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疯暴/老公,投降吧(52)

也许,叶三公子习惯了,留下唯一的好友夏小花,才能够自然而然,接近那个三年前错过的,纯朴的为人民服务的灰姑娘。

所以,即便是威胁,夏小花,也势必得留下。

只是,不需要再住在叶家的大宅里,鸠占鹊巢。

可乐在浴室外头把门敲得震天响:“夏小花!你出来呀!叶玺找人送那套金色的小礼服来了!你出来试试呀!”

金色的小礼服,走的时候被留在了叶家别墅,以为从此无缘。如今却躺在了小客厅里,光彩夺目。

“叶氏真不是普通的有钱,5年前刚搬的办公楼,现在又搬了。而且还是新落成的核心商圈。夏小花,咱工作室真狗屎运,居然也给分到了三层楼。”

我伸着脚丫,把金色的小礼服撩角落里,一屁股坐沙发上:“丫叶玺最爱就是假公济私!”工作室在叶氏里连屁都排不着,凭啥分三层楼,归功当然非可乐莫属。放养不如圈养,圈养才是硬道理。

可乐看着我,笑笑:“夏小花,我好羡慕你。”

“羡慕我被威胁?羡慕我签署不平等条约?”丫倒戈相向那欢快劲,我至今还记恨呢。

可乐摇头:“你好了解叶玺。”

“哦。”我翻着白眼。就因为太过了解,所以才无法假装。

“我觉得,叶玺变了好多。那天在工作室里,他眼都不眨要炒我鱿鱼的样子,我第一次看到。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可乐捡起我踢一边的金色小礼服,拍了拍:“他过去不喜欢金色的。”

我白眼更甚:“现在也不喜欢好哇。”

金色的小礼服,也不想想是为了谁找工作。

随手抓起衣服,往小礼盒里扔。扔偏了,正好砸在一边放着的杯子上。

可乐一把抢回金色小礼服:“夏小花你做什么!弄脏了你今晚穿啥?”

我笑笑,眼角再不朝可乐怀里瞄:“可乐,我前阵子,遇见过一个人,他告诉我,有些东西,即便再喜欢,不适合就是不适合,喜欢过了,就该放弃。”

可乐一脸狐疑:“夏小花,你趁我回家,去看算命先生了?”

“屁!是看了过来人!”我站起身,在衣柜里翻啊翻。

终于翻出来一套花团锦簇的低胸装。

“夏小花!这是厂商赞助小三最爱品牌哎!”

“小三也比你破运动服强!”遭来巨掌一巴。

我生生挺住了,拿着低胸装在面前瞎比划,突然想起来,第一次见到晨斯的时候,在更衣室里换的就这件。

夏小花,生平第一次,穿了重复的衣服。

连亚洲超级新星都能诱惑到的小三装,叶玺这样正式的场合,不穿,简直是暴敛天物!

可乐临出发前,被1-8号逮着,纷纷掏出凶器逼迫她换掉过大的运动服。

“MD,也太TM影响咱工作室整体素质了!”

“就是,TNND整个水准都让破运动服给拉低了!”

“我说,破运动服,你也真TM丢人现眼!”

一群人围剿运动服,没我啥事了。我幸灾乐祸屁颠屁颠提前上了车:“那啥,我先走了,你们自便哈,自便!”

这简直就是迫不及待啊迫不及待。

叶氏集团大楼周围拉满了警戒线,红地毯老远地一路铺到门口,车子开到近前,开始需要排队。

一色的香车美女、政商名流。现场布置之奢华,处处显摆着叶氏十足的贵气。

我坐在车上,透过车窗,欣赏着前方不远处站着的主人翁叶三公子。

叶玺一袭黑色正装西服,领带竟然搭了金色暗纹。站在大门口,俊俏的小脸蛋笑得从容自满,手里举着鲜红的小剪刀。身边一色叶氏集团的股东元老、明星嘉宾,众星拱月之势越发显得叶三公子贵气逼人。

车子越开越近,叶玺的笑容越发清晰。

我突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有本名媛杂志采访我时,称叶玺是豪门中的豪门,公子中的公子。

这样闪耀的人,夏小花,大无谓也好,孤勇也罢,竟然幸福地拥有过。

车子在红地毯上停了下来,叶玺跟着车童一块迎上来,站在车门边上,等着车童为我开门。

白而修长的手,处处透着贵气。门开了,贵气的手伸向我:“夏小花,我等你很久了。”

是么?

我伸出手,搭上。笑得春花灿烂,站直了身子。

闪光灯顿时围了上来,灯下的叶玺,盯着我的穿着,僵掉了笑脸。

叶玺,我也等了你很久,久得不愿再等。

金色,拥有过,已经不需要再执着。

搭不上了,叶玺。白白浪费了金色暗纹的领带。

叶玺把唇凑到我的耳边:“夏小花,你玩什么花样呢!”

我笑得越发灿烂:“叶玺,你真的很迷人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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