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玫瑰(3)

作者:乌子瓜 阅读记录

郝奇是Gay,交过两个男友,目前单身,不吸毒,不滥交,没有性病。

乐队是跟几个朋友的业余爱好,其中拉大提琴的Shawn•Baker是跟郝奇认识多年的死党。

“看上去是个好人。”

这是罗铭对郝奇的评价,潜台词就是不反对何云初跟他玩玩。

何云初懒得同罗铭争辩,他只觉得郝奇太好了,比罗铭,比自己,比自己周围的所有人,比他活在这个世界上整整十七年所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好。

然后,何云初拿了假证件,弄了辆二手破车,把从里到外的衣服都换成地摊货,再编了套完整的背景故事。

所以他现在叫楚云,21岁,休学中。

休学原因是身体不好,编这个理由是为了让21岁这个年龄更为可信。虽说亚洲人的外貌是常常比实际年龄看着年轻许多,但17到21还是有那么些差距的。事实上何云初并不想欺骗郝奇,但他的确不能以真面目走到他面前。

因为不会有人愿意当何云初的朋友,更不会有人愿意当何云初的男友。

或者说,不会有人愿意爱他。

可不是说人都有被爱的权利吗?

难道我不是吗?

还是说,何云初不是?

那换个名字呢?

何云初想试试。

最后,何云初看了不少片,学习必要的知识。他可不想弄得郝奇不舒服,更不想丢脸。因为这毕竟是何云初的初恋,当然,还有初夜。

_tbc

第3章

郝奇酒吧的营业时间是从晚上九点到凌晨三点,但也没个准,具体看生意情况早些或迟些。酒吧除了郝奇这个老板兼酒保兼收银兼周末驻唱歌手,还有两个服务员,一个厨师和一个杂工。厨师和杂工额外兼任安保工作,若有人闹事就会跟郝奇一起收拾局面。不过大部分时间都算平安,郝奇很擅长跟各色各样的人打交道,这是他与生俱来、或说是长进骨髓里的求生本能。

这个没什么特别的夜晚,因何云初的到来而泛起些许涟漪。

郝奇的人缘很好,也一向桃花旺盛,几乎每天都有人凑到吧台前来同他搭讪,甚至也发生过类似今晚这样的状况。

只不过上次遇上的是个变态,郝奇费了不少力气才把人赶走,且在而后大半个月都想想就觉恶心。如果今天是另外的人把偷拍他的照片设置成手机壁纸并跑来搭讪,郝奇大概率会直接拿出放在收银机底下的枪。毕竟没有人愿意被跟踪偷窥,被偷内裤,甚至一开门就看见个割了腕的裸男以死相逼。

可面对那么一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儿,郝奇实在难以把他跟变态联系在一起。他能够想到的就只是些青涩又美好的词语,诸如暗恋,诸如表白,诸如情窦初开。

所以,郝奇的心情很好。

在从震惊中回过神后,他第一时间就开始为自己的魅力沾沾自喜。他自认姿色平平,却仍能获得美人如此青睐。人类果然是虚荣的动物,男人尤其如此。不过郝奇并没把何云初那句“晚点来接你”当真,而仅仅理解成小男孩儿的怯场落跑。

真可爱。

后半夜下起大雨,先来的客人走后就再无人光顾,

一点左右,郝奇宣布下班,好让Rosa早些回家备考,并叮嘱Jeane别再出去乱晃。姑娘们大声笑着,说郝奇越来越像个从乡下来的老父亲。

郝奇笑着呛她们,说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叫做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如果想当他女儿,不妨就跪下敬茶,他一定封个比她们周末所赚小费更多的红包。

杂工小张从出餐口探来半个身子,操着浓重的广东口音,话里有话的讲,奇哥要认干女儿?怎么一把年纪还学人转性啦?

郝奇险些一口酒喷出来,抄起桌上的点单本扔过去,附赠一句从小张那儿学来的“扑街仔”。

酒吧里最寡言的厨师Nick,则像个真正的老父亲一样看着他们笑闹,他已经帮小张做好台面清扫。这个敦厚老实的意大利人,总是这样纵容着小张的偷奸耍滑。

小张把早晨藏在口袋里的糖果塞进Nick的上衣口袋,却不像答谢,而更像是一种别有深意的奖励。Nick脸红的挠头收下,其余三人则都齐齐装瞎,保持着一贯的默契善意。

橘色灯光下的冷清酒吧,有丝毫不受大雨影响的温吞暖流。

这是整个纽约,郝奇最喜欢的地方,是比他住的公寓更像家的地方。这里的每个人都像已经回归故里的养父母一样,对他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郝奇并不信奉上帝,却常常感谢上帝让他遇见这些善良又可爱的人。

下班了,检查好水电燃气,郝奇照旧最后一个离开锁门。

雨居然又停了,可已经无法挽回热闹。郝奇又再想起那个扬言要跟他约会的漂亮男孩,他左右看了看并未发现有人等候。郝奇摇了摇头笑自己想得太多,转身落锁那刻,一道人影掠过,后颈遭受重击,郝奇连喊也没来得及喊就失去了意识——

上一篇:加个好友吧 下一篇:秉性下等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