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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秦皇汉武开眼看世界+番外(103)
作者:西羚墨 阅读记录
——然而没用。
后来明太祖把刑罚从杖六十加到低于杀人一等的严刑,勉强收敛了一段时间,到了永乐年间再次抬头,被朱棣用“禁娼令”再次严禁后,竟然出现了男扮女装的团体,成为了官员和大臣们新的禁脔。
这个团体,被称为小唱。
到嘉靖、万历皇帝期间,官员已经普遍用小唱替代妓.女,也就是明目张胆的男.妓,还出现了男.妓.妓.院。
而且男.妓混得好,还能混个一官半职,比如有个临清的王公子自己在京中谋到了吏部给事的职位后,就把自己的龙阳伴侣魏云卿先弄到广东做巡抚,又升职到了荆州。
在这样利益的诱惑下,不同于女子是被迫卖身,许多男子主动投身小唱团体。
.
“这样的朝廷,不亡才怪!”李世民深呼吸一口气,痛苦地捏了捏眉心。
他感觉,自己的眼睛脏了。
后世的官员怎么回事,好男色就算了,前朝也不是没有,怎么还有男.妓,男扮女装,还有男.妓院,还有男.妓当官!还是那么大的官!那可是荆州,荆州啊!
魏征都被震惊地久久不能无语。
他想劝诫帝王不要学后世,但是还没开口就被阻拦了。
“朕绝对不会如此荒唐!”李世民斩钉截铁道。
什么男宠男.妓当官,在大唐想都别想!
【明朝时期,上层皇帝不问国事,沉迷炼丹和男色或者女色,民间深受影响,男色卖银已经系统化。在整个社会好男风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少年成为小官或者小唱,队伍不断壮大,形成了新型阶层。】
民间甚至出现男.妓村落,一百来户的村庄,有二三十个从事特殊行业的小官。
而且皇帝选秀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女子,还有太监“十俊”,可以说是男女通吃,玩得很野。
听到荆咕的各种调侃,朱元璋这一次是货真价实被气晕了。
他各种约束就是为了稳定大明江山,谁知道,祸害大明的竟然不是“女祸”,而是男人!!
第39章 第 39 章 母系氏族与女性力量5
【当男女比例差距越来越大,贵族又占据了最多的女性资源,底层男性活着娶不到媳妇,那么怎么办呢?那就死后娶。】
【明清时期,也是冥婚最为盛行的时期。】
【冥婚,指的是没有完婚的男女因为各种原因死去,其家人为其举办婚礼,然后合葬。】
唐朝百姓还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不就是互通婚书,然后迁坟合葬,再记名一个子嗣吗?”
按照唐朝的冥婚习俗,就是两家父母为两个未婚男女订婚迁葬。
因为华夏婚俗为的是传宗接代,冥婚没法传承子嗣,所以长辈一般会在最后告祭先祖的时候,领养一个孩子记名在死者名下。
在先秦时期,“冥婚”叫“嫁殇”,顾名思义就是死者的嫁娶。
到了唐朝才改名叫“冥婚”,从字义来看,就是去除悲剧色彩,增加喜庆氛围,将凶礼转变为嘉礼。
在唐朝不仅民间还比较流行冥婚,宗室也有。
比如懿德太子李重润死后,被唐中宗聘国子监丞裴粹亡女为冥婚,与之合葬。
史料中,关于唐朝冥婚的记载也比前朝要多。从现代发掘的墓志铭统计,十一位冥婚新娘的家庭背景与新郎家庭背景大致相符,二位平民,八位贵族,一人是皇室亲属,可以看到皇室举办的冥婚也多余其他朝代。
此外也可看出这时婚姻以“门当户对”为主,哪怕是死后的冥婚也是如此,彼此相当。
【早在先秦时期受到殉葬制度的影响,已经有冥婚。那时只是单纯将两位死者合葬。但是因为儒家,比如孔子和荀子,是明确的批判过厚葬和人殉,合葬之风也并不流行。】
