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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有佳期(149)
作者:南方之下 阅读记录
与此同时,怀着一种嫉妒又好奇的微妙心理,魏卓君一直在关注着沈宗庭和孟佳期的动向。她觉得,这是一个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像王子和灰姑娘、野兽和美人一样,沈宗庭会和孟佳期有一个美满的结局。
像童话故事的结尾: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但是现实远比童话故事要惨烈。
魏卓君不明白,结局为什么会这样?两个相爱的人,为什么最终没有在一起?
午夜梦回时,她忍不住想起自己在马场,当了一回考验真爱的“上帝”。
她想,如果没有她考验他们的爱情,把本来要说出口的那句“宗庭哥哥说,他和小银马都独独属于你”,置换成“宗庭哥哥说他是不婚主义”,是不是沈宗庭和孟佳期就会走下去了?
无意中,她触发了一场多米诺骨牌。如今,魏卓君打算把当日的事情说清楚。
“...三年前,我就觉得你在他那里,很特殊。在你没到达马场之前,我看中了你的小银马,想骑一骑。结果宗庭哥哥很明确地告诉我,马场里所有的马儿我都能骑,唯独不能骑这匹。因为这是你专属的小马。”
魏卓君一口气说完,抬眸去看眼前孟佳期的脸。
女孩清泠泠的一双秋水眸,忽然布满了泪水。
一句迟到三年的话啊,沈宗庭从来未曾当面同她说过的话,就在这夏日的夜晚,阴差阳错地,送到了她耳中。
第85章 酒会
说不出, 当她听到沈宗庭曾经的“未婚妻”转述的这句“那是你专属的小马”,孟佳期是何种感受。
只是那一瞬间,身体的反应竟然比理智还快, 泪水涌出的速度根本不受她控制,一颗颗地流下来, 流得猝不及防。
“对不起...我是不是不该和你说这些?”
魏卓君试探着问。
她看着眼前的孟佳期, 觉得她哭起来也这么好看, 睁着眼睛,眼泪一颗颗向下掉, 像珍珠一样晶莹,恍如鲛人泣珠,仙女流泪。
“不...谢谢你告诉我。如果你不说, 我可能永生永世都不知道, 真的非常谢谢你。”
孟佳期忍住喉头的哽咽,纤细手掌擦了擦眼角,极力和魏卓君道谢。
如果魏卓君不说, 她将永生永世都不知道, 早在她彻底绝望之前,沈宗庭就已经为她画地为牢。
那句“那是她专属的小马”, 从来不只是字面上的意思。浮在字底的, 其实是“他也是她一个人的”。
小银马,在她心底的份量到底有多重呢?
那是医好她贫瘠童年的最初的一丝甜。它之于她, 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小马,是沈宗庭对她这个从未得到过爱、从未物质丰足的少女的救赎。
被爱会疯狂地生长出血肉。即便一开始, 沈宗庭给她的爱只有三分, 可是,她却因为这三分, 而完完全全地长出了血肉啊。
她忽然很想把手指抠进Beauty的鬃毛里,呼吸着马儿身上清新的燕麦气味,再好好地骑一骑这匹小马。
属于她的东西,她总觉得是最好的。所以,小银马是顶顶的好。她为它擦洗身体,为它梳洗鬃毛,给它喂胡萝卜,并把它视为一份沉甸甸的“爱”的证明。
记忆如潮水,不受控制地涌来。
首先想起沈宗庭是如何教她骑马的。他那一类人,顶顶适合穿骑马服,修长有力的大腿绷在骑马裤后,随着动作而显露肌肉的线条。
当她所骑的小马忽然受惊,不住地原地转身、打跌时,她害怕得以为要摔伤进医院,也是沈宗庭告诉她“逃跑是马儿的本能,冷静是骑手的责任。”
今日的孟佳期成为了一个不论在何种场合都能游刃有余的人,她足够强大和理智,拥有稳定的精神内核和极强的专业能力,见过大风大浪,所以波澜不惊。
而这些底色,都是和沈宗庭在一起的三年所赋予她的。
她无法祛除这些底色,所以也戒不掉沈宗庭。只能深深地把他埋在心底。
今天的场合太过特殊。为什么总是勾扯着她,逼着她想起过往?
就不能不想起?永远不要想起?
让她继续装成一个正常人,正常地走下去,不好吗?
她无声地流着眼泪,魏卓君轻轻拍着她的肩膀,走掉了。
五分钟后。
原本衣香鬓影,觥筹交错的酒会大厅,忽然静寂了一瞬。宾客们都朝中庭望去。
一个身穿黑色燕尾服的男人,款款穿过挑高的中庭,随着他的脚步,清淡的木质香水气息若隐若现地盈散出来。
男人身姿挺拔英俊,黑发背梳,露出锋利的鬓角,眉骨深邃,鼻梁高挺,薄唇浅浅勾着,带一抹疏离的笑容,不是沈宗庭又是谁?
大厅里静寂了一瞬,很快又响起亲切交谈的低语,他们和他打招呼。
本次酒会的组办方京北魏家的三公子,殷切地迎了上去,为沈宗庭一一介绍本次赴会的重要宾客。
酒会从来不止是酒会,局从来都不止是局,这场酒会,又是一场资源和人脉的相互置换。
“早就听说沈先生是最会驾驭燕尾服的男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一位明艳精致的女人,梳着大波浪和红唇,对沈宗庭妩媚一笑。
沈宗庭听闻后,目光微倾,在女人脸上短暂停留了一瞬,唇角淡淡勾起,似乎是作为对她的回应。
男人漫不经心又疏离的目光,实在是太具诱惑力,女人只是被他眼尾一扫,竟然有些面颊发烫。
她笑了笑,柔声和他交谈,聊着京地的景致风物,比较着京地和港地天气、饮食等多方面的不同,一边观察着沈宗庭的反应。
沈宗庭谈不上热络,他只淡淡垂着眼眸,唇角平直,有一尾没一尾地听着,就已经让女人心如春花绽放。
“难得啊,沈先生和柳小姐第一次见面,就相谈甚欢。”
“可不嘛,他们往这儿一站,可不就是一对儿璧人,郎才女貌。”
有侍者端着托盘穿梭在人群中,为主人们端来红酒。柳家也是京地屈指一数的豪门世家,柳小姐素来用鼻孔看人的,今儿难得她对这位沈先生有爱慕之心,人人都看得出来。在猩红酒液的助兴下,宾客们头脑放松,殷勤地当起了“助攻”。
他们不知道的是,一句“璧人”,一句“郎才女貌”,在沈宗庭这儿无比刺耳。
璧人?
郎才女貌?
除了他的期期,谁还能和他成一对璧人?
除了他的期期,他看不见别的女人的“貌”。
他眉尾轻皱,修长手指轻轻转动中指指根的戒圈。只是一个不动声色的动作,却让周围空气气压陡然间低了下去,还想要开口“助攻”的宾客,忽然觉得如芒在背,大气不敢出。
随着沈宗庭的动作,他们将目光落在沈宗庭的手上。
修长挺拔、骨节分明的手迸着青筋,中指指根处套着一枚戒圈。
一枚明晃晃的结婚戒指。
在这场子上玩得转的人,那个不是人精中的人精?沈宗庭的暗示太过明显,场面因此静寂了一瞬,像是沸腾的煮锅忽然停火。
低气压压得人人喘不过气,方才热络的聊天氛围冷了下来,就连柳小姐腮上的红晕都收敛了几分。
在这关头,没有一人敢捋沈宗庭的虎须,只有一人是例外。那便是京北魏家的魏二公子,出了名的享乐王。
两瓶红酒下肚,魏二公子面上泛着猪肝般的红色,拨开人群,大着舌头对沈宗庭道:
“Joseph,你可真是够长情的。你那女大学生,有什么不能忘记的?这世上女人多的是。我看是你手底下人不会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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