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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一人饰演狼人杀[综英美]+番外(431)

作者:颜荀 阅读记录


虽然之前有过这样的猜测,但是当事实真的出现在眼前时,还是让人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不一定,可能是代班。”杰森下意识说道。

“父亲已经老了,我会继承他的披风。”达米安却觉得这理所当然。

所有人都知道蝙蝠侠是人类,迟早有天会老去,会死亡,会无法再承担蝙蝠侠披风的重量。

但是这一天,怎么会来得那么快?

不过所幸,视频里的下一句话,打消了他们的想法。

【“布鲁斯呢。”普利斯疑惑地问道。

“德雷克对父亲表示,今天再不去公司就将他之前把蔬菜汁倒给迪克的事情告诉潘尼沃斯。”达米安头也不回地回答道。

普利斯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他似乎很爱笑,就没有一刻不是笑着的:“我可以想象布鲁斯的表情了。”

“这次你打算在哥谭待多久?”普利斯靠着旁边的椅子问道。

达米安漫不经心地抬眼:“和你无关。”

“好吧好吧,和我无关。”普利斯好脾气地摇摇头:“说起来,今天迪克和杰森问了我一个问题,关于我和你小时候的事情。你还记得吗?”

“无聊。”达米安看起来并不是很关注这个。

“迪克很喜欢你。”普利斯瞥了眼蝙蝠电脑,继续说着家常:“杰森有点怕你,但是私下很崇拜你,不过也是,哥谭的男孩谁不爱蝙蝠小子?”

“沃尔夫,如果你很闲的话,去帮德雷克处理业务,或者去哄那两个小子,没有你陪着,他们甚至像没有自理能力的小婴儿。”

“你总是喊我沃尔夫,这么明显的线索,杰森和迪克什么时候能反应过来?”普利斯弯弯眼睛:“看来你真的很喜欢他们两个,当年对待提姆的时候,你可没有这么温柔。既然是关心,还是让他们知道比较好吧?”】

“关心?”杰森揉了揉耳朵:“什么关心?而且到底哪里温柔了?”

“他哪里表现出喜欢了?”提姆也眨眨眼。

迪克无语地瞥了他们两个一眼:“达米安注意到杰森和我做噩梦睡不着,这还不是关心吗?”

达米安也没有感觉到哪里有问题。

【就在这个时候,达米安放下手,瞥向旁边的男人,眉眼微沉:“看来你真的很闲,之前的研究已经结束了?”

“差不多吧,今天去收了个尾。”一提到这个,普利斯显然来了兴趣:“瑟维那边一直在监控,现在的反派真的是没有几个博士学位都没资格说自己是反派……时空穿梭机都研究出来了,差点打破时空屏障,诺贝尔和爱因斯坦来了都得亲自给他们颁奖,幸好闪电侠及时处理了。”

“不过那次行动还是对我们的宇宙产生了一点影响,只要这段时间平稳度过,应该就没有关系了。”普利斯说完之后,意有所指地说道:“说起来,你有想象过会有一个宇宙和我们完全不同吗?”

“嗯?”达米安回复了一个音节。

“比如,迪克是大哥,而你是最小的那个之类的?”

“……”

而视频在此刻骤然截止黑屏。】

“……”

“…………”

“嘶!他不会发现了吧!”

“我们能通过这个看到平行世界,那么他们那边也理所当然有机会看到我们吧?这很合理。”

“总觉得有点背后发凉,普利斯成年气场有点太强了吧?”

“毕竟是狼啊……不过达米安也是,虽然有预料,但是真的没有想到能提前看到。”

“如果我是父亲的长子,我必然会比你做得好,格雷森。”

“是是是——视频里你已经证明了,我看起来很开心!”迪克笑着顺着达米安的话说道。

提姆眯起眼睛道:“我觉得这只是个开始,感觉之后会发生什么。”

“我们的小侦探又有什么发现?”