【唐朝时期因为胡俗开始流行,宋朝因为佛教火葬的影响衰落,元朝同样更崇尚天葬火葬之类,冥婚接近于无。】
孔子认为,除了纸扎的草人之外,以“木偶”来陪葬,都是“不仁”的,因为这太接近于以人陪葬。
荀子虽然坚持厚葬,但也是极力反对以活人殉葬。
哪怕是唐朝,也有儒生很明确的反对冥婚。只是大唐并不是独尊儒术,是儒释道三家并立,唐朝的宗室亲近佛教亲近道教的各有不少,儒家并不占优势,所以影响力不大。
宋朝比较神奇的一点,是在造纸术和印刷术发展成熟后,民间盛行写笔记野史之类。许多笔记小说里会记载冥婚,但是一般写得要么是前朝大唐的故事,要么写荒郊野岭偏僻山区的故事。真要查看宋朝古墓,反而很少很少。
——所以要去宋朝找冥婚,去文人的笔下书中找,冥婚故事相当的精彩,已经有了现代灵异小说的雏形。也或许,元朝时期的人鬼恋戏曲,就是宋朝民间志怪小说发展影响之下形成的。
到了明清时期,老朱一边重儒家一边搞人殉,朝廷的文臣一边学儒一边学着人殉,也不怕读圣贤书时被圣贤们穿到明朝亲自演绎抡语。
而且最重要的,是明清都变成了土葬。
宋朝从皇室到民间已经很流行火葬,皇帝们虽然没有火葬,但是皇室宗亲有明确记载有火葬。
但到了明朝,朱元璋在《大明律·礼律·丧葬》里明确规定,凡是有丧事必须依礼安葬,不能火化,不能抛掷水中,也不能经年暴露不葬。
《大明律》对毁弃尸体也有更严格的规定,动辄杖刑流放,在高压政策下,曾一度盛行的火葬最终恢复为传统的土葬。
朱元璋可能是为了消除元朝的影响,经年暴露不葬是草原人会用的“天葬”,火化很明显是“火葬”,抛掷水中有些是少数民族的“水葬”,也有些是百姓无力安葬选择弃尸。恢复土葬从政治角度来讲,是恢复汉人的传统。
清朝入关以前同样是火葬,入关后汉化也开始土葬,也是出于统治的政治需求。
在上层也普遍土葬的情况下,也就影响的民间土葬,给了盗墓者盗尸者更大的机会。
【而到了明清,因为朱元璋开始重提人殉,民间冥婚开始复燃。】
【当冥婚遇上人殉,再加上女子要求守节,殉夫,你们猜合在一起会发生什么?】
明朝时期,冥婚在以山西为主的北方颇为流行,后来北风南渐,南方也开始有冥婚发生——时至今日,依然可以从新闻中看到冥婚的恶俗消息,偷盗尸骨、骨灰的恶劣新闻,这也是属于明清时候流下来的封建残余。
哪怕到现在,还可以搜到挖尸骨配阴魂的新闻,荆咕直接使用了现代资料,来反映古代的犯罪。
“山西11人团伙偷盗女尸配阴婚”
“河北父亲挖出女儿尸骨卖钱,恶魔杀害智障女性牟利”
“河南阴婚暗网:年轻貌美女尸10万起,多人挖坟藏尸冰柜”
根据网络上的新闻报道可以看到,在河南省依然有土葬习俗的地方乡村里,多个乡镇盗尸案频发,被盗尸骨皆为女性。在一份村民自行统计的失窃名单上,就有14户登记在册。根据长线调查,发现这些被盗的女性尸体,大多数流入了河北、山西、陕西等地,被用于配阴婚售出。
在现代法治社会,依然有盗墓盗女尸用作冥婚,有故意杀害智障女性人为制造冥婚新娘。
在明朝,还有更可怕的。
那就是故意在男子病重时订婚,美其名曰“冲喜”。
当男子去世,以明朝的人殉制度,女子要么选择一辈子守活寡,要么选择直接从死殉夫。
而荆咕之所以特意提出这点,就是因为明朝有许多真切的案例,从“冲喜”变“殉夫”,从“喜事”变“冥婚”,从“洞房”直接进“棺材”。
【当女子从小被困在家里,不允许受教育,不允许参与任何职业,女人仿佛成了一个行走的生殖器,除了生孩子什么能力都没有,就连尽孝也只能选择用自己——用自己的肉,这就不得不说说一下,宋明清的“割肉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