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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的审判[刑侦](38)
作者:望月眠 阅读记录
如果刚才他只是暗里教唆,现在便是明面上的威胁。
威胁工人不配合警方侦查,这王大海真是胆大包天!
程悦在他们聊完之前从脚手架上离开。
她先一步回到办公室,把所见所闻告知盛吟秋。
“那个王大海果然有问题。”盛吟秋暂时还没想到,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按理说,隐瞒真相对于他们这个承建单位没有好处,对他这个包工头更是没好处。
配合警方侦破案件,早日解决案子继续他们的工程才是正道。
程悦却说,“刚才王大海回答你问题的时候,摸了鼻子。”
她一贯喜欢关注细节。
而正是这个细节出卖了王大海,他本人还不自知。
“男人的鼻子里有海绵组织,有想要隐瞒的事情大脑部位神经活跃,供血量提升,所以鼻子会发痒。”
人就会不自觉地去摸鼻子。
很多男人在出轨之后都会有这样的表现。
不过同样的动作放在王大海身上,只能证明他在背后敲打工人隐瞒事实,甚至他本人也可能知道关于尸体的事情。
对于案件的任何端倪盛吟秋都不会放过。
笔头敲击在记事本上,发出“笃笃”的声音。
盛吟秋意味深长地说道,“王大海能明修栈道,那我们也能暗渡陈仓。”
询问过后,工人三三两两的回了工棚。
由于施工地点距离发现尸体的位置比较近,不能排除作案现场在码头的缘故,整个码头都要进行封锁。
有的离家近的工人可以回家等待通知,有的只能憋在工棚里不出门。
没有工可开的日子,工棚里的气氛总会低靡一些。
尤其在王大海这种“扒皮”手下工作。
“这一耽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开工。”小吴叹息一句,端起不锈钢杯子猛地灌了一口,又捏起一粒花生豆塞进嘴里。
满面愁容的不止他一个。
老郑嗤笑,“还能怎么样呢?我们连‘王扒皮’都斗不过,何况人家警察也是正常办案,他们也没办法。”
同一个屋子的人都知道老郑说的是事实,无法反驳。
更重要的是,这个月他们没“粮出”,下个月的支出便没着落。
老郑盯着桌面上的花生米,嗓子眼发苦,“我家里还有个小孩,今年小升初,学校要交3千补课费,你说说这钱我从哪找去!”
小吴也笑了,只是那笑容里的心酸无人能懂,“谁说不是,我妈心脏病等着做手术,差最后一笔6万的手术费…”
有个工友提议,“阿姨动手术要紧,不然大家给小吴凑凑吧。”
然而得来的却是满室寂静。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最后都只化作一声叹息。
这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屋子里的平静。
离门最近的小吴把门打开,进来的却是个身穿制服的男人。
第29章 飞蛾(二)
“我是不是打扰各位喝酒了?”叶云简眉目清俊, 让人看着就产生好感。
屋子里的工人一见敲门的人竟然是个警察,顿时如坐针毡。
小吴指了指一旁的条凳:“警察同志,您、您坐?”
叶云简道了声谢谢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坐下, 摘下自己的警帽撸一把脑袋,“唉, 这雨下得太突然了, 你们要不开门我还没地方躲。”
他说完之后其他人才注意到, 叶云简的肩头早已湿透,天蓝色的制服被雨水淋出一片暗色,就连被帽子遮住的短发也是湿漉漉的,在昏黄的风光下反着光。
看这副模样, 的确是暴雨来得突然,他心急想找个躲雨的地方才敲门的。
想到这里,交换了眼神的工人们不由得放低了戒心。
叶云简虽然注意到了其他人的眼神, 也并未放在心上。
抬眼看到对面的工人时, 他笑盈盈的问, “老哥, 我记得你,我帮你做的笔录, 你姓…姓郑是不是?”
亲切的称呼拉近距离, 老郑笑得眯起了眼, “是是, 您要不要喝一口?我们这不是什么好酒, 只是散搂子…”
说着,老郑拿起手边的玻璃瓶往叶云简面前送了送。
“嗨, 我不嫌弃那个,喝点酒身上暖和!”
叶云简单手提过老郑手里的酒瓶子, 四下搜索一番发现没有一次性杯子,索性直接用嘴吹瓶,结结实实闷了一口。
烈酒入喉,从嘴里一直烧到胃。
叶云简不擅长喝酒,这白酒却是烈,仅仅一口浑身都烧起来,连五官都皱到了一块。
他硬生生把那股咳嗽的劲头憋过去,咧嘴一笑,“嘶…还挺辣!”
看他这样子,周围的工人忍俊不禁。
小伙子年纪不大,在工地刚刚干活的愣头青都跟叶云简差不多。
人只有在暴露真实的一面时,才会消弭原本的距离感。
就好像现在的叶云简。
他冲周围偷偷瞄自己的工人摆手,“你们该聊啥聊啥,不用顾忌我。”
工人们一下变了脸色。
他们哪里还敢继续说什么。
正所谓说多错多,万一被叶云简听到什么不该听的,到时候就是他们自己倒霉。
“其实我们都聊完了,差不多要睡觉。”
“是啊是啊,我上床睡觉去。”
……
周遭的几个工人纷纷爬上自己的床,扯过被单假装睡觉。
小吴也不例外,躺下去之前还颇为同情地睨了老郑一眼。
因为老郑的床就挨着桌子,他便是想装睡也装不了。
眼见一屋子人都躺下去了,叶云简也不着急,看到桌上有半包花生米,捏起两粒往嘴里塞。
不为别的,实在是酒太辣了。
要不是为完成盛队交代的任务,他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喝酒,这是违反纪律啊。
老郑一时无话,默默地摩挲着面前的不锈钢杯子。
叶云简看了四周围一眼,随后跟老郑套近乎,“我就喊你郑哥行吗?你今年多大了?”
老郑局促地在裤腿上搓了搓手心。
“警察同志,我、我40多了。”
“你就叫我小叶吧,”叶云简摆手说,“看不出郑哥这个年纪啊,家里有小孩吧。”
状似不经意地对话让老郑渐渐放下心防。
反正只要不问案子的事情,他聊聊也没什么。
不然总是冷着不开口,感觉怠慢人家。
老郑老实地点头,说,“有、有个闺女,乖巧得很,放在老家县城读书呢。”
闻言叶云简笑眯了眼,“女儿好啊,女儿是爸爸的小棉袄。”
这句话贴到了老郑内心深处。
他和妻子结婚多年,只有这一个女儿,如果不是条件不允许,他其实更想让孩子跟着他上城里来读书。
老郑念的书不多,但从乡下到城里,也开过眼界。
城里的小孩不仅穿得跟他们村里不一样,一开口那洋文说得和电视机里的洋人一模一样。
还有那些孩子业余去的各种博物馆、科学馆、游乐园…他女儿一个都没去过。
那些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他也像让自己的孩子见见,而不是终其一身困在那山村里,读着英语老师教授的蹩脚口语。
有多大碗吃多少饭,老郑深知自己没本事,所以对女儿越发好。
而女儿也如叶云简说的一样,是他的贴心小棉袄,从没让做父母的操过太多心。
成绩永远是年级第一,老师还告诉他孩子有升上县一中的希望。
县一中可是他们那最好的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据说还有几个从市里调过去的老师。
这种情况下,他那三千的补课费就更不能拖延。
说完那句话之后,叶云简一直观察着老郑的表情,看着他陷入欣慰、歉疚的复杂情绪漩涡。