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旧时光/玛丽苏病例报告(126)

奔奔对于这个小名有种隐约的排斥,这让余周周有一点点诧异,不过她很快地驱散了这点小小的不快。他们正站在十字路口上,余周周指了指前方的红绿灯,“我要从这边走,我家住在海城小区,你呢?”

奔奔笑了,“我家住得很远。”

“很远?”余周周很奇怪,按照户口,他不也是就近入学的吗?

“恩,在市政府那边。”

“那你出校门就应该往公交车站走啊,跟我走了这么远,你还得返回去……”

奔奔笑着摇摇头,“我们有点事,就在这附近,周周你快走吧。”

余周周本能地从奔奔躲闪的表情中嗅到了危险的意味,她想说什么,却远远地看到被车流挡在远处的一群人,模模糊糊认出了那天的几个初三男生,正互相调笑着往这边走。

余周周没有犹豫。

“好的,我走。再见。”

余周周低下头急匆匆地闯红灯过马路,惊魂不定地站在对岸的人行道上回望,奔奔已经淹没在那群少年中了——还好,这群人并没有拎着任何类似武器的东西,应该不是去打仗。

她有些怅然,这么多的话还没有说,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也对她一无所知。

不过还有时间。他们还可以像小时候一样从陌生到熟悉。只不过余周周忘记了,成长的副作用之一,就是让交朋友变得越来越难。

她灿烂地笑笑,朝奔奔的背影挥了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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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里那些小混混,有没有再找你的麻烦?”妈妈一边盛饭一边问。余周周正在跟盘子里面的螃蟹壳作斗争,一时没有听清楚。

“我问,学校里面的小混混,有没有找你的麻烦?”

“没!”周周很高兴地抬起头,“妈妈,你知道吗,我今天遇见奔奔了!”

“奔奔?”妈妈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哦,是咱们动迁之后租的那个房子的邻居家小孩?”

“恩。”

“你怎么认出他来的?他跟小时候的长相没有变化吗?”

余周周张了张嘴,不知道应该怎么说。

现在的奔奔,就是个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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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周周皱着眉头,圆珠笔已经在手心里面转了好几圈都无法落下一个字。她最近跟同桌谭丽娜学习转笔,谭丽娜不仅仅会借用中指食指拇指让笔在手中正反旋转,甚至还能让圆珠笔从小指一路绕到拇指食指间夹住,再反方向翻滚回去,周而复始,好像在手背上飞舞着一只急速振动翅膀的蜻蜓。不过这样灵巧的谭丽娜,却因为徒弟余周周笨拙,几次发誓要上吊——然而余周周的确是个勤奋的学生,她很努力,每时每刻都在练习,不过幸运的是,班级里面的自习课向来闹哄哄的,别人都听不见她的桌子上传来的噼里啪啦的响动,也没有注意到钢笔帽被甩飞的时候喷溅出来的蓝色钢笔水。

“该死!”余周周放下笔,圆珠笔忘记盖帽,刚才转笔失败,落下来的时候又在纸面上狠狠地划了一道。

周记。每周都要上交一篇不少于三百字的周记和5张钢笔字练习纸。余周周并不对作文打怵,但是这种写给老师看的周记,总是让她很为难。

“陈桉,我觉得事情总是很有趣。老师想看我们的记事,我偏偏不愿意写给她看,而你不愿意看到我的信,我偏偏写起来没完。哦,我不是抱怨,我真的不是在抱怨。”

其实余周周知道,自己也并不是愿意把所有事情都告诉陈桉。很多过于小女生的事情,她还是努力避免让对方知晓,比如自己对于漂亮笔记本的执念,还有对于各类文具的狂热。

曾经乐团排练休息的间隙她也曾经看见过陈桉站在窗边,阳光穿过老旧排练场的彩色玻璃在他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只顾着低头看书,书页上随意地夹着一支普普通通的圆珠笔或者自动铅。陈桉的书包里面只有一个普通的笔袋,里面只有两支圆珠笔,一支钢笔,一直自动铅,一块橡皮。他做数学题或者物理题的时候可能会画图,但是甚至都不用格尺。

余周周明白一个人的学习成绩与他用什么样的笔写字是无关的,可是,不知怎么,漂亮文具渐渐成为了她的爱好。如果她买到了一只设计格外独特的自动铅,那么做数学题画图的时候她的思路就会更顺畅,而一本略带磨砂表面的浅灰色暗格笔记本,就能让她在英语课记笔记的时候更专心。

这渐渐地已经变成了一种怪癖。独自一人流连在周边各种文教店里面,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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