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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拿名臣系统,我在古代女扮男装+番外(180)

作者:爱吃手工麦饺的天阳峰 阅读记录


就许玥看来,他的话记下来,不用润色就可以直接变成一部跌宕起伏的爽文小说了。

没办法,也不能怪他。

文人通病,喜欢加上一些描述,经过一次次增枝添叶越发具体起来。

许玥点头道:

“这件事我也听说了。”

秦王殿下找的切入点很好,有一群掌握了话语权的见证者,他儿子又作为当事人出场了,不怕人想不起来。

加上这强烈的反转。

行,妥了。

虹霓被证实为一种可以人工复刻的小“戏法”,消息一传出去,哎,那什么不祥的寓意,统统只能变成无稽之谈。

再迷信的人见了含一口水喷出去,阳光一照,彩虹出现,也不会认为虹霓是什么上天降下的预警了。

“秦王这一次翻身不知惊到了多少人,自来,这种天象之事,一旦被泼上了污水就很难洗脱。”

李景淮神态轻松,又道:

“那个什么罗马学者,明面上、暗地里人人都在找,还有人去问其他外邦人,被西罗马、东罗马绕的头都大了。”

“可惜没一个找到的。”

“我看这个什么罗马学者,不是秦王的一个托词,就是有人不想露面故意借此人之手来帮秦王的。”

许玥安静的听着。

心中感叹,李景淮的想法不错,此时京中人包括秦王应该是这样的想法。

权力场上浸泡的久了,是不会相信有那么巧合的事情,你秦王的儿子被污蔑成妖孽,没多久就有解决的法子。

怎么,你天命之子不成?

不过让你们找吧,要是能找到系统,她也只能说一个服字。

与此同时,找的最卖力的人并不是秦王,也不是天子,更不是那些凑热闹的王公大臣,而是:

——魏王。

“你们都是干什么吃的,平日里一个个嘴上恨不得飞上天,现在让你们找一个人都找不到!”

暴怒的魏王心中焦灼万分,一边将自己的门人手下骂的狗血淋头,一边暗自后悔没有听皇后的话。

要是多出手一次,那小崽子也不能如此简单的脱身。

一念及此,他又有些怨怪皇后:

怎么不多提醒自己几次,说了一次就不说了,害的他失了手。

果然不是亲生母亲,就是不会真心对自己,魏王不由想起了前年去世的生母淳嫔。

那是个沉默安静的女子,心心念念都是自己这个儿子。

可惜……太无用了。

既不得宠,也无家世,每日呆在宫中不会去讨父皇欢心,娘家子弟也没一个出息的,胆小怕事。

做那几件衣裳和鞋袜有什么用,自己一个王爷还缺这些吗?

魏王抿了抿唇,将这一丝怔然又抛之脑后: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待日后他登上了太子之位,自然会让父皇追封母妃的。

魏王将门人和谋士们打发了出去,自己坐下开始冥思苦想,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压下几个弟弟,当上太子。

…………

翌日。

天子手酸,一边让大太监给他揉按手臂,一边炫耀似的对许玥道:

“……那孩子,也养的太胖了些,手脚和藕节似的,也是,听说两个奶娘都不够他喝的。”

“也不哭闹,眼睛乌溜溜的转,好像能认得人一样。”

刚才二皇子秦王抱着幼子来了,许玥有事刚好也在,也瞧了瞧,孩子确实挺漂亮的。

大眼睛、皮肤白嫩的和豆腐一样,一身小肥肉,性子也亲人。

谁抱都不怕,咧开嘴笑,被天子抱在怀里后抓住祖父手指不放,喜的天子连声叫着乖孙,乖孙。

可依许玥的观察,孩子应该是饿了,想把手指往嘴巴里送的……

幸好秦王这个父亲也了解自家崽子,反应的很快,找了个理由,就把孩子抱了回来,因此还被父皇埋怨了几句,有苦说不出。

“皇孙亲近陛下,正是因为陛下可亲,祖孙天伦相引。”

