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玫瑰(22)

作者:乌子瓜 阅读记录

只不过这个“基本”无论从数量还是火力都远远不止,即便说是个小型“军械库”也不为过。

郝奇显然是被震住,何云初莫名有些汗颜,慌忙解释道陆野习惯夸张,所以讲话才不可信。

郝奇揉了揉何云初的头发,好笑道,“不用这么小心,我不生气了。”

何云初便夸张的长舒一口气,搂住他的腰问,“奇哥,你怎么这么好?”

两个人都还等着衣服,各自就只围了条浴巾,何云初的脸贴在郝奇还算明显的腹肌上,勾得人颇有些心猿意马。

郝奇告诫自己今天还有采购任务,就拉开何云初的手,蹲下来看着他,“你怎么这么会撒娇?也是你那个铭哥教的?”

何云初笑起来,“铭哥扑克脸,我都没怎么见他笑过。”

“帅吗?”

“挺帅的。”

“那你爸呢?”

何云初还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他思考了下才答,“还行吧,不过破相了。”他指指自己嘴唇到下巴的位置,“一条刀疤。”

“男人脸上有疤也挺酷的。”

“那我也划一个?”

“你敢!”

“噗……”何云初失笑,一双凤眼泛着专注的看着郝奇,“奇哥,我当时去酒吧找你的时候,就知道你喜欢我的脸,那还是我第一次觉得长得漂亮是件好事。”

郝奇翻了个白眼也不否认,转而道,“对了,我一直想问你为什么会喜欢留长头发?”

何云初笑容淡了些,“小时候被大姐、二哥整,在外面流浪了几个月,头发就长长了。后来就一直留长发,提醒自己要记得。不过也只有那一次,之后他们就再没在我这里占到过便宜。”

郝奇完全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原由,他心疼得不行,不由皱紧了眉头词穷无话。

何云初拉开话题,“奇哥你会用枪吗?”

“知道怎么开,但很烂。”

“不怕,我枪法好,也很能打,我会保护你。”

郝奇忍不住的鼻酸起来,他看着眼前的男孩儿,只觉得不可思议,生在那样的家庭怎么还能长出这么一副心肠?他好想抱抱他,可又知道他不愿惹他难过,便缓了缓情绪站起来

“时间差不多了,我们换衣服出门,shopping,吃大餐!”

“好!”

何云初仰着一张轻快的笑脸,仿佛就像是最干净也最温暖的阳光,从郝奇的眼里照进他胸膛中那颗疯狂跳动心。

——tbc

第17章

诚如陆野所讲,这是全新的人生。

何云初活到十八岁,没上过学,没交过朋友,在遇到郝奇之前没谈过恋爱,更没上过班。尽管以往每天他都有许多事要做,但那都是罗铭帮他安排好的,他不喜欢也不讨厌,做不做都无所谓。大约是太早看透了自己的人生轨迹,就对“人生”二字毫无期许与要求。

但现在,他对人生有了自己的期许和要求,也没人再来给他作安排。换句话来说就是,他自由了。

至于自由的代价,何云初目前还不清楚。

他花了不少时间去搜索凌邦集团的新闻,但网络上能够找到的只有些商业相关的官方咨询,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真实内幕。坦白讲何云初并不担心何靳嵘,他牵挂的是罗铭,只有罗铭。因为何靳嵘直面危险的几率本来就很小,即便是真的落入险境,陆野和罗铭都会不惜性命的挡在他前面,尤其是罗铭。

可惜现在任何的猜测和牵挂都毫无意义,何云初不能联络他们,也无法联络他们。他必须避免让自己成为把柄,更加要保护好郝奇。

所以等待是唯一的选择。对他是,对郝奇也是。

尽管郝奇没说,但何云初也知道他的烦恼。郝奇是在酒吧门口,和无端中枪的男友一起上了救护车之后,就消失无踪。一个既没有权势也没有财富的市民失踪,本身就不会引起太大关注,尤其还是何靳嵘的安排,那就百分百无人过问。酒吧的生意,员工的生计,朋友的担心,就成了个谁都弄不明白、也收拾不了的烂摊子。

郝奇无能为力,更不敢去冒风险。他不清楚凌邦集团背后究竟是怎样的势力,但他知道什么是“黑帮”,也听过许多真真假假的传闻。那么,作为何云初的男友,对家人和朋友最好的保护就切断联络、撇清关系。

实际上并不止何云初有全新的身份信息,郝奇的资料亦有更改,他的社会关系及个人履历已完全变成虚构,所以郝奇仍是郝奇,可也不再是郝奇了。

两人各怀心事,都了解也都沉默。倒不是蓄意隐瞒,而是他们都默契的认为没有解决方案的倾述是毫无意义的,还不如在对方叹气皱眉时送上拥抱或亲吻。

不得不说他们在很多方面都出奇的一致,既有温柔的体谅,也有不计后果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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