膝盖骨,她皱起眉头回忆,“我们察觉的时候,已经有一定的规模了。但是他们做得很隐蔽,一直抓不到证据。尤其是贩毒这一块儿,隔三差五地出新花样。有段时间为了掩人耳目,专让乞丐运毒,还都把东西藏在小乞丐身上。等我们发现这种套路了,又让小孩子扮成学生的样子运毒。”说到这里,她默了默,才继续道:“全省最早开始‘人体运毒’的,估计也是他们。而且一开始用的还是小孩子。”

隐约记起九岁那年第一次同母亲一起去市立图书馆,他在路上注意到的那个抱着断脖女婴的小姑娘。赵亦晨还记得当时母亲反复问她,她身边的那个老人究竟是不是她的爷爷。或许从那时起,母亲作为警察就已经发现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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