许玥面不改色的说道。

两人就皇孙这个话题一个吹,一个捧,天子过足了瘾头,才说起了正事:

——棉花终于成熟了。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对于棉花来说是如此,对于许玥来说更是如此。

不然她也不会在殿中,刚好遇上秦王父子。

第227章 首功,升官

“你看,这就是新种出的棉花。”

天子让宫人抬了几个麻袋上来,小心的打开,倒出里面洁白且柔软至极的棉花,抓了一把在手里。

里面的棉花籽已经去过了,触手温软而丝滑。

他招呼许玥过来,可以看见皇帝已经不复年轻的脸上好似镀上了一层微光,眉眼、轮廓都变得神采飞扬。

从中依稀可以窥见,那个可以在边关渴饮雪水,饿餐野兽,也能如飓风一般当机立断回到京城稳定朝纲的天之骄子风采。

年华留不住,然壮志依旧凌云。

许玥扬起了一抹笑,认真的听陛下欢喜的诉说:

“……只收了三分地,棉花就装了好几袋子,称了一下起码有一百二十斤。”

三分地就收了一百二十斤,一亩地起码能收四百斤棉花。

节省一点,只要一斤半棉花,就足够做一件极暖和的棉袄,让一个成年人无惧寒冬,没有冻死之忧。

天子也在计算,越急越算的不好,也就不为难自己了,转身看向许爱卿,下一瞬就得到了答案:

“陛下容禀,一亩地的棉花出产足以让二百六十个人穿上棉衣!”

咕咚。

天子咽下了一口口水。

…………

推行棉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那日,天子让宫人将一半棉花做成简单的冬衣,外面的料子就是最便宜的麻布,中间塞进棉花,鼓鼓囊囊的。

百姓贫困的时候,也会用芦苇、干草等塞进衣服里保暖,颇有相似之处。

一半棉花留了下来。

当然,他忘不了此事的大功臣,赏了金银锦缎、茶叶、摆设等东西,最得许玥喜爱的是进贡的蜜橘,一个个有成年男子拳头一般大。

圆滚滚、金灿灿,皮薄肉厚。

许玥谢恩的语气不免带上了些许雀跃,天子哈哈一笑,摆手:

“这些小玩意儿不算什么,怎能酬你之功一二,等在朝上正式把棉花摆出来,许爱卿稍待一待。”

明白了,大好处还在后面。

年少的起居郎微含笑,对她的陛下道:

“微臣一向最有耐心。”

棉花种了出来只是第一步,还要实验什么地方适合种植,需要向百姓推广棉花这种不太常见的作物。

除此之外,棉花如何纺织,如何减少成本等等,都是一项大工程。

她能做的已经做完,剩下的自然要交给朝中其他大臣——也是分一杯羹的意思,总不能自己吃肉,汤也不给人剩吧。

翌日早朝。

刚吵完一架,大家默认要中场休息一会儿,天子就放了一个大招!

什么?

亩产四百多斤的棉花,一斤棉塞进麻布里就可以保暖如皮毛裘衣一般。

这好棉花还更容易织成棉布?

在这朝上的都是人精,稍微一思考,就明白这种棉花的出现,会带给大周多大的好处。

衣食住行,是人生存的四大事。

关于衣这一部分,在夏日还好,大不了不穿嘛,还刚好凉快了呢。

可冬衣却是省不下来的,除了几个几乎没有冬天的地方,没人敢不穿衣服,且相反,他们找能找到的所有衣服穿在身上用来御寒。

冬衣很贵,在一个普通百姓家这是宝贵的财产,往往只有一套,谁穿了出去,剩下的人就只好呆在被子里不出门。

过了冬天,家里要是没钱了,就把冬衣典当了换一些铜钱度日。

典当行也承认冬衣的价值,会收。

到了冬天,有钱了就把冬衣再赎回来,没钱就只能挨冻了,可见冬衣的重要性。

望着蓬松的棉花堆,和一件件鼓鼓囊囊的麻布冬衣,聪明人的眼中已经闪起了亮光,激动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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