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缚罪者[刑侦](121)
作者:布丁柚子茶 阅读记录
不是地狱,却胜似地狱。
触目所及的都是死伤者,都是凄惨鲜红的血。宋冥感觉自己在缺氧,黏腻的血味包裹着她,浓稠得好像有某种韧性,挣不断,逃不脱,强势地堵住人的口鼻。
她头晕目眩,反胃严重。
肠胃里传来的不适感,跟着火辣辣的酸水,一齐往上泛,让她忍不住低头干呕。
虚浮的晕眩感,就在这一低头里加重了。弯下脖颈的一瞬间,空间在宋冥眼前奇异地扭曲,乱七八糟地扎拧在一起,成为一堆肮脏混乱的色块。
但无一例外的,都是红色。
百元钞票的红色,玫瑰的红色,人血的红色,脏器的红色……
深深浅浅的红色环绕着她,在她身边飞速旋转。在这诡异的失重感与幻觉里,宋冥敏锐地察觉到,她记忆里多出了一些“本不存在”的部分。
在相似场景的刺激下,被篡改的回忆冲破禁锢,悄然还原。
宋冥仿佛回到了“四一九”劫案的现场。
年幼,恐惧,无能为力。
子弹齐发的那个时候,前面的人一排排倒下,母亲用手紧紧覆盖住她的眼睛:“宝贝,不要怕。”
可她的手,明明也在颤抖。
宋冥下意识想要拿起笔,把这些新回忆起的东西记录下来。
但她的笔掉了。
掉在摊开的笔记本上。
直到这一刻,宋冥才察觉,她竟然颤抖得连支笔都拿不起来。
她的手颤栗得是那样厉害,致使她费了好半天劲,才把那支平时很好抓握的签字笔攥进手心,艰难地操控着它,写下一些勉强能够辨认出是字的字体。
这一无比简单的动作,此刻却耗费了宋冥几乎全部的心神。
以至于她没有注意到,有一只沾满鲜血的手,正从柜台后的角落里缓缓伸出,摸索着向她靠近,然后——
兀地抓住了宋冥的脚踝。
第95章 致命殷红12
宋冥悚然一惊, 后颈蓦地渗出一层白毛汗。
然而,旋即她便发觉——
那力度,与其说是抓,倒不如说只是虚虚一握。但那或许, 已经是他这一刻所能使出的, 最大的力气了。
因为,当宋冥顺着这只手的来向看去, 看见了一个浑身鲜血的伤患。他嘴里吐着鲜血, 身上也冒着鲜血,只有那两片白得骇人的嘴唇, 像浮上水面的鱼一样,轻微而费力地开合翕张。
“……救救我, 我不想死。”他试图攥紧宋冥脚踝,喉中却只发出虚浮的气音。
他不该用那么大力气的。
宋冥看见这伤患的另一只手,用力捂在他被锐器剖开的腹部。每说一个字, 他那一节节湿滑沾血的肉粉色肠子, 就从五个手指的缝隙间往外流, 捞都捞不住。
只一瞬的求救,抽干了他所有精气神。
他的眼珠子蓦地往外一瞪。
僵住, 再不动了。
宋冥急忙叫人抢救,心下却知道,他已经回天乏术。最后一丝求生的神采,从伤患眼瞳里急剧消逝。那厚厚的眼帘耷拉下来,永远蒙上了这双眼睛。
这双眼,永远不会再睁开了。
像是周身刮过一阵凛冽的风, 宋冥突然觉得身上很冷。
这还是母亲抢救无效逝世后,她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 目睹一个人的死亡。从生到死,只短短一霎。
脆弱得令人心惊。
宋冥在原地呆站了一会儿,在浑浑噩噩间被支使着,协助了不知几个伤重者的紧急抢救。忽地,她听闻银行外一阵骚乱,似乎有人在传,说樊甜恬活抓了一个劫匪。
宋冥当即走出门去。
落网的劫匪,正是被樊甜恬打伤了手的那个。此刻正被人押着,往警车里送。
而樊甜恬也挂了彩,右上臂渗血不止。只是,她眼底浮起的愤怒的血光,却竟比手臂上的更为炽烈——只抓到一个劫匪,并不能消弭这种怒火。