他们谈论着异世界,而此刻的逆序宇宙。

听到普利斯的问话,达米安没有立刻回答,而普利斯却笑着道:“布鲁斯应该会很开心吧?毕竟迪克可是个好孩子,相较比我们两个的话。”

达米安冷哼一声:“看来你还有自知之明。”

“哈哈,我们当年……嗯。”就算是他,此刻也说不出什么好话。

黑发蓝眼的狼人青年回忆起当时的情况,果然还是不要让异世界的同位体看到比较好——毕竟还是个幼崽呢,比迪克还小,才出生没几个月。

当年那可太血腥了。

他和布鲁斯的初见就是他咬伤了布鲁斯,之后被绑架回家,磨合了大半年,达米安来了。于是灾难程度又加深了。

小时候的达米安想驯服他,而他看达米安不爽——毕竟达米安的性格真的很臭屁很麻烦。布鲁斯每天头疼地不是在劝架就是阻止他们互相杀死对方,一个是野性难驯的狼,一个是刺客,打起来完全不会在乎后果。

等好不容易他和达米安磨合好了,布鲁斯头疼不仅没有减轻,反而更加疼了。

因为他和达米安都并不是很care蝙蝠侠的原则,那会的哥谭反派,宁愿遇到的是蝙蝠侠也不是蝙蝠小子——毕竟蝙蝠小子是真杀人啊!!

一个咬人一个补刀,完美配合到蝙蝠侠简直要把自己送进阿卡姆看看心理医生,去问应该怎么对待教育失败的叛逆儿子。

等好不容易达米安和他勉强认同了蝙蝠侠的原则,布鲁斯开始头疼达米安把兄弟当成宠物养,试图隔开两人时,卡珊来了,于是战争再度爆发。

回忆起当年的情况,再看看自己通过同位体看到的异世界蝙蝠侠,逆序普利斯难得有点心虚。

他们的布鲁斯,是生生被他们磨平了所有棱角啊。

第330章 观影逆序宇宙。

逆序世界。

一、

逆序世界的规则和666宇宙的瑟维一样,开局就是地狱。

祂没有单独的身体,祂知晓自己的身份,祂甚至还没有给自己取个名字。

甚至祂的运气比666同位体还要糟糕,祂没有那个好运气看到平行世界的自己,也就是说,祂没办法通过薅同位体的羊毛趁机赚取活下去的印象值。

如果再没有办法,祂就会这样在无人发现的时候消失——祂必须有所行动,祂得做点什么。

规则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祂决定赌一把,将所有的印象值凝聚成唯一一个可以勉强创建出来的个体,祂甚至连人类个体都无法保证。

所以在感受到马甲虚弱即将消散的时候(印象值不够),祂毫不犹豫跳起来咬住了路过之人的胳膊——那是一个无辜的路人,甚至没有说一句脏话……哦,在被狼咬住的时候,他说了。

“f*ck!哪里来的野狗?!”男人毫不犹豫地甩开几乎要把他一块肉咬下来的灰黑生物。

幼崽被狠狠摔在墙壁上,然后毫不犹豫爬起来就像是饿了几天一般的饿狼一样,恶狠狠地盯着他——遭受了无妄之灾的男人下意识后退了一步,他似乎意识到这条狗不好惹,骂骂咧咧地离开了。

而规则蜷缩在这具脆弱的身体之中,若有所思地看着增长的印象值。

祂没有赌错,愤怒,仇恨,恐惧——将会是他最好的养料。

人或许不会记得自己在路边随意喂的一只流浪猫,但是肯定会记住在路边咬了他一口的流浪狗。

只是……祂此刻的身躯太脆弱了。规则思考着,狼人的躯体自愈能力极强,但是自愈也是需要消耗印象值的,祂现在耗不起。所以确认没有什么致命伤之后,看不出本体是什么的幼崽一瘸一拐地离开这里——那是刚才被甩在墙壁上造成的。

祂得趁着那个男人对它(咬他的“狗”)还有印象和仇恨前,弄清楚自己在哪,他需要如何生存下去。

然后他就从路人口中,知晓了这座城市的名字。

她叫“哥谭”。

二、

祂依旧没有给自己取名字,因为在这个时候,名字毫无意义,在所有人眼中,祂只是一只流浪狗,甚至没有几个人认出祂的马甲是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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