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明星上了车子,车子开过来,人也跟着拥过来,我维持不动。
但儿子动了,他又发现了新鲜物,无疑就是那吵吵嚷嚷的人群和轰轰烈烈的音效,他小子敏锐地嗅出了里面有他感兴趣的新货了,腾地站起来,跟兔子一样溜过去。
我就差差一步,脱了他的手。
这是什么倒霉的运啊!
我跑过去,凑近人堆,去逮儿子,在人群里穿插,引来抱怨连连,但真是没料想不到我的儿子竟会有这么好的脚程。
但我到现在还是觉得这事情挺好玩,也没有产生什么发生奇迹的念头,比如某人能从几百几千几万人里面发现某人,这是不可能的,这是只有小说里面才有的事。
结果,我终于揪住小飞衣领,我把他抱起来,顺便拍了他屁股两下,再气哼哼往回头突破——但是很显然,陷在这么多热情高涨的人里面,举步惟艰。
我反正也看不到里面,只管随着人流晃动,等名人走了,他人也就自然消散。
第十六章
儿子搂着我的脖子,激动地也跟着闹腾,嘴呜呜地乱叫,脚不安分地踹,手乱挥,直冲我脑门上打,那傻样完全是沉浸在汹涌人海里,开心得要命!
这时候,若是发生什么戏剧性的场面就真是要命。
我哼哧哼哧抱着小孩一点点走啊走。迎上来的一张张面孔,却是热切得能烤化一切。
我终于突破到边缘地带,自我感觉是很了不起;又不是没发生过演唱会踩死人的衰事,我还拖了个活蹦乱跳的小孩,能在一锅煮沸的开水里安然趟过,万幸万幸。
“饿,肚子饿了,爸爸。”一到人少的地方,小家伙就觉着没劲了,立刻转移目标。
我把他放下来,给他擦擦满头大汗,“小猪,带你吃顿好的,去吃日本菜!”
他立刻识相地点头,“好吧。妈妈也来吃?”
馨兰现在肯定顾不上吃饭了。她一定很想我们。明天就带小飞回家吧。
我拉着儿子胖嘟嘟的小手,走出这片人海,远离喧闹。
天亮起来的时候,是这个城市最安静的时刻,从十楼的旅馆窗户外远望,也凑巧可以看见以前住的地方,露出小小的尖顶,还是一眼看出来了,这个房子还是以前好不容易凑钱才买得下,二十岁之前我都过着居无定所,到处打工的漂泊日子,有钱的时候,可以吃几顿好的,没钱就再挨几天饿,直到跑去片场打工,居然还给个刚留洋回国的新锐导演看中,拍了部什么有关性和爱的黑白片,自觉镜头不多,摆出梦游者的神态,对镜头随便吹两句,再抽几口烟,慢慢吐出来,连女人的一个手指都不用碰,谁知道这部我根本看不懂的片子还真获了国际大奖,我这种梦游的神态还一度被奉为经典造型——太离谱了,我只是眯了眯眼睛,对着镜头想象一下拿了片酬我该怎么花。
当然,红了以后,我也赚了些钱,但后来就倒霉了,一来演技本来就不行,演得片子根本没人要看;二来人长得本来就是扎在人堆里整一个没有的滥普通,当偶像派是根本没指望;再后来我自己也没有兴趣,守着足够我生活的钱就安分守己,买个房子自个玩玩乐乐,真是没动动脑子想想将来怎样,所以现在又要开始辛勤劳碌,为人生为下一代打拼。
那房子也不知怎么样了?我前两年就托房产商把它卖了,总算收回成本。
漫无边际地回想了一下,还追悔了当年没有好好工作,努力赚钱,顺便把房间退了。
整理好衣服,也给馨兰打过电话,拖着不肯动的懒儿子,和一箱厚实的行李,我打着哈欠走出房间。
——
和来人打了个照面。
——“我刚想敲门。”
我把打哈欠的嘴大大张着,我真是忘记了怎样闭拢;我挠头发的手还举在脑袋上;连我半眯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
我想我还在做梦吧?
我是在幻视还是幻听?
太诡异太离奇了吧?
一个闪闪发亮的神灵突然降临到一个小牧羊人的面前,他全身都发着光,连手指头都是,神灵慈悲地对牧羊人微微一笑,那个牧羊人根本吓傻了,连祷告都忘记!
我也不想再祷告了,我还是站着好,免得做起白日梦。
“端康。”他叫唤了我的名,非常悦耳迷人的声音。
我迫不得已点头,僵直的脑袋也被迫仰视这个完好无损、优雅站立的俊魅男人,他看上去——非常得好;他一身的贵气,他的两条腿也笔直,站得稳稳,我扫过他的腿,继续我平凡人的仰视,但终于想起把自己的嘴闭上,把自己的眼张开。
“你好。”我本想伸出手,和他握握,但一手是那头小猪,一手是我们父子的行李,只有说起客套话:“好久不见,你都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