就算这帮劫匪都死绝了,他们也还不起这么多条人命。
“你的手臂……”宋冥愕然开口。
樊甜恬也惊讶了一下。她低头瞧见自己的伤口,才慢半拍地觉得疼。
想来,是她追击劫匪时,飙升的肾上腺素暂时屏蔽了痛觉。此刻,当这些激素逐渐随着时间被代谢掉时,她的痛觉才缓慢地回归身体。
可就算疼得龇牙咧嘴,眼角泪花都沁出来了,樊甜恬却硬是咬着牙,把过要来替她处理伤口医护人员,全部推搡走:“先去救伤员,伤员要紧,我被子弹擦了一下而已。”
由于樊甜恬坚持不肯占用现场的医疗资源,宋冥只能打车陪她到很远的地方,去没有接收本案伤员的医院治疗。
樊甜恬受的这伤,说重也不重。
这伤口确实是被子弹划了一下,只是稍深了些,免不了要缝针。
缝完后像趴了条蜈蚣在上头。
丑丑的,很难看。
樊甜恬嫌弃这条伤疤,术后第一时间就拉过长袖,往伤疤上盖。布料摩擦过新鲜的伤口,带起一阵轻微的刺痛,她没忍住,“嘶”地抽了口气。
“这个伤口很丑吧?虽然在进警队时,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但现在还是有点难以接受。”樊甜恬宁愿忍痛,也不愿揭开袖子:“以前总觉得受了伤没什么,伤痕越多越光荣,现在真受了一次,才发现这么疼。”
她刚才表现得太过英勇,以至于宋冥差点忘了,她还是个新人。
怕疼,怕伤,怕死都是正常的。
但凡是人都怕。
宋冥把带血的纱布扔进垃圾桶:“既然怕,为什么还是选择了这条路?”
“我最早的时候,也没想过当警/察。”樊甜恬想了想,突然一笑:“那时想的是当模特,当明星,光鲜亮丽地站在台上,从头到脚一个瑕疵都没有。”
小时候的她恐怕想不到,她未来会成为警/察。
全身上下没瑕疵是不可能了,这个职业高危嘛,身上难免有几块疤。
樊甜恬受了伤后,话格外多。大概是想努力地以话语,转移集中在痛觉上的注意力,宋冥没问,她自己也能往下说:“我以前总觉得,警/察都是男人才能当的,因为总是被教要叫‘警/察叔叔’,仿佛这个群体里没有其他性别。直到后来,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出了那起云程市附小袭击案……”
说到这起案子,樊甜恬顿了一下。
因为她突然意识到,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这个事情。
“……你可能不知道这件事,因为这起案件几乎没有伤者,罪犯抓得很快。唯一受伤的是我们的保安,他因为跑得太急,崴了脚。”樊甜恬弯着唇角“咯咯”地笑:“当时罪犯被抓的时候,我们班同学都扒在窗子上看。一看才发现,抓住他的,居然是个厉害的‘警/察阿姨’。”
这是樊甜恬第一次知道,女生也能从警。
“我当时很崇拜她,每周都给她写信寄到警察局,她偶尔也给我回信。再然后,我在她的鼓舞下考进了警校,她的回信却突然断了……”樊甜恬脸上的笑容,越说越淡,仿佛随手一抹就能抹去:
“我去打听才知道,她已经殉职。”
曾经英勇制服坏人的阿姨,变成了相框里一张四四方方的黑白遗像。
樊甜恬去参加了她的葬礼,也在她的遗像前献了花,但仍迟迟难以接受她的离去:“她殉职的具体原因没人说,大概内情不方便透露,我就没问了。”
“总有一天会知道的。”宋冥安慰。
等让她殉职的那起案件,过了保密期以后,她或许有机会以英雄的身份,回归大众的视野。
