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偏执狂惦记的第十年+番外(179)

作者:言之深深 阅读记录

沈卿译说:“审判长先生,我没有请诉讼代理人。”

梁姗诧异的看向他。他这是什么意思?是胸有成竹觉得这根本不会定罪吗?她垂下眼眸,有些痛恨自己的无力。如果是沈卿译被纠缠,他肯定会找人打那人一顿,甚至再狠一些,会叫人家破人亡。

可她是梁姗。没有钱没有权,被这样一个人纠缠,唯一的方法就是用这种罪名来告他,以示警告。

审判长瞪了书记员一眼。

书记员上前,正弯下.身子,审判长低声吼:“怎么做事的?!这位可是沈先生!你还敢轻慢?”

书记员为难皱眉:“之前登记的时候,沈先生说他没请诉讼代理人。我本来想叫人来为沈先生辩护的,可是沈先生自己坚持不让。”

审判长见了稀奇:……

这人有病吧?

咳了咳,审判长说:“那就有请原告诉讼代理人员发言。”

晏修先是介绍了一下自己,而后道:“死者沈钱富系被告养父,对其有养育之恩,他死后,被告却并未善待死者尸体。此事发生在十年前,原告亲眼看见被告砍下死者右手,作案工具为厨房内的菜刀。被告砍下死者右手之后,将它喂给了狗,这一行为极具侮辱性。”

沈卿译神色没什么变化,只是挑了下眉。略有些惊异的看向梁姗。

审判长也平静,唯独梁姗,听到这番话时抓紧了桌角。

对她而言,那一幕便是许多年挥之不去的噩梦。

“同时,我的当事人,也因为看见了这件事,连日噩梦不断,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这件事,具有严重的破坏性,在道德上,也违反了人伦。这件事情我们必须要引起重视。”晏修清清嗓子,心里发虚的看向下面的话。

梁姗挺了挺腰杆,死死咬着唇。

晏修说:“我方认为,应当对被告处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被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有辱社会风尚。原告要求,对被告处以5000元罚款,三年有期徒刑。”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许多内容引用网络。

第81章 沈公主

审判长听完都蹙起了眉。按理说这是别人的家务事, 只要没影响社会风尚,都不归他们管。再说他们就是管,也没法拿这个理由给人家判刑三年啊。

“去叫小王来给被告辩护。”审判长拿起诉讼状,又瞧了一眼, 确定罪名没错后, 对书记员道:“没有诉讼代理人怎么走流程。”

得了上级指示, 书记员忙去找王律师。

梁姗想起晏修给自己讲的过往案例,以往这类案例都是由死者亲属起诉,毕竟其他人谁会去管死者尸体如何?而且, 惩罚往往都不严重。轻则罚款,重则拘留三五天教育。

惩罚固然不严重,可沈卿译做的这件事, 却实实在在的给她留下了心理阴影。

梁姗没怎么见过死人, 她也害怕尸体。沈卿译却在一个夜晚, 拿菜刀砍下他养父尸体的手, 喂了狗。那条狗吃的有多香, 她就有多恶心。恶心这件事, 也恶心沈卿译这个人。

她知道沈钱富对沈卿译不好, 沈卿译心里对养父多半是没什么感情的。但沈钱富毕竟养沈卿译到十七岁。他对这样一个养他到大的人都没有感情,在他死后也将他右手喂狗。

梁姗不敢相信这个人会真心爱她。人都有底线, 沈卿译却似乎没有。见那晚沈卿译的神情, 他甚至看着像是想把他养父煮了吃一样。

假设有那万分之一的可能, 沈卿译对她真心。梁姗敢赌吗?用自己的命去赌那万分之一的可能?

她疯了才会去赌。即使赌赢了,可若是将来她做了什么令沈卿译不高兴的事情, 他估计会亲手杀了她。

王律师来的很快,他为沈卿译辩护时也列举了许多以往案例。比如上个月抓到两个男子将父亲尸体扔进垃圾堆,被民警看见了, 也只是罚款三百元,拘留了三天进行教育。沈卿译这种情况,由于时间过于久远,且原告证据不足,即使被告已经承认,可也存在被胁迫的可能。

再加上原告非死者家属,被告才是。

所以应当从轻惩罚,罚款5000元,拘留却是不必。

审判长点了点头,觉得这样的惩罚不错。沈先生不缺钱,他就是罚上十几万估计也不会往心里去,可拘留了沈先生,那就难说了。

就连晏修听着都不自禁的赞同。晏修只在从业第一年接过这种案子,往后接的都是酬劳丰厚的。以往这类案件原告被告到最后大多会选择私了,钱给足了什么都好说。

毕竟多数人都会选择将尸体火化,少个胳膊腿儿也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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