触目所及的都是死伤者,都是凄惨鲜红的血。宋冥感觉自己在缺氧,黏腻的血味包裹着她,浓稠得好像有某种韧性,挣不断,逃不脱,强势地堵住人的口鼻。
她头晕目眩,反胃严重。
肠胃里传来的不适感,跟着火辣辣的酸水,一齐往上泛,让她忍不住低头干呕。
虚浮的晕眩感,就在这一低头里加重了。弯下脖颈的一瞬间,空间在宋冥眼前奇异地扭曲,乱七八糟地扎拧在一起,成为一堆肮脏混乱的色块。
但无一例外的,都是红色。
百元钞票的红色,玫瑰的红色,人血的红色,脏器的红色……
深深浅浅的红色环绕着她,在她身边飞速旋转。在这诡异的失重感与幻觉里,宋冥敏锐地察觉到,她记忆里多出了一些“本不存在”的部分。
在相似场景的刺激下,被篡改的回忆冲破禁锢,悄然还原。
宋冥仿佛回到了“四一九”劫案的现场。
年幼,恐惧,无能为力。
子弹齐发的那个时候,前面的人一排排倒下,母亲用手紧紧覆盖住她的眼睛:“宝贝,不要怕。”
可她的手,明明也在颤抖。
宋冥下意识想要拿起笔,把这些新回忆起的东西记录下来。
但她的笔掉了。
掉在摊开的笔记本上。
直到这一刻,宋冥才察觉,她竟然颤抖得连支笔都拿不起来。
她的手颤栗得是那样厉害,致使她费了好半天劲,才把那支平时很好抓握的签字笔攥进手心,艰难地操控着它,写下一些勉强能够辨认出是字的字体。
这一无比简单的动作,此刻却耗费了宋冥几乎全部的心神。
以至于她没有注意到,有一只沾满鲜血的手,正从柜台后的角落里缓缓伸出,摸索着向她靠近,然后——
兀地抓住了宋冥的脚踝。
第95章 致命殷红12
宋冥悚然一惊, 后颈蓦地渗出一层白毛汗。
然而,旋即她便发觉——
那力度,与其说是抓,倒不如说只是虚虚一握。但那或许, 已经是他这一刻所能使出的, 最大的力气了。
因为,当宋冥顺着这只手的来向看去, 看见了一个浑身鲜血的伤患。他嘴里吐着鲜血, 身上也冒着鲜血,只有那两片白得骇人的嘴唇, 像浮上水面的鱼一样,轻微而费力地开合翕张。
“……救救我, 我不想死。”他试图攥紧宋冥脚踝,喉中却只发出虚浮的气音。
他不该用那么大力气的。
宋冥看见这伤患的另一只手,用力捂在他被锐器剖开的腹部。每说一个字, 他那一节节湿滑沾血的肉粉色肠子, 就从五个手指的缝隙间往外流, 捞都捞不住。
只一瞬的求救,抽干了他所有精气神。
他的眼珠子蓦地往外一瞪。
僵住, 再不动了。
宋冥急忙叫人抢救,心下却知道,他已经回天乏术。最后一丝求生的神采,从伤患眼瞳里急剧消逝。那厚厚的眼帘耷拉下来,永远蒙上了这双眼睛。
这双眼,永远不会再睁开了。
像是周身刮过一阵凛冽的风, 宋冥突然觉得身上很冷。
这还是母亲抢救无效逝世后,她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 目睹一个人的死亡。从生到死,只短短一霎。
脆弱得令人心惊。
宋冥在原地呆站了一会儿,在浑浑噩噩间被支使着,协助了不知几个伤重者的紧急抢救。忽地,她听闻银行外一阵骚乱,似乎有人在传,说樊甜恬活抓了一个劫匪。
宋冥当即走出门去。
落网的劫匪,正是被樊甜恬打伤了手的那个。此刻正被人押着,往警车里送。
而樊甜恬也挂了彩,右上臂渗血不止。只是,她眼底浮起的愤怒的血光,却竟比手臂上的更为炽烈——只抓到一个劫匪,并不能消弭这种怒火。
就算这帮劫匪都死绝了,他们也还不起这么多条人命。
“你的手臂……”宋冥愕然开口。
樊甜恬也惊讶了一下。她低头瞧见自己的伤口,才慢半拍地觉得疼。
想来,是她追击劫匪时,飙升的肾上腺素暂时屏蔽了痛觉。此刻,当这些激素逐渐随着时间被代谢掉时,她的痛觉才缓慢地回归身体。
可就算疼得龇牙咧嘴,眼角泪花都沁出来了,樊甜恬却硬是咬着牙,把过要来替她处理伤口医护人员,全部推搡走:“先去救伤员,伤员要紧,我被子弹擦了一下而已。”
由于樊甜恬坚持不肯占用现场的医疗资源,宋冥只能打车陪她到很远的地方,去没有接收本案伤员的医院治疗。
樊甜恬受的这伤,说重也不重。
这伤口确实是被子弹划了一下,只是稍深了些,免不了要缝针。
缝完后像趴了条蜈蚣在上头。
丑丑的,很难看。
樊甜恬嫌弃这条伤疤,术后第一时间就拉过长袖,往伤疤上盖。布料摩擦过新鲜的伤口,带起一阵轻微的刺痛,她没忍住,“嘶”地抽了口气。
“这个伤口很丑吧?虽然在进警队时,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但现在还是有点难以接受。”樊甜恬宁愿忍痛,也不愿揭开袖子:“以前总觉得受了伤没什么,伤痕越多越光荣,现在真受了一次,才发现这么疼。”
她刚才表现得太过英勇,以至于宋冥差点忘了,她还是个新人。
怕疼,怕伤,怕死都是正常的。
但凡是人都怕。
宋冥把带血的纱布扔进垃圾桶:“既然怕,为什么还是选择了这条路?”
“我最早的时候,也没想过当警/察。”樊甜恬想了想,突然一笑:“那时想的是当模特,当明星,光鲜亮丽地站在台上,从头到脚一个瑕疵都没有。”
小时候的她恐怕想不到,她未来会成为警/察。
全身上下没瑕疵是不可能了,这个职业高危嘛,身上难免有几块疤。
樊甜恬受了伤后,话格外多。大概是想努力地以话语,转移集中在痛觉上的注意力,宋冥没问,她自己也能往下说:“我以前总觉得,警/察都是男人才能当的,因为总是被教要叫‘警/察叔叔’,仿佛这个群体里没有其他性别。直到后来,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出了那起云程市附小袭击案……”
说到这起案子,樊甜恬顿了一下。
因为她突然意识到,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这个事情。
“……你可能不知道这件事,因为这起案件几乎没有伤者,罪犯抓得很快。唯一受伤的是我们的保安,他因为跑得太急,崴了脚。”樊甜恬弯着唇角“咯咯”地笑:“当时罪犯被抓的时候,我们班同学都扒在窗子上看。一看才发现,抓住他的,居然是个厉害的‘警/察阿姨’。”
这是樊甜恬第一次知道,女生也能从警。
“我当时很崇拜她,每周都给她写信寄到警察局,她偶尔也给我回信。再然后,我在她的鼓舞下考进了警校,她的回信却突然断了……”樊甜恬脸上的笑容,越说越淡,仿佛随手一抹就能抹去:
“我去打听才知道,她已经殉职。”
曾经英勇制服坏人的阿姨,变成了相框里一张四四方方的黑白遗像。
樊甜恬去参加了她的葬礼,也在她的遗像前献了花,但仍迟迟难以接受她的离去:“她殉职的具体原因没人说,大概内情不方便透露,我就没问了。”
“总有一天会知道的。”宋冥安慰。
等让她殉职的那起案件,过了保密期以后,她或许有机会以英雄的身份,回归大